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四十一歲的趙秋梅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趙秋梅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一、妻子趙秋梅遭綁架、酷刑、藥物迫害
進京上訪:被警察打昏後注射毒針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我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討還清白。兩名便衣警察直向我撲來,他們把我強制拉上警車,便衣警察就踢我的肚子,不停的打我,還把我按到車座下,用腿用力壓住我的後背,不讓我起身。直到天安門派出所又出來兩名警察,又是一頓拳打腳踢,當時就把我打吐血了。
沒過幾分鐘,他們要給我照相,又是一頓拳打腳踢,他們還用狼牙棒打我的腿,疼痛難忍。搶走了錢包、銀行卡,還有身份證、手機、《轉法輪》和經文。隨後把我關進鐵籠子內。六點左右駐京辦事處的人來接我,姓石,還有好幾個,我出了鐵籠子,打我的那個便衣警察說:「她不老實,得給她戴手銬」。這些警察一擁而上,抓手的抓手,抓腳的抓腳,要給我戴手銬,另一個便衣警察用力一腳踢到我的陰部,把我踢得一下子頭撞到牆上,暈死過去,不省人事。
我昏死過去後,便衣警察們給我打了不知名的毒針,有一個便衣警察看我暈死過去,又是一頓拳打腳踢。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把我抬上車拉到駐京辦事處(當時有一名和我一起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親眼目睹給我打毒針的整個過程)。
我被拉到駐京辦事處,暈死了一天一夜才醒過來。他們把我一個人鎖在駐京辦事處八樓的一個房間裏,我當時的身體根本就動不了,整個頭全是包,大包上有小包,右眼被打的冒出來,顏色是紫黑色,嘴角被打的直流血,兩個手臂被撅的動不了,左邊從臀部到膝蓋整個被打成紫黑色,從頭到腳沒有好地方。過幾天當地警察到駐京辦事處問我現在頭腦是否清醒,然後就把我帶到吉林市昌邑區汽車旅店。
哈達灣派出所警察蔡金一把把我按到床上,抓住我的手就不放,後來我又暈死過去了。當時頭腦還沒有完全清醒,蔡金就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到看守所的當天晚上我又昏死過去,第二天上午醒來後,所有的事全都不記得了,後來才明白他們給我打的是要致死我的毒針。
勞教所酷刑:針刺十指、被迫害致心臟病
二零零一年年末,我被綁架到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剛剛到管教室,所有的獄警一擁而上,把我打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還叫外面的護廊(非法輪功學員)打我,棉外衣被撕壞,裏面的小棉背心也被撕壞。獄警嚴麗峰說:「不把棉衣還她,把它扔了,凍死她,實在不行就讓她嘗嘗勞教所內的二十八種刑具的滋味。」她又叫人拿出四、五個電棍,說:「把電棍都充足了電,讓她嘗嘗滋味。」
二零零三年二月份,過年前的一天,肖愛秋一大早就把我叫到辦公室以我不寫思想彙報為由,私自動用刑具,對我大打出手,兩隻電棍(一高伏、一低伏)、一把手銬、三個皮帶,五個施暴者。三個大隊長:李文娜、王麗梅、溫影;兩個獄警:肖愛秋、張立紅。王麗梅拿起桌上電棍就往我身上電,肖愛秋突然起身,拿來手銬,強行給我戴手銬,又進來大隊長溫影、大隊長李文娜、張麗紅一頓拳打腳踢把我打倒在地。 李文娜看我趴在地上,把手銬打開,又強行把手背銬戴手銬,又拿三條皮帶,把腳強行綁住。王麗梅拿電棍電我的頭部和頸部,肖愛秋拿電棍電我的手、腰部和手銬、後背、臉、脖子、頭,王麗梅邊用電棍電,邊用腳猛踢我的右胸部和肩部,肖愛秋用腳猛踢我的左背部和肩部、腰部,從上午九點一直折磨我到下午兩點多。我回到車間時, 是人扶回去的,手又紫又青又腫,我的右眼和下頜、脖子都被電傷,右眼和右眉流著血,又青又紫,左臂被肖愛秋踢傷,兩手和手腕被肖愛秋電的青紫而紅腫,臉被肖愛秋打傷,右臂被王麗梅踢傷,整個右臂無法抬起,腰部無法直立行走,左腿被打瘸。她們還讓我帶著傷幹活,有一天我全身疼痛難忍,剛走到勞教所醫院門口,就暈倒在地,她們抬我做心電圖,我被迫害出嚴重心臟病。
