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做出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承諾,魏光東老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起訴書,以下為起訴書的部份內容:
我於一九九七年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從小就有的慢性腸胃炎症狀消失,思想得到了昇華,並在工作生活中,儘量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盡力幹好工作,執教的優質課多次在各級比賽中獲獎。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夕,鎮政府工作人員、鎮派出所人員、鎮教委和單位領導人員十幾人不說明任何理由的把我綁架到了鎮教委,非法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之後他們找來一台電視機,電視開始了邪惡的鋪天蓋地的造謠污衊法輪功的宣傳。之後的二、三個月內,由鎮政府、鎮派出所、鎮教委、單位人員組成的一夥人輪流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對我進行威脅、恐嚇、施壓、洗腦,非法剝奪我的信仰自由,非法限制我在鎮教委的院內不能外出,時刻有人跟在我的身邊,非法剝奪我的人身自由。
之後的大半年時間內,我被不斷的騷擾、威脅、恐嚇、非法拘留,至少非法拘留三、四次以上,根本無法正常生活工作,給本人及家人造成巨大的痛苦和壓力。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進京反映自己的身心受益情況和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在天安門廣場我煉功被巡警暴力驅趕,我去國家信訪辦反映真實情況,被便衣綁架,被綁架回當地並被非法刑事拘留。之後又被非法拘留一次,並於十一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內,我被迫承受長期一動不動的坐小板凳的刑罰,被強迫觀看污衊法輪功的視頻和文章,被強迫充當奴工長期從事高強度的勞動。
回家後的多年中,我不斷被騷擾、恐嚇,曾被非法照相、非法採指紋、非法驗血、非法監控手機。
二零一四年七月,縣國保和當地派出所對我進行非法抄家搜查,給家人造成很大的痛苦和恐懼。
我所受的迫害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所受迫害中的一點點而已,江澤民主導並強迫國人參與的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邪惡、瘋狂、毫無人性的迫害中,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造成了深重的災難,同時也把整個國家、整個民族拖入了深重的、毫無良知人性可言的、道德全面崩潰的罪惡深淵之中。這樣普遍的持續的慘絕人寰的暴行,只有最滅絕人性、最變態邪惡的獸類才有可能對同類生命施行。江澤民在迫害中犯下的罪惡,人神共憤,罄竹難書!
將迫害之首送上法庭,接受正義的審判,是迫害正信者的必然結果,也是司法、人心回歸正義的需要。正如「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所說的:「罪與罰對等,這不是出於仇恨、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讓真相彰顯,讓正義行於世間,讓作惡者的下場成為後世永遠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