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當時五十六歲的梁耀敏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梁耀敏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警界精英 百病纏身
我於一九七八年通過高考進入山東省公安學校(現在的山東省刑警學院),一九八零年畢業分配山東省海陽市公安局刑警隊從事偵察破案及痕跡檢驗工作,經我技術鑑定破獲了無數的大要案。是全省少有的女性偵察技術人員。
全身心的投入偵察破案是很辛苦的,通宵工作是常有的事情,有時一天只能吃一頓飯,腦力與身體都是超負荷付出,到一九九五年我已經百病纏身,病入膏肓,冠心病,萎縮性胃炎,膽囊水腫,胰腺炎,神經性頭痛,關節炎,頸椎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纏身。無力工作,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五年底,煙台毓璜頂醫院、青島山大醫院都診斷為無藥可醫,我只能等待生命最後時刻的到來。
幸遇大法 身心得救
慶幸的是,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日星期六,朋友為幫我治病送來法輪功資料,經過兩週的學煉身體初步見好,一個月完全康復。恢復正常上班工作。真正感受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好。而且近二十年來,原來所有的病沒有復發過,也從來沒有得過任何疾病。
在當時的公安系統及海陽這個縣城內成了新聞。上門找我學煉法輪功的人應接不暇。海陽市委的多名副書記市長及家屬找我教功,海陽市公安局的局長讓我在公安局會議室放錄像教功。我發自內心的覺得這個功法能夠幫人祛病健身,教人向善,提高人的道德水準,思想境界,對社會精神文明一定能夠起到促進作用,真是太好了。所以我也非常願意幫助更多的人學法修心,達到身心健康。在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中非常明確地寫著傳功不能夠收費,所以我也是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大法的要求做,義務教功不收費不收禮。就這樣我被人們稱為海陽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沒有任何名利所求。只為社會盡了點義務。
通過認真研讀法輪功著作《轉法輪》,我不但身體得以康復,更重要的是我懂得了做人應以真善忍為準則。沒修煉前,辦案中常有親戚朋友找我幫助說情,也都是能說的說,能幫的幫,對方送的人情費也是照收,我丈夫在我們縣的建委擔任領導職務,也有人情錢送來,經不住金錢的誘惑也都收了。學大法後,明白了這些都是不義之財不能要,不符合大法修煉人的標準,和我丈夫商量將收來的十多萬錢都如數退還人家了。而且在以後的工作崗位上,無論擔任甚麼職務,也沒再要過別人的錢。
最重要的是沒修煉前,面對超負荷的工作壓力、與婆婆一家人尖銳的家庭矛盾,總是用極端的鬥爭的思想方式處理問題,遇事不會忍讓,更不懂得寬容大度善待他人。幸遇大法,化解了心中的怨恨,在以後的日子裏面對婆婆一家人常常的無理打罵中都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並以修煉人慈悲寬大的胸懷善待她們一家人。我們一家人在法輪大法的佛光普照下又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
迫害發生 洗腦關押
這樣美好的日子僅持續了兩年。到一九九八年我就經常因修煉法輪大法而被公安局領導找去談話施加壓力。(公安部一局常有密碼傳真發到地方公安局,要求對煉法輪功的人秘密調查處理)。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天津公安局暴力抓捕去報社反映情況的大法弟子後,我去北京反映情況回來後即被安排兩個巡警中隊嚴加看管。我丈夫當時是海陽市建委主任,也被停職專門在家看管我。
至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晚,我被要求在巡警五中隊的辦公室值班,整夜不准睡覺。所有巡警人員和公安局紀檢科的人看管我一個人,如臨大敵。後又把我轉到風城一個賓館洗腦班,由檢察院的七個人專門看管我,白天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晚上不准睡覺,海陽的市委書記王國群(已經因經濟罪被判刑),煙台市的公安局長,省公安廳的一些人,輪班對我恐嚇談話洗腦,逼迫我上電視公開污衊大法。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大法師父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麼能做這種傷天害理,忘恩負義,滅絕人性的事情哪。我的心極其痛苦。
到七月三十日,經過十多天不准睡覺、二十四少時不停洗腦的情況下,我的思維出現了混亂,神志不清,他們讓幹甚麼就幹,他們讓我對著攝像機說大法的壞話,然後在電視上大肆播放。我被放回家中看管,清醒後我為自己說了那樣的話痛苦極了。
我還聽說縣委書記王國群在全縣正科級會議要求他的下屬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就說梁耀敏賣法輪功的書賺了二十多萬塊錢。法輪大法書中有明文規定:大法學員義務教功不收費不收禮。我賣大法書都是按印刷廠的售價,中間費用都是我自己墊付,從未收過學員一分錢。
