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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黑龍江女子監獄十年摧殘 哈爾濱胡愛雲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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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善良的胡愛雲女士每年都被看守所或洗腦班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六月,被萬家勞教所迫害一年,自二零零四年五月直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出獄,在共產邪黨的魔窟──黑龍江女子監獄被迫害了漫長的十年,因為不放棄信仰,大部份時間被關在小號中折磨,共計絕食六年多,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胡愛雲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在《刑事控告狀》中,胡愛雲說到:「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哈爾濱市教化廣場,我與三位同修被市刑偵一處一同綁架,他們把我蒙頭送至道裏區一個小二樓上進行非法用刑。他們把我鎖在鐵椅子上。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的肖隊長用銅絲接在我的兩個大腳趾上,另一端連在電棍的兩極上,給我用電刑,每次長達三十-四十分鐘。後來又給我灌辣根、芥末油,這樣折磨我很長時間,當他們把我放下來,打開手銬時,我兩手黑紫,腫的像饅頭,已沒有知覺。然後他們用電棍電我腳心、大腿內側。」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剛起床就被王微從床上拽下來,推倒在地上,把我的被子扔在了地上,並指使孫曉娣、李彤彤、張豔秋等犯人又強行給我穿上囚服,捆上手腳,扔在冰冷的地上,直到下午,我被折磨得心臟病發作,手腳抽搐,嘴唇抽搐,牙關緊咬,雙目緊閉,她們才把我放在床上。幾天後,王微、李波(體重二百多斤)兩個犯人揪著我頭髮,發瘋般的輪番毆打,直到我被打暈,王微又取來針,用針扎,之後的兩天我全身無力,無法起床。犯人王微叫囂:『我告訴你這是病號監區,死兩個人是正常的。』」

修大法 擺脫生活的愁苦 迎來光明和希望

胡愛雲,女,今年五十歲,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幸福鄉。她在《刑事控告狀》中講述了她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感受:

一九九七年九月份 的一天,不識字的弟弟突然帶回來一本《轉法輪》,我得到此書再也放不下了。

我家姐妹六人,只靠父親一人的收入維持生活,從小生活貧困。在我十八歲時,父親又勞累過度而離世,我只得無奈輟學打工,做小生意來維持全家人的生活。生活的重擔,心裏的壓力,使我變得暴躁、易怒,加上起早貪黑的勞動,使我身體得了多種疾病,苦不堪言。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心中充滿了愁苦與陰暗。

自一九九七年九月份得法後,大法的法理使我震撼。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生命的意義,自此灰暗的生活裏充滿了陽光,內心是一份平靜祥和,暴躁易怒的性格變的忍讓與寬容。

修煉前我患有心臟病,經常暈倒。折磨我十幾年的失眠、神經衰弱、貧血、偏頭痛、關節炎、肝炎、眩暈等病,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些疾病不知不覺中不翼而飛。

多年被中共非法關押迫害

胡愛雲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遭受迫害的基本時間段為:

1)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在天安門廣場,胡愛雲無故被警察非法抓捕,送回哈市關押在哈市看守所四個多月。

2)二零零零年四月末,在天安門廣場,胡愛雲被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豐台體育館。第二天,又把她們送到大峪派出所,警察對胡愛雲非法審訊三天三夜。接著胡愛雲被送入昌平看守所(北京七處),非法關押十幾天。

3)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在天安門廣場,胡愛雲被警察非法抓捕,警車把她送入前門派出所,又轉入門頭溝看守所,最後胡愛雲被送入河北省趙縣看守所關押,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4)二零零一年六月,胡愛雲被非法押入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5)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胡愛雲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看守所。

下面是胡愛雲女士在《刑事控告狀》中講述的她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河北省趙縣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河北省趙縣看守所,趙縣公安局對我非法審訊,強行把我關進鐵籠,把我兩手用手銬吊在籠子的兩側上端,被吊了八天八宿。

他們把手伸進籠子薅我頭髮、打嘴巴子、侮辱、謾罵。他們還讓一女護士,把手伸進鐵籠,拽著我頭髮,使我臉揚起,插入鼻管灌進了一盆白色的液體,胃管長期放在胃裏不拿出來,嗓子的抽動與胃管的接觸,使我不停的嘔吐,內臟也隨著不斷的痙攣、翻滾著,我吐得天昏地暗,血往上沖,頭暈、目眩。河北省趙縣第四中隊的姓趙的中隊長來提審,把我吊在樹上,吊了一下午,甚至還用打火機燒我的兩肋。

