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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興隆縣退休女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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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河北省興隆縣第一中學退休女教師、法輪功學員劉秀春和丈夫陳同慶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雙雙被判重刑,丈夫陳同慶被迫害致死,兒子在迫害中精神失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當時七十二歲的劉秀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劉秀春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修大法身體康復,道德提升

我和丈夫陳同慶曾經都是多病纏身,陳同慶有多年的哮喘,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和其它病,後來得了小腸疝氣,走不了路,醫生說必須得開刀。我在三十幾歲時得了心臟間歇,曾休克多次,最最痛苦的失眠症伴隨我二十幾年。其他的病如胃病和高血壓等。後來到九十年我的聲帶長了小結,說不了話,嗓子紅腫、憋的出不來氣,那種痛苦至今還沒有忘懷,用語言難以表達。

就在我們被病魔折磨的痛苦不堪時,一九九八年一月份有人介紹我們法輪功,說法輪功祛病健身特有效。這樣我倆喜得大法了。我倆按照法輪功的 「真、善、忍」 要求做好人,再加上煉功、學法,在不知不覺中,沒有病了,丈夫也沒受一刀之苦,跟沒得病一樣。

我們不但身體得到了康復,思想境界、心靈深處也得到了提升,再不像過去那樣稀裏糊塗的做人了。僅舉兩例: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早八點,我丈夫陳同慶去東區大街買早點,被鄉下來縣城賣蘋果的大農用車撞出二十多米處倒在地上(因正是上班時間,有很多人圍觀)。有人把他拽起來,看是不是活著,他的第一句話就說:你們走吧,我沒事。自行車大樑撞彎了,皮涼鞋撞開了,他沒有管人家要錢(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

二零零零年冬季,我家裏安暖氣,結帳時安裝人員少算了一張一百多元的條子。陳同慶發現後及時將錢給人家公司送去,公司經理很感謝說:現在還有這樣的好人呢!我丈夫陳同慶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李洪志師父教導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處處做事考慮別人,這錢應該是你們的。公司經理一再說:「謝謝。」

我從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以來十七年沒有花過一分錢醫藥費,沒有吃過藥。這不但給國家節省了很多醫藥費,也給家庭減少了很多負擔,給孩子們帶了歡樂。實踐證明了修煉法輪功的美好,也證明了法輪功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非法拘押、敲詐勒索頻頻

可是江澤民濫用權力、盜用國家名義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使千千萬萬的好人遭受迫害。我和我的家人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到二零一四年曾多次被搶劫,被綁架,甚至被非法判重刑。造成我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給我們的家人從物質上、精神上都帶來了嚴重的摧殘。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興隆縣公安局警察對我們非法抄家,掠走法輪功書籍、師父照片、還有磁帶。還有我家新買的東芝彩電和錄像機,價值八千元左右,非法拘押我倆一天,敲詐勒索三千二百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陳同慶去密雲旅遊,被興隆縣公安局警察劫持回興隆,回來後四個大漢在公安局毆打陳同慶,幾乎奄奄一息。然後又一次非法抄家,並非法拘押陳同慶一個月,敲詐勒索兩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被興隆縣公安局警察綁架拘押一個月,敲詐勒索兩千五百元。

夫妻遭判重刑 丈夫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因受興隆縣一中非法監視,我們把家屬院的房子賣了,到薊縣租民房居住。興隆縣國保大隊聯合薊縣公安局非法監視我們的住所。我們出外回來當天晚上,國保大隊警察見到我丈夫就上去毆打一陣,強行給我們戴上手銬,綁架到薊縣公安局提審。我們的提包也被他們搶去,裏邊有錄音機、磁帶,還有給我小兒子上學的生活費二千三百元等物品。強迫我倆站了兩天兩夜,期間沒吃、沒喝沒讓睡覺。後被非法拘押在薊縣看守所,期間丈夫陳同慶吃不飽,只好到垃圾筒裏撿刑事犯不想吃的窩窩頭洗洗吃掉。

後丈夫陳同慶被非法判重刑八年,劫持到港北監獄。我被非法枉判五年,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在監獄裏我們受著比刑事犯罪分子更殘的待遇。我被非法拘押在天津女子監獄時,大夏天屋子裏點著大燈,強迫我說不煉法輪功了才關燈。我不說,就不關燈,慫恿在押嫌犯批鬥我。警察告訴包夾人,怎麼對待煉法輪功的都無過。每天坐在小塑料凳子上十五個小時(從早六晚九點)一動不能動,不許看人不許閤眼,不許睡覺。一天下來,我的腿簡直立不起來了。同時還不讓吃飽飯,我的牙在監獄裏經常一塊塊的掉,幾乎沒剩下幾顆牙,給我兩、三分鐘吃飯,剩下的飯菜湯倒在垃圾筒裏。每天坐的小塑料凳如同坐在刀刃上那麼難受,屁股坐爛了,不敢挨小凳子,就是這樣還天天挨批鬥。大熱天不讓洗澡,有時讓洗五分鐘,衣服沒脫完五鐘過去了,常常洗一隻腳,另一隻腳沒洗成。我被這樣的折磨著,有幾次出現不想活下去了的念頭。但是我堅信大法總有一天會戰勝邪惡,讓我打消了自殺的念頭。

我丈夫陳同慶在港北監獄也是如此,天天挨批鬥。更為殘忍的是大冬天被扒光衣服,窗戶開著,凍他,使他落下了心血管病,出獄之後不長時間離世了。

二零零三年,興隆縣政府和興隆一中的兩個人到天津女子監獄通知我:從二零零三年一月開始開除我,停發我的退休金。我三十八年的教齡,可算是桃李滿天下,通過修煉我的身體沒病了,可他們不分青紅皂白非法枉判我五年還停發我工資。

家人遭牽連 大兒精神失常

我正在念大二的小兒子在學校是品學兼優的學生。忽然接到了父母被判刑,同時還扣發了工資的通知,不到二十歲的孩子受到了無情的打擊,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後來有兩位好心的同修接濟了他(在這裏我要謝謝她們,現在忘了她叫甚麼名字)。

我的大兒子在興隆縣城建局衛生站開車,因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每天一開電視就是播送污衊法輪功的事,又經常到我家抄家,大兒子被嚇得精神不正常了,有了精神病,妻子女兒離開了他,我大兒子一直到現在還在精神病院住著。

二零零六年,臘月二十二夜裏十二點非法查抄我的家,從我們居住的地方搶劫一車打印耗材(價值五萬元)。丈夫陳同慶被綁架到興隆縣公安局,後被興隆縣看守所非法拘押二十天後,出現了高血壓(200以上)後,以保外就醫放回了他。我女兒也被綁架劫持了二十四小時,受了驚嚇。

二零一零年十月,我又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去天津暫住,興隆縣派七、八個人去天津找我把我劫回來,連去親戚家都受到了限制。

每逢節假日,敏感日就有公安部門的去我家,他們所說的「回訪」,實際是威脅恐嚇。我沒有飯吃,生活那麼艱難,誰幫助過我呢。可想而知誰善,誰惡,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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