一天晚上,我由於遭迫害,身體虛弱,暈倒在車間,勞教所的醫務所長郭旭值班,來到車間,當知道我是法輪功學員時,拿出一根大針,十個手指尖全部扎遍,痛苦程度無法形容。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下午兩點,南京派出所幾名警察非法闖進入我與丈夫王建國開的川正居麻辣燙店內,來勢兇猛,非法抄走電腦等物品,期間劫走家產折合人民幣三萬多元,家中存錢全部丟失。並將我們夫妻二人劫持到吉林市船營區南京派出所進行迫害。三月十日中午,哈達灣派出所和吉林國安出動三輛警車到我丈夫王建國父親家欲行抓捕,原因是害怕我公公上訪,並在門上有鎖、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破門而入,肆意抄家。由於當地派出所和吉林國安的一再相逼,接連不斷地到家中騷擾,丈夫王建國的父母被迫流離失所。丈夫王建國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四十天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吉林市南京派出所民警譚新強、王凱等再一次把我綁架到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教養一年。我的承受能力已經達到極限,承受不了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壓力,導致心臟病多次發作。病發時,大隊長王麗梅正好走進來,看見我躺在椅子上,就大聲的說:別讓她躺著,讓她坐在椅子上。她們強行把我推坐起來。當時別提有多難受了,無論是心裏還是身體上的痛苦,都叫我無法承受。每天晚上進入寢室前都面臨著被搜身,三天兩天就翻號。簡直沒有人權。這裏就和地獄裏是一樣的。
在這十六年裏,漫長的歲月,每天都過著度日如年的日子,心靈上的創傷,肉體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殘,無法用語言表達,每分每秒都在痛苦中掙扎度過。
二、丈夫王建國被迫害致死
我丈夫王建國,一九九九年九月到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非法拘留一次,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勞動教養兩年,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被吉林市看守所迫害致死,年僅三十歲。
王建國從小就和父親練武術,父親在家裏開了「八極武館」,各省、市、武術界的人士都知道王建國的父親是一個武林高手,學習武術的人從五、六歲的小孩到五、六十歲的老人,無不讚賞王建國的父親是一個非常重武德的人。王建國也是一個重情重義的人。一九九五年五月王建國有幸喜得大法,遇事不和人爭了,也不打人、罵人了,和鄰居間的關係也越來越好,自從修煉法輪功後,家庭和睦,父慈子孝,左鄰右舍看在眼裏,羨慕在心裏。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與王建國結婚,婚後,丈夫王建國在家裏開了一家小食雜店和一個修理部為生,左鄰右舍都知道他修煉法輪功後,為人更加和善,從不與人斤斤計較。丈夫王建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用高標準要求自己,修理機器從來不多要錢,也不騙人,修理電視機從來不要開蓋費(當初其它修理部的開蓋費要五十元),找他修理機器的人也越來越多,家裏的古老機器(拿到別的修理部都不修理的機器)都拿來讓他修理,他從來不說修理不了,也沒有任何埋怨,都是很耐心的修理,而且要的錢很少,只要一些換下來的零件錢(幾毛錢)和手工費(五元錢)。丈夫王建國就是這樣的一個道德高尚好人,卻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而屢遭迫害。
王建國四十天慘死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丈夫王建國被以譚新強為首的船營區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王建國在被非法提審的過程中,臉和胳膊被打傷,衣服被打壞,被南京派出所酷刑逼供後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王建國為了抵制迫害,絕食進行抗議,遭到吉林市看守所的獄警野蠻灌食,四十天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歲。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家人在自家院內搭靈棚祭王建國,掛上輓聯:「做好人反遭迫害天理難容,白髮人送黑髮人冤情誰知,四十天慘死看守所」。丈夫王建國八十一歲的奶奶抱著王建國的遺像,到吉林市政府為被迫害致死的孫子伸冤。
