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 特指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到北京為法輪功和平上訪的日子。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天津市有關部門動用防暴警察抓打法輪功學員,抓走其中45人。大陸各地個別法輪功學員及時得聞天津暴力流血事件的消息后,于1999年4月25日匆匆趕到位于中南海附近(府右街)的國務院信訪辦公室上訪。此次上訪得到當時國務院總理的親自接待和開明處理,因而于當晚和平結束。 造成“4.25”事件的一些主要相關事件: (1)1996年6月17日,中國官方媒體《光明日報》發表《反對偽科學要警鐘長鳴》評論員文章,稱法輪功宣揚迷信,是“偽科學”。官方媒體首次公開攻擊法輪功。199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宣傳部下屬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省市新聞出版局下發內部文件,以“宣揚迷信”為由,禁止出版發行《轉法輪》、《中國法輪功》等法輪功書籍。 (2)1997年初,中國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搜集罪證欲定法輪功為“邪教”。全國各地公安局調查后均上報反映“尚未發現問題”,調查就此停止。 (3)1998年5月,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同年9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為配合此次調查,對廣東12553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為97.9%。1998年5月,北京電視臺《北京特快》欄目利用本臺記者在北京玉淵潭法輪功煉功點采訪煉功學員時的法輪功學員介紹煉法輪功的好處的鏡頭,來播放中國科學研究院院士何祚庥對法輪功的攻擊,稱法輪功為“封建迷信”。 (4)1998年7月21日,中共內部個別人利用中國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于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稱法輪功為“邪教”,公安部據此對法輪功實行了一系列“先定罪、后調查”的行動,包括對法輪功輔導員的電話、行蹤進行監聽和監視、取締法輪功煉功點、強行驅散煉功群眾、抄家、私闖民宅、沒收財產等。 (5)1999年4月11日,科痞何祚庥在中國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雜志上發表題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再次引述1998年在北京電視臺用過的已被證明為不實的例子批判法輪功。 (6)1999年4月,中國科學院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上發表誣蔑法輪功的文章,內容與事實不符,造成了很壞的影響。4月18日開始,天津學員到有關部門澄清事實。雜志副主編承認何的文章不符合事實,表示會改正。但到第二天,編輯改口說,上級有指示,不能承認錯誤。一些學員聽到消息后,紛紛到該編輯部反映事實、講理。4月23日、24日,天津公安動用防暴警察毆打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造成流血事件。警察并抓了45名法輪功學員,還抄了他們的家。 (7)1999年4月25日當夜,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發信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領導,稱“共產黨如果戰勝不了法輪功,那將是天大的笑話”。這封信被當作中共內部機密文件層層向下緊急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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