二、在哈市第二看守所和萬家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哈爾濱大成派出所在沒有我任何簽字的情況下,把我非法關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在監號,我絕食抗議他們的違法關押,哈市第二看守所對我野蠻灌食。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被非法關押在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坐在小凳子上碼坐,不許說話,警察與幾個犯人看管。在十二大隊的小號裏,我被小號警察賈春延,周慕琪(警號二百三十四萬一千一百八十九),吳波,李長榮等人毆打謾罵,強行逼我坐鐵椅子。一次賈春延,周慕琪,吳波等人突然闖進小號,用髒褲頭塞入我口中,並用膠帶封住。他們還放高分貝迪斯科音樂。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萬家勞教所周慕琪經常強行把我棉衣扒下來,把棉鞋扒下來,再鎖在鐵椅上,把鐵椅放在走廊的穿堂風的樓道裏,打開窗戶凍我,我的兩腳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雙腳被凍木,身體好像被凍僵。晚上,周慕琪等人還要繼續把我鎖在冰冷的鐵椅上,不許睡覺、休息。周慕琪、賈春延讓男犯人把我們拖出小號,按著我,用沒有刃的鋼勺,挖我身上流著膿血的疥瘡我的腿被刮的血肉模糊,肉沫、血不斷向下流,痛的幾乎要昏死過去。

三、再次遭綁架 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哈爾濱市教化廣場,我與三位同修被市刑偵一處一同綁架,他們把我蒙頭送至道裏區一個小二樓上進行非法用刑。他們把我鎖在鐵椅子上,市局一處的張軍把我吊起來,過了一段時間,市局一處的肖隊長用銅絲接在我的兩個大腳趾上,另一端連在電棍的兩極上,給我用電刑,每次長達三十-四十分鐘,後來又給我灌辣根、芥末油,這樣折磨我很長時間,當他們把我放下來,打開手銬時我兩手黑紫,腫的像饅頭,已沒有知覺。然後他們用電棍電我腳心、大腿內側,這樣他們從六月二十一日晚六點一直折磨我到六月二十二日凌晨三點多,把我送到市七處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六月,我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期間,被拖到空號裏,看守所趙鳳霞、盛淑偉用鐵棍抽打我,直到把鐵棍打彎、打折,當時我全身被打的烏紫,全身大面積皮下出血,四十多天後即九月二十一日被送到第一看守所時全身多處是傷。當時在第一看守所韓金鳳(獄警)給做傷痕記錄。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十七時,被動力分局的兩個惡警給戴上頭套、手銬,帶入外地提審,車開了很久,把我帶入一所小樓裏,把頭套取下,他們把我鎖在鐵籠子裏,並把我一隻手銬在床側面的一個鐵環上,有一個雇來做飯的偷偷告訴我說這是王崗。在這裏市局國保的肖隊長,安全局姓盛的、姓楊的等人,每天晚上對我非法提審。

四、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十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我被非法送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因拒絕穿囚衣被集訓隊的呂晶華(隊長)、陶丹丹(獄警)指使犯人把我拖入水房進行毆打,我的臉被踢腫、踢出血,胸部被踢的呼吸困難,踢完後用膠帶把我嘴封上,把我兩手背到後面戴上手銬。陶丹丹對著我流血的臉竟然說:「沒人打你。」然後把我押進小號。

在小號裏,她們把我兩手背到後面,用手銬長期銬在地環上,除方便吃飯外,每天都這樣銬在地環上,手銬的青紫,腫大的像饅頭,拇指沒有知覺了,打開手銬時手臂疼的不敢動。晚上睡覺也把兩手放在前面銬在地環上,長期體罰虐待。這次在小號裏關押我三個月。我從小號放出來三天,又以我不服從管理為由,再次把我關押進小號,直到十月十日,從小號裏放出,又關押近兩個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女監集訓隊監區呂晶華又一次把我關進小號,冬天小號裏寒冷、潮濕、沒有暖氣,長期下去褥子長滿了綠斑。每晚十點之前不許我們休息,一次我因早放了鋪被,袁晶(獄警)把我的被褥搶走,我在冰冷的鋪板上凍的根本就躺不下,以致我被凍的便血,便痢疾。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被女監犯人呂春光、宋樹波、任繡莉、高洪霞等人強行灌食、毆打、謾罵、薅頭髮、打嘴巴,犯人商小梅騎在我身上灌食,把鼻子插破流了很多血。二零零五年七月從小號中放出來,這次關押小號八個多月。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女監集訓隊監區陶淑萍隊長,又把我關進小號,劉志強(獄長)要求每天只給我們稀粥、鹹菜,不給吃飽。

