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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奪正常生活權利 吉林姚玉豔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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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吉林省白山市姚玉豔女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十六年來多次被綁架、關押,遭非法勞教,身份證被扣押十六年,無法外出,無法工作,被剝奪了一個正常人的生活權利。

姚玉豔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 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姚玉豔女士陳述的事實:

我從小身體就不好,六歲出麻疹睡了草地,結果癱瘓了,父母想盡了辦法,求醫問藥,幾個月後終於站起來了,在以後的三年裏我接連又癱瘓了兩次,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全身風濕,骨骼變形,長年渾身酸痛,對天氣特別敏感,比天氣預報還准呢。婚後生活壓力過大,家庭矛盾不斷,心情常年壓抑 ,得了心臟病,心臟嚴重缺血,昏厥是常有的事。加上胃病,吃不下東西,脾氣暴躁,看甚麼都不順眼,整個人骨瘦如柴,生不如死,蒼老的不行,二十九歲時就在多次昏迷甦醒後立下了遺囑,但是又捨不得年幼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天天苦熬著。三十六歲時丈夫被查出絕症,孩子本身視力不好,又被發現是先天性弱視,幾近失明又無法醫治,一家人在絕境中掙扎著。到處奔走多方醫治,花光所有的積蓄,還是看不到任何希望。

一九九七年七月,我喜得大法,從此一家人的命運發生了驚天的逆轉,丈夫好了,兒子好了,我也好了,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每天生活中按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去做,以平和的心態對待所有的人和事,努力歸正自己的言行,做事為別人著想,與人為善,做一個真心向善的好人。真正知道了幸福的生活是甚麼滋味。

迫害開始 屢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以一己之私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從此我們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權利。

一九九九年中秋節,我因進京上訪在河北三河市火車站被鐵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當晚被白山駐北京辦事處接到北京。第二天,由駐京的白山警察非法押送回白山拘留所。期間在三河市被非法警察搜身搶走三千多現金,卻一天都沒有給我任何食水。回到白山市後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因堅持煉功被鎖死刑床兩天,被體罰、謾罵,被逼做奴工。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從拘留所回家後,我家就被警察監控起來了。偶爾有朋友來訪,下樓後都會被警察盤問。更有同修被樓下警察非法拘留了。電話被監聽,經常被警察打來電話警告威脅,買菜上街身後都有人跟蹤。整個生活全部失常,空氣都壓得人透不過氣來,被逼第二次進京上訪。

一九九九年最後一天,我們一家三口由於身份證被沒收,決定步行也要上訪。同行的還有兩位同修,我們一起步行深夜穿火車洞,才得以離開白山市。一路步行與公交交替前行四天後,停留至遼寧省建昌縣。深夜被建昌縣鎮南派出所警察,從小旅館非法抓捕。警察將我隨身攜帶的六千多元現金、大法書籍、隨身物品,甚至連一張紙條都不放過,全部搶走。丈夫和孩子身上的八千多元現金及物品被搶劫一空。因我拒不交出寫有同修電話的紙條,放在口中嚼爛。被四個警察猛搧我耳光,捏住我的嘴巴和下巴。長達二十幾分鐘暴打和謾罵也沒得逞。趁他們到別的房間間隙,我隻身逃出當地派出所,繼續我的上訪之路。而丈夫、兒子還有同修,被他們劫持到當地拘留所,後被非法押送回白山市。丈夫被非法勞教二年,在父母被非法關押期間兒子流浪在親屬之間,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和照顧,過著寄人籬下、遭人歧視的生活,給孩子的心靈和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大年三十被綁架、毆打

二零零零年大年三十,我剛剛走出天安門地鐵站口,就被幾個穿便衣的人攔住,強行抓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那裏已經抓進來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隔壁房間裏還有人被打,大約十點多,籠子裏已經關滿了法輪功學員。

因我念《洪吟》題目,同修一起背師父的經文,警察將我拽到一個房間裏,砸碎一個凳子,兩個警察拿著凳子腿瘋狂的打了我十幾分鐘,打得我頭、臉、身體全是瘀青。後來在全體在場法輪功學員的強烈持續的堅持下才把我送回籠子裏。

打我的房間裏還有因為不報姓名被打的法輪功學員,我看見有一個小伙子渾身是血躺在地上,不知道後來生命情況怎樣。大年三十這一天,籠子裏不斷的有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被抓進來,隨時有被當地派出所或各省駐京辦事處接走的,到晚上八點多時,又有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抓,籠子裏裝不下,我們被轉押地下室的就有幾百人,當天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估計接近上千人。