回家後,公安局派兩個巡警中隊看管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我被通知去公安局拿調令,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被調離公安系統,去交通委報到。
精神病院 毒針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又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我要親自去北京向中央領導說明情況。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教人向善是大好事,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希望中央領導好好了解真相,還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維護法律的尊嚴,還我師父清白,也使我們的民族回歸向善之路。中途我在火車上被海陽公安局警察戴上手銬押回海陽關進拘留所。
在拘留所只給一床又臭又破的薄被涼水熱水一點沒有,每頓飯只有一個鹹菜條和一個小饅頭。因為我煉功在寒冬臘月天的晚上警察黃耀軍把我用手銬吊銬在屋外鐵窗櫺上凍。拘留十五天後又轉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元月中旬一天,我丈夫去的洗腦班接我回家。回家第三天的早上,我丈夫、哥哥、建委司機隋傳光等五個男人突然將我按倒在床上,脫掉衣服打針,然後綁架上車,打了針後身體疼痛,頭也疼痛昏迷,我以強大的意志堅持著,提醒自己不能昏迷。我要看清這個陰謀。他們開車拉我到濟南市精神病醫院,辦了住院,關到精神病人的病房。在他們架我進病房的門口時,我看到一個熟悉的面孔──海陽精神病醫院院長孫東津,這個男人看到我時心情緊張,臉色發青,身體顫抖,偵察員獨有的敏銳視覺讓我提高了警惕,我明白了這個人就是對我迫害陰謀的背後執行者。
接下來我對所有人的舉動都靜觀察,不說話。關進精神病院的病房後,一個高個男醫生(護士稱張大夫)對我做所謂的診斷,下醫囑,他們開始強行給我打毒針,打了毒針後,我的全身擰緊的疼痛,每分每秒都在做垂死掙扎。等藥效少一點了,下一針又打上。這樣打了四天,我的身體狀況已經與腦癱病人一樣了。
第五天上午,一位女大夫看到我身體疼痛抽搐的不像人樣了,讓護士拿來病例看了那個張大夫的醫囑,對護士說以後不要在執行張大夫的醫囑,也不要再讓張大夫碰這個病號。女大夫又重新下了醫囑,換了藥。我的身體開始好轉了。下午這位好心的女大夫又來為我查體,並與我交談,提出許多問題。我把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的受益、道德的昇華、思想境界的提高、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這位善良的女醫生。過程中,女大夫不停的流眼淚,最後她說了一句:「梁耀敏啊,我真叫你把我感動了,我想辦法救你出去。」第七天的上午,護士把我叫的醫生辦公室,一位年長的男醫生和我做了溫和細緻的交談,我也把法輪大法帶給人類的美好向這位好心的醫生作了介紹。第九天,護士通知我可以走了。在這兩位善良醫生的救護下,我擺脫了陰險惡毒的謀殺。
我回家後,在海陽公安局領導崗位上的一位同事來我家對我說:「師傅啊(因為我的偵察技術水平較高,大家都稱我師傅),你千萬小心點,江澤民新下了一個口頭命令叫把你們煉法輪功的都關精神病醫院,讓醫生打毒針打死你們,就說你們煉法輪功走火入魔煉死了。警察還不用負責任。你可千萬小心點,如果他們把你綁去,我們誰也搶不出你來。」他不知道我已經被下毒手了。
需要說明的是,我有個小姑叫范紹梅,在公安局財務科工作,江澤民發動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後,我除了被綁架到監獄、勞教所、洗腦班遭受迫害外,公安局還安排我小姑操控我的家人對我實施迫害,他們掠奪了我的所有家庭財產,還利用各種方式手段大罵我,造謠誣陷我,他們虐待死了公爹,反而造謠說我煉法輪功逼死了公爹。前邊提到的海陽精神病醫院院長孫東津,就是范紹梅的好朋友。我曾質問過范紹梅:我當年被綁架精神病醫院就是你一手操控的。她低頭不語。我也曾質問過海陽市委副書記朱全本,後來調到煙台市民政局任副局長,我說:你們當年把我綁架精神病醫院打腦癱的針打死我這事,我不能接受。朱全本說:梁耀敏啊,這事我知道,老范(指我丈夫范振寧)跟我說了,我當時還說了一句:老范伙計,這事(指打毒針打死我)不太殘忍了?」我丈夫在場一聲沒吭。我也找我大哥調查過此事,我大哥說:「當時范振寧把我和你二哥叫去,說要判你刑,叫我們把你送精神病醫院躲躲,我和你二哥答應了。」我說:「你知道他們給我打的是毒針嗎?海陽精神病醫院那個院長做了甚麼你知道嗎?」我哥說不知道。
關勞教所 持續洗腦
二零零零年十月七日,(我已經去了交通委一個企業檢測線工作),交通委的主任和我丈夫(他當時是海陽市建委主任),好像是代表市委,對我修煉法輪功施加壓力,又要讓我去辦甚麼學習班(洗腦班),是上邊(指江澤民)對法輪功又有新精神。我想是上邊又要對我們實施迫害了,那我必須去中央說明情況。
十月八日,我又坐車去北京。中途到山東濱州龐家時被警察攔截到龐家派出所,關在一間屋裏,一位年輕的女警進屋就掏我的衣兜,拿走我一千多元錢,直接放到自己兜裏了,我義正詞嚴的問她:你憑甚麼搶我的錢?她結結巴巴的說沒拿就溜走了。一會又進來一個年輕的男警,伸手就打我,我說你作為警察打人是違背警察法,和刑事訴訟法的。後來他們又把我關進一個小屋,裏邊關了好多大法弟子。第二天早上我丈夫去接我回家,把我看管在家。