二零零六年九月份,我被封著嘴戴背銬強行綁架到十一監區。監區王亞莉(隊長)、陶丹丹(副隊長),指使九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監視我,她們不許我盤腿、煉功,強迫我穿囚衣,不許我隨便出入房間,上衛生間都要五、六個人跟著,強行我碼小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她們把我送到一監區,把我關在沒有監控的便衣庫,派犯人盛巧妹、王寶霞、王鳳芝,郭蘭英等人監視我。一次盛巧妹破口大罵我。一天早上我起來打坐,盛巧妹等在鄧宇(獄警)的指使下,把我按在床上,王寶霞掐我脖子,使我喘不過氣來,並用束縛帶把我捆在床上,一連捆了三天。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我絕食抗議這種迫害,要求無罪釋放,在絕食的第五天,盛巧妹不顧犯護鄭東梅(負責灌食的)的阻攔強行給我灌濃鹽,使我造成嚴重脫水現象,頭暈、腹瀉、嘔吐不止,直到晚上八點多犯護商曉梅來給我打點滴,說稀釋稀釋,當晚我燒胸膛、胸悶,一宿沒睡,這次我絕食兩個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我再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在絕食期間,犯人李豔萍等人借強行灌食之機迫害我,把我身上掐的青一塊紫一塊的、撓破多處。犯人張秀圓用手指扣我的眼睛,掐我的咽喉。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我絕食半年,身體瘦弱,因我煉功,犯人何影傑、張繡圓對我毆打,薅我頭髮,把我掄在床上用拳頭打我臉,我的頭髮灑落一地,我找隊長吳豔傑,不給處理。當我見到家人揭露此事,劉曉芳(獄警)把我電話搶下,強行把我拖走,從此兩年多不許接見。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何影傑用很燙的開水給我強迫灌食,並揚言讓我死不了活受罪,留口氣就行,在這個惡人的迫害下,我身體消瘦,只有七十多斤,血壓四十-七十,心律四十,後來被送入醫院住院。一次性的胃管多次使用,長達九十多次,何影傑甚至用擦地抹布擦灌食用具。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病號監區犯人王微、孫曉娣、李彤彤、張豔秋等犯人強行給我穿囚服,並且用膠帶捆住我的手腳,把我扔在冰冷的方磚地上,用膠帶堵住我的嘴,王微穿著皮鞋用力踩住我被綁的腳踝處,不停的對我誣陷、謾罵,瘋狂的用拳擊打我的頭、臉,然後用剪子在我頭上亂剪,在這過程中,她們一直把掛著白簾的三零五室門關得緊緊的,我被捆綁著扔在冰冷的地上,被張豔秋等犯人看著,十幾個小時不給我解開,不讓上廁所方便,直到晚上二十一點才給我解開方便。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我剛起床就被王微從床上拽下來,推倒在地上,把我的被子扔在了地上,並指使孫曉娣、李彤彤、張豔秋等犯人又強行給我穿上囚服,捆上手腳,扔在冰冷的地上,直到下午,我被折磨得心臟病發作,手腳抽搐,嘴唇抽搐,牙關緊咬,雙目緊閉,她們才把我放在床上。幾天後,王微、李波(體重二百多斤)兩個犯人揪著我頭髮,發瘋般的輪番毆打,直到我被打暈,王微又取來針,用針扎,之後的兩天我全身無力,無法起床。犯人王微叫囂:「我告訴你這是病號監區,死兩個人是正常的。」

二零一三年三月份,新上任的病號監區大隊長孫偉、姜婷指使犯人高福豔、郭佳、邢國輝、張房清、張賀等二十幾名身體強壯的犯人突然闖進監舍,把我、李佩佩、裏玉書等幾名長期絕食身體極其瘦弱的大法弟子,用牛皮做的束縛帶捆綁,手捆在後面,兩腿用膠帶緊緊纏在一起。

當天晚上,我要上廁所,犯人組長邢國輝不許把我手腳打開,因兩腿被膠帶纏得過緊,無法行走,邢國輝指使值夜班犯人把我抬進廁所,她們幫我扒下褲子,因兩腿纏在一起,無法下蹲,邢國輝讓我站著尿,用盆接,我兩腿被膠帶纏得過緊,褲子勉強脫下,用盆根本接不了。在我一再抗議下,她們才把我兩腿膠帶扯下,她們幫我蹲下,上了廁所。

但從此後,我手上的束縛帶,腿上的腳鏈從不打開,兩手捆在後面,不能洗臉,不能刷牙,不能洗頭,上廁所讓包夾犯人給我脫褲子,不能擦屁股。因戴束縛帶,戴背銬長期不給打開,兩手背在後面根本躺不下,無法睡覺,只能長期黑天白天靠牆坐著。更惡毒的是隊長姜婷竟利用身體強壯有暴力傾向的殺人犯精神病人劉波毆打我。

胡愛雲女士遭受迫害的詳情,請見《遭迫害九死一生 胡愛雲自述十六年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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