非法勞教 超負荷奴役一度失明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在天津訪友期間,被河北區靖江路派出所非法拘捕,在河北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唆使在押犯人,羞辱打罵法輪功學員。由於堅持煉功、向同室犯人講真相,警察將我的手腳鎖在一起。身體不能直立、不能躺臥、不能正常吃飯上廁所,每天睡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四月下旬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關押在天津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二大隊。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在勞教所裏,每天被勞教人員看管,不能隨便說話,更不能和同修說話。逼迫看誣蔑大法的書籍、錄像,寫思想彙報,由於拒絕洗腦,多次被體罰,被鎖手銬腳鐐。被強迫奴役,給勞教隊挑選豆子,每天幹活十幾個小時以上,有時幹不完還要幹通宵。每天只有中午有一點菜,很少有油水。超強的精神壓力和超負荷奴役,使我的視力急劇下降。被非法勞教期間一度失明,好長一段時間連打飯、上廁所都無法自理。回家後通過煉功學法,視力恢復了。

遭酷刑折磨 多人被迫害致死

勞教隊為挑起勞教人員對大法的仇恨,經常把一些事物和法輪功聯繫起來,零一年皇曆新年剛過,車間幹活的勞教人員進屋就罵,說法輪功把他們害苦了。因為法輪功學員不「轉化」,他們今天就得坐板凳到十二點以後,抱怨幹了一天活還要受我們的牽連,以後還不知道要連累帶熬幾天呢。

當時我說:我們修煉者,沒有違犯任何法律,是被迫害的,我們都是好人,讓我們往哪「轉化」呢?我們不「轉化」與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勞教隊隊長無理取鬧不讓你們休息的是她們。是她們要挑撥離間,與我們法輪功學員也沒有關係。我是好人,我沒犯法,我要煉功!當我舉起胳膊時,勞教人員只是把我輕輕按住,然後喊來隊長將我帶走,所有人都正常休息了。我被帶進禁閉室,被綁在光光的床鋪上,手腳被分別拉開綁在床架上,然後把門窗打開,外面下著大雪,風刮的外面的電線錚錚作響。正月十二的夜晚就這樣煎熬著我。不讓上廁所,不給吃飯喝水,到正月十三傍晚,我覺得全身的骨頭縫都開了,想上廁所的感覺特別強烈,在強烈要求下,給我解開綁繩。當時我已經站起不來了,在兩個人的攙扶下坐起來,卻不能下地,不能行走,渾身上下都不聽我指揮了,被抬進監室。之後的四個多月,我只能彎腰走路,後腰部脊骨脫出,用手都能摸到。直到回家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煉功才恢復正常。

勞教所裏法輪功學員經常被打、被罵、被體罰。因為抵制非法關押,要求煉功,要求還我師父清白,我被獄警人員用手銬、腳鐐,鎖在床鋪上二十七天,不准上廁所,小便由勞教人員用盆接,吃飯由勞教人員餵。不准洗漱換衣服,整個房間都是異味。以此來挑起同室勞教人員對法輪功的敵視、仇視,從而來逼迫我放棄修煉,由於絕食抗議,多次被插管灌食。灌的都是玉米糊加鹽,灌食之後更加燥渴難受,以此來加重迫害。每次我都不配合插管,都被獄警指使勞教人員強行按住進行。有幾次拔出管子時,鮮血隨之噴出,身邊的勞教人員不禁痛哭流淚。即使這樣,還要由我自己來承擔灌食費用(從存款中強行扣款)。趙濱紅、平玉容被毆打,白虹阿姨因為我被強行捆綁鎖床、被用膠帶封住口鼻,去制止他們的惡行,而被勞教人員陳金煥毆打,前胸及眼睛全部黑紫,還在冰天雪地裏被鎖在欄杆上凍了好幾個小時。回到屋裏已經快凍僵了,此後幾個月連咳嗽都不敢用力。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後來我得知,白虹阿姨被迫害死了,還有我認識的徐偉文、程科阿姨、周學珍相繼被迫害致死。

長期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元旦前三天,我回到了離別兩年的家鄉,二十七天後還沒有和家人過上一個團圓年,我就又被白山市紅旗派出所警察騙去扣押不放。幾個小時的時間內,陸續又有一名同修被騙來,一同被鎖在鐵欄籠裏。從警察的相互「祝賀」中得知,抓一個煉法輪功的,獎勵五百元。