警察掩蓋罪行 意圖毀屍滅跡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早上,沙河子派出所警察找到王建國的叔叔家,聲稱當天要解決王建國的問題。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南京派出所、吉林市看守所、「六一零」專案組共計十八人到現場。吉林市國安、「六一零」頭目李某先向家屬念了一遍「關於王建國在吉林市看守所關押期間的情況說明」,之後威逼恐嚇王建國的家人。他們給家屬的結論是:1.限家屬一天時間將王建國的遺體進行火化;2.四月二十九日靈棚必須拆掉;3.王建國死亡與公安機關無任何關係,屬於自傷自殘行為。
自丈夫王建國的靈棚搭起後,當地警察每天都派三、四人輪流二十四小時監視。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早上五點多鐘,吉林市昌邑分局局長帶隊,四、五十個著裝的警察,其中有五、六個女警,開著十三輛車闖到我家,警察把我家門前的道路上下全部封鎖,闖進院內,在家人不在的情況下,強行拆除靈棚,靈棚內外所有的東西包括:花圈、花籃、紙人、紙馬、祭奠用的香爐、水果、點心、價值300元的帆布、和搭靈棚用的木桿等)都被警察們拆除並全部搶走。
王建國被迫害致死的診斷證據
1、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上午,王建國是步行去二二二醫院的,病例上寫:絕食兩天。門診部的郭主任給看過,讓回看守所治療。然而就在當天下午十五點五十八分,王建國被抬著送到二二二醫院急診室,王建國下午的急診病例的病史卻又變成:拒絕飲食一個月餘,病人呼吸心跳已停止,脈管脈搏消失,診斷為:來診已死亡。
2、吉林市看守所為推卸責任,給吉林市船營公安分局關於王建國的死因報告上面卻寫著:「因搶救無效死亡」。抬到醫院時人已經死了,還搶救甚麼呢?
3、王建國下午的病例還寫著:經請示看守所所長不讓做頭CT。為甚麼不讓做頭CT?(1)經家屬查看屍體,發現王建國的後腦勺坑坑包包的,明顯有被打留下的痕跡,誰打的?(2)臉部有傷,小臂有傷,後背腰以上部份呈紫紅色,誰打的?(3)有這麼多致命之傷怎麼能說成是營養不良、呼吸循環衰竭造成的呢?
4、看守所副所長叢茂華對王建國的家人說:「我們給他打過葡萄糖,王建國的腦袋有毛病,呼吸不太好,肺有毛病……」王建國平時身體非常健康,肺沒有毛病,呼吸循環系統暢通無阻。王建國的病例上並沒有寫他肺有毛病,而叢茂華怎麼知道肺有毛病呢?顯然就是在看守所對王建國灌食的過程中,將管子錯下到了氣管裏,流食進到氣管,造成呼吸道呼吸終止,肺部感染死亡。
這明明白白的是一起酷刑殺人案,這罪惡滔天的大罪,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作為妻子,我要拿起法律武器,為冤死的丈夫討回公道,請將殺人兇手江澤民繩之以法,處死謝罪,並且賠償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一百億美金,江澤民給我個人和家庭所造成每分每秒的痛苦是無法用金錢來償還和彌補的,還有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正在被迫害致殘,致死,致精神失常,被勞教、判刑,被活體摘取器官並高價賣給外國人和出得起價錢的中國人,對我和我的家人的迫害只是冰山的一角。
因此,起訴罪惡之首江澤民,將法網向這個犯下滔天罪行的惡首收緊,是讓法庭回歸正義、讓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再現的正義之舉,順天意,應人心,每一個善良的人,都應該加入到這場懲惡揚善的世紀大審判中來。
希望能夠提醒和敦促我國現政權,審時度勢,在此歷史的關鍵時刻,把握最後的、還有尚可選擇的歷史時機,依照國內司法條款定罪江氏血債幫對一億法輪功群體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追究他們迫害致死幾百萬法輪功學員的滔天大罪。立即全面停止迫害法輪功!參照國際法上述三項定罪,在國內司法範疇內立即逮捕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同伙;全面公布它們迫害法輪功的所有罪行;依法起訴,公開定罪,公開判刑。這是功垂青史的歷史選擇,也是轉瞬錯過、絕不再有的歷史機緣。
歸還被中共殘酷迫害的法輪功群體以司法公正,儘早清算結束這場人類的浩劫,這是歷史的必然,這一天很快就會到來!江氏血債幫以及所有參與迫害者、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人必將受到法律、道德和歷史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