十月十三日晚,海陽公安局政保科長於山禮孫勝日闖進我家綁架了我,關押到煙台公安局福山看守所一個月。在那裏我曾被煙台公安的四個警察酒醉後用鐵鏈子吊到樑上毆打,其中一個一邊打我一邊說和我是警校的校友。十一月十四日又把我綁架的淄博的王村勞教所迫害。並從此停發了我的工資,令我至今無生活來源。
在王村勞教所歷經坐小板凳,不讓睡覺,看污衊大法的電視片,逼迫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她們達不到目的,於十二月十三日又把我綁架的王村的男勞教所,歷經五天五夜不讓睡覺,十幾個男人圍毆侮辱,被折磨的神志不清寫保證不煉功才把我轉回女所。(寫保證是不應該的,是道德層面的犯罪,是良心犯罪。)這個污點是我最大的傷痛。
因為良心的犯罪內心極其痛苦,對於堅守道德的人來說,做了違背良心的事情痛苦的會連自己的生命都不想要了。如果不是因為《轉法輪》書中明確寫的煉功人不能殺生,自己早就自殺了。
再遭綁架 誣判四年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四日下午,我給我母親送飯途中再次遭煙台「610」夥同海陽「610」綁架到海陽公安局,遭到一男警察的毆打,他一邊打我一邊說,他岳父姜常啟(音)和我住一個樓。當晚他們又把我綁架到煙台公安局福山看守所。關押八個月,期間曾被煙台公安局三個男警察包上頭罩用車拉到看守所外邊一個屋裏蒙頭暴打,直到心臟出現症狀他們怕負責任才鬆手。這次綁架我時他們搶劫了我的背篼,內有人民幣兩千多元、手機、油卡、MP3、摩托車,還去我在交通局的辦公室,撬開我的辦公桌抽屜,內有人民幣和存摺共一萬多元,還有我的大法書,mp3等生活用品一宗。
期間煙台「610」指使牟平法院對我非法判刑四年。牟平法院法庭開庭時,煙台「610」的人在法庭指揮決定。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又將我綁架到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女子監獄怕我上訴拿走了判決書。在監獄我遭到了罰站,坐小板凳,毆打,不讓睡覺,勞役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從監獄被釋放。在監獄門口又被海陽「610」好像是姓李的副主任夥同海陽公安局「610」的於正高劫持到招遠玲瓏鎮的一個地下黑監獄(洗腦班)關押迫害至九月二十七日由家人接回。整個過程他們都是請示海陽「610」辦公室主任李隆全的安排。
遭迫害事件列表
一九九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因為我組織召開法輪大法交流會,將我非法關押在公安局辦公室一天。當時的公安局局長是張慶淳。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因為我參加四﹒二五進京上訪,將我非法拘禁在家或巡警辦公室。至七月十九日。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非法關押洗腦班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八月輪流非法關押在家,洗腦班,或者辦公室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去北京證實法被綁架關押海陽拘留所十五天,洗腦班十天,濟南精神病醫院九天遭受打毒針的謀殺迫害。至二零零零年二月被非法拘禁在家,由巡警看管。
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去北京證實法被濱州龐家派出所綁架,於十月十三日被海陽公安局非法拘留關押煙台福山看守所一個月,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勞教關押淄博王村勞教所迫害。
以上時間段海陽市委書記是王國群(已被判刑),公安局長張慶淳。政法委副書記林壽強(上吊自殺)。
二零零六年五一黃金週海陽市「610」主任徐鎮所,帶領公安局交通局的多名職員來我家綁架我,理由是江澤民來煙台遊玩。我義正詞嚴的與他論理,他說是領導(海陽市委分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書記邵文病)決定的。當時因為長期的心理與肉體的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傷害而心臟出現症狀被家人求救火速送去醫院搶救。他們還不放過我,要求家人和醫生把我送去洗腦班。被醫生正義拒絕。又安排人在醫院看管我。直到江澤民離開煙台。看管我的人都撤走了。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四日下午,我給我母親送飯途中再次遭煙台「610」夥同海陽「610」綁架到煙台公安局福山看守所。期間煙台「610」指使牟平法院對我非法開庭誣判我四年刑期。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又將我綁架的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至九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關押在招遠玲瓏鎮洗腦班迫害。
江澤民處於個人意願發動的這場迫害,對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可以說是滴滴血聲聲淚,其罪惡之大罄竹難書。江澤民是真正的破壞法律事實的罪犯,應當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