丈夫領著孩子來要人,卻被喝斥了一頓,天都黑了,也不放我走,還增加人手看管。因為有可能還要被勞教,我毅然的逃出了派出所,第三天得知,所有他們知道的我的親屬家,他們都搜遍了。欺騙親友「甚麼事也沒有,就是問幾句話」,卻在我住所樓下放了幾個人蹲坑抓我,到丈夫開的小吃店抓他問我在哪兒。我們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十三歲的孩子,守著空空的幾十平的房子,整夜睡不著覺,擔心父母,心神不寧。大年前幾天,孩子正在屋裏忐忑不知怎麼辦時,突然傳來砸門聲,孩子嚇得半天不敢說話,砸門聲越來越大,孩子膽怯的問是誰,回答是警察。說讓開門看我們夫妻二人在不在家,孩子回答不在,警察威脅說不開門就用萬用鑰匙開門。孩子嚇得嚎啕大哭,警察見狀,好一會才走。孩子後來見到我,哭著告訴我,那天他在窗戶往下看,有兩輛車,二十多個警察。之後的幾天孩子晚上都不敢睡覺,就開著燈胡思亂想,直到現在只要想事想多了頭就難受發脹。

這些年來,我們十多歲的孩子,經歷著多次父母被非法關押、辱罵、與父母生離死別,親友歧視的白眼,無家可歸,到處流浪,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淒苦無助,給孩子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痕。

幾年中,每到所謂的敏感時期,政法委「610」主任、街道婦聯主任、治安員、片警都會以各種名義上我父母家騷擾。要父母把我找回來,每次都恐嚇父母我是被通緝的。有一次妹妹回母親家,被蹲坑的警察發現,以為是我回家了,就上樓砸門,年邁的父母在深更半夜被砸門聲嚇著了,沒有開門。結果警察就從八點多一直砸到十點,鄰居出來指出他們擾民,他們才停止。卻在樓梯上下安排人看守。第二天父親準備到樓下買早點,發現門鎖被警察砸壞了,打不開。只好打電話叫妹夫帶開鎖的過來。門鎖剛剛打開,四個警察就迫不及待的衝進進屋內四處尋找,發現我不在屋內,丟下幾句威脅的話就走了。

常年的驚嚇和對女兒的牽掛,對外孫的操心心疼,使母親的身體越來越糟,終於在二零一零年春天去世。而我卻只能在寒風飛雪中流淚,卻連送母親最後一程也無法做到。

被剝奪正常生活、工作權利

幾年的流離失所中,由於之前被非法關押勞教留下的陰影,加之從親友口中知道的所謂「外面的形勢」,使我產生了強烈的怕心。我住過大山裏看菜地的窩棚,旁邊就是墳地;住過親戚家的倉房,夏天半山腰流出的水從屋中間流過,冬天地面牆面全部結冰,早晨起來碗筷凍在一起。思念父母、想念孩子,擔心正處在青春期的孩子會不會在社會中學壞,學習怎麼樣,每天都在各種焦慮中煎熬著,不敢和家裏及孩子通電話。由於交通閉塞,有時幾個月也得不到家裏的任何消息,一年只能見到孩子一、兩次,而且都是天黑了之後才由親戚悄悄接到山裏住上一晚,再偷偷的送下山去。心中的苦啊,無法形容。孩子去外地上學,我都不能送上祝福。不能開解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困惑,心中的牽掛、撕扯,常常讓我心情極度煩亂,身份證被沒收,不能外出正常的工作,沒有經濟收入,生活困難道了極點。

每天都在提心吊膽中艱難度日,孩子無法教養,老人無法盡孝,親戚不能理解我們的堅持,冷言冷語的譏諷。我們完全沒有了正常生活和工作社交的權利,過著逃犯一樣的生活。

我因堅守信仰、履行公民合法進京上訪權益而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勞教、非法關押、被迫流離失所。一九九九年以來,地方司法人員敢於對法輪功學員說抓就抓、說打就打,說起訴就起訴、說秘判就秘判,全部是由江澤民發動的迫害運動所致,是江澤民教唆、縱容、鼓勵、獎賞公檢法司等執法部門執法犯法、隨意虐殺好人,如果說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所有人都構成犯罪,那麼,江澤民就是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罪行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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