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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獄八年 甘肅省榆中縣農民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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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甘肅省榆中縣金崖鎮金家崖村農民金髮明,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二年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當時六十六歲的金髮明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金髮明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曾經身患胃潰瘍快三十年了,各大醫院跑遍了,都只是保守治療,只能緩解,不能根除,因而煙癮很大。一九九七年五月的一天,我看法輪大法師父的講法錄像,當看了關於抽煙問題的講法後,第二天就徹底把煙戒了。就這一件事,使我深深感到大法的神奇,從而走上了修煉之路。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金崖村派出所警察從我家抄走了大法師父的法像、錄音帶、錄像帶、大法書籍等物品。二零零二年七月,榆中縣國安大隊警察把我從家裏綁架到榆中縣看守所六個月後,榆中縣法院冤判我八年,送到蘭州監獄入監隊。

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我被轉到定西監獄。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法輪功學員因不配合警察報數,慶陽法輪功學員關祥被警察毒打,一直打了五個小時,打得面目皆非,只剩一口氣。十月三日,警察在監室裏毒打法輪功學員金吉林和畢文明,打完之後,把金吉林吊掛在車間,致使鎖子骨脫臼。畢文明被銬在老虎凳上,又用電棍電擊,畢文明就這樣被活活打死。

事發之後,我去找監區長質問:「你們是管理部門,誰給你們光天化日之下把人打死的權力,草菅人命,誰來承擔?」十一月底,大隊長、監區長和指導員找我上技術課,我說:「我這麼大年齡了學甚麼技術?」警察說,「你到監獄不服從管理,今晚要把你洗刷一下。」我答道:「四監區畢文明的血還未幹,你們今天在三監區又要做事,那我奉陪。」監區長氣得手發抖,最後不得不收場。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我又被轉回到蘭州監獄,分到一監區。教導員任志堅每天找我談話,企圖「轉化」我,一直談了兩年七個月,沒有停止過。在每次談話之前,我先問任志堅:「我們今天是理性談話,還是非理性談話?」先讓任志堅來選擇,然後進入主題,讓自己佔主導地位,儘量不讓任志堅說話。我從自己的理解講對大法的認識,從歷史的角度講古人對神佛的尊敬。

二零零九年二月,警察又發起了新一輪的「轉化」。中隊長王國臣對我發起攻堅,實行軟性「轉化」。比如:送一包茶葉,買套內衣等。我早看透了中隊長的心思,每次中隊長送來東西,我都會問清價格,若不說價格,一概不收。所送的東西,我讓家屬把錢如數付清。五月,警察找了五個犯人強迫我看「轉化」錄像,為了抵制精神上的迫害,我開始絕食抗議,同時給五個犯人講真相及善惡有報的道理,犯人也明白了大法的真相,不再配合警察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是我結束冤獄之日。二十八日下午四點,榆中縣「六一零」、派出所到監獄接見我,要我寫「保證書」,我不寫,惡人揚言,第二天要把我送往龔家灣洗腦班。晚上十一點,警察找了二十個小伙子把我綁起來,準備過了十二點往洗腦班送。我質問警察:「你們晚上送人是不是像做賊一樣,我不走。要走,我也要見家人,八年了,我也該給家人有個交代。」其實,家人早已知道邪惡的伎倆,前邊有幾個法輪功學員都是晚上十二點被送往洗腦班的,家人在二十八日晚早早就等在監獄門口了。第二天,也就是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我終於回到家中。

二零一一年五月份左右,金崖村村長周興剛、書記金培鋒到我家中,無理要求寫不利大法的東西,我說:八年牢坐了我都沒寫,不寫。嚴詞拒絕。兩人轉身就走了。我推上車子出了家門不久,就看到三、四輛警車呼嘯著往自己家中開去。後來得知是縣「六一零」高延嶺、金崖派出所十幾個人到家中企圖再次綁架我,幸得我離開,才免遭惡人再次迫害。當時警察上房下窖,村前村後到處搜查,尋找我。被我兒子正念抵制,後鄉長又多次給我的兒子施壓,要已流離失所的我回去簽字、剝奪我煉功的自由。

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以來公然侮辱、誹謗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同時在強權的壓制下迫使中國公檢法司及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敵視法輪功、詆毀「真、善、忍」,使這些可貴的生命站在了神佛的對立面,跟著中共「與神鬥、與天鬥」,使這些工作人員對神佛犯罪來毀掉這些生命,江澤民又和周永康等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殘害生命,手段慘烈,人神共憤。故起訴江澤民是天意使然,將江澤民繩之以法是必然,對江澤民的惡行法庭給予應有的法律制裁,使江澤民為自己的罪責承擔必須的法律責任,還中華兒女司法公正,還華夏兒女純正的神州大地,將中華五千年的神傳文化回歸中原。為此,控告人我對被控告人江澤民濫用職權、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一案,根據《憲法》第41條向最高檢察院依法提起控告,請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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