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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陷冤獄七年 女兒精神失常 朱本富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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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大連法輪功學員朱本富在部隊工作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十二指腸的球部潰瘍、心臟病、胃病、風濕痛等疾病都好了。可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八年,他和他的家人遭到了慘烈的迫害。朱本富和妻子孫敬美同時被非法判刑七年,女兒被恐嚇精神受傷害。今年四月十六日,妻子孫敬美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檢察院頒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制度後,同年六月十五日,朱本富和妻子孫敬美同時向兩高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這場殘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法輪功學員朱本富在《刑事控告書》的部份內容。

部隊工作時 有幸修煉法輪大法 七年「模範工作者」

我在部隊十多年的緊張工作中,得了多種疾病,十二指腸的球部潰瘍、心臟病、胃病、風濕痛,部隊和地方醫院,偏方多次醫治無好轉,部隊無法工作,轉業回地方單位。

正好趕上法輪功弘傳,學了大法。修煉不長時間,各種疾病全好了,實踐證明,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

自從修煉大法以後,平時處處以「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單位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不佔不貪,平時樂於助人,從部隊到地方單位工作九年,七年被評為先進模範工作者,在部隊時,立過二次三等功,十多次嘉獎。在家裏是個好丈夫,好父親。工友,親朋好友鄰里之間融洽,是個大家公認的好人。

為大法鳴冤 屢遭迫害 女兒精神被警察驚嚇輟學

九九年七二零,在江澤民的邪惡指令下,對法輪功打壓不斷升級,我於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上訪,回來後。本單位在六一零的逼迫下,對我進行了兩個星期的洗腦「轉化」,過程中,被停止工作,失去自由,二十四小時遭監控,天天灌輸誹謗大法的電視、報紙內容。我在警告他們時說,我們這些大家公認的按著「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叫我們向壞人轉化嗎?他們說:「這是江澤民叫我們幹的。」

二零零零年元旦,我妻子(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關押二十六天。當時黑石礁派出所兩名警察,袁寶林,林海闖到我家,逼迫交出六千元錢,用各種恐嚇,威脅,開除公職等等手段,竊取我四千八百元,我叫他們開收據,不給開,給寫了個收條,勒索了我四千八百元錢。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大連公安局黑石礁派出所,要對我綁架,他們在我家周圍單位蹲坑,蹲點,兩個多星期,使我被迫走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當時女兒才十三歲,我和妻子被逼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根本照顧不到孩子,有一個好心的李玉華大姐把孩子領她家照顧,被警察跟蹤。一天早晨,女兒開門上學去,一幫警察一擁而進。女兒被突如其來的警察下的精神失常,一看到警察就害怕,照顧孩子的好心人也被抓走。李玉華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非法教養一年,從此以後,女兒再也不敢上學。

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原來在學校學習成績始終前幾名,各項成績非常優秀,後來被迫離開了學校,就這樣被江澤民剝奪了學習的權利,給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很大的創傷。

我也流離在外,過著居無定所的恐怖生活,流離在外三年,換了八次住處,經濟損失巨大。有一次,剛交一季度租金,被街道派出所發現,立即換另一套租房,那種艱難恐怖的生活非常人所能想像。

夫妻一起陷冤獄七年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因向世人講真相,在泡崖出租房樓下,被大連國保一幫警察綁架,身帶皮包一個,MP3一個,一萬七千元現金被劫走,至今未還。當天送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月二十三日,送遼陽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我不配合,不念監規,被打的全身是傷,暈死過去,甦醒過來,發現胃被打出血,血從胃流入肚腸裏過多,整天昏迷不醒。獄醫檢查,瞳孔放大,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擔責任,送遼陽軍隊二百零一醫院搶救。即使生命垂危,他們也不放人,被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送營口監獄入監隊迫害。

早上五點開始幹活至深夜十點收工。半個月不讓洗手、臉、腳。每天只准喝一個礦泉水瓶的三分之一水。早上去廁所時間三分鐘,超了就被打。每天只准上兩次廁所。

一個月後分,到營口監獄六大隊。我不配合、不轉化,被送營口監獄最殘忍的集訓大隊,一進集訓隊,教育科長周亮問我還煉吧?我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煉!」周亮破口大罵,立即叫來四個犯人,把我拖出辦公室,拉到刑房,綁在鐵椅子上三天三宿,多種折磨齊上,毒打。十二月的天氣,把窗子打開,衣服扒光凍,用拳打胸口腳踢二個小腿,折磨的死去活來。

九天後,放回監區隊裏,監區的犯人問我:「你還活著回來了,那是法西斯集中營,有死亡名額。」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妻子也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姚家看守所,身上帶一千元錢、手錶一塊、皮包一個被搶走。一月二十三日,妻子也被遼陽國保綁架到遼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警察暴力取證,妻子也被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在本溪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我們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從營口監獄綁架到本溪監獄繼續迫害,我被分到三大隊,獄警趙冶明找我談話,我不配合,不念監規、不轉化,他指示七八個犯人對我拳打腳踢,十分鐘後,我全身是傷。

又過了一個星期,副大隊長趙冶明又組織一幫重犯,共十二個,把我拖到一樓圖書館裏,扒去外衣,坐水泥地上,十二個人分三組,每組四人,輪流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每天凌晨十二-二點,有三個專職打手,王卓、杜新、付才輪流打我,一個打累了另一個上。

開始用裝滿水的大雪碧瓶往頭上打,一連砸幾十下,傷內不傷外。用三個手指頭摳我兩個眼珠子,穿著旅遊鞋跺胸口,用旅遊鞋的兩個後跟跺兩條腿。兩條腿被跺的十多天不能行走,不能蹲下,大小便全都站著。用針夾在筷子裏露出大約一釐米往頭頂、手背、手指尖扎。用打火機燒我脖子胸前,一連折磨三天三宿不讓睡覺。幾年不停的放侮辱大法的錄像。

七年過去了,當時我僅五十五歲,被迫害的滿頭的白髮,身上都長出來黑斑,出獄兩年後,胸前還時常難受。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妻子孫敬美,在遭受了兩年勞教、七年冤刑的迫害後含冤離世,年僅六十一歲。她遭迫害的事實,請參見《陷冤獄九年 大連孫敬美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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