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懋嵐,女,生於1951年,已退休。張懋嵐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2008年,她被劫持到天堂河看守所迫害,2010年走出勞教所後,她仍遭非法監視,被迫離家出走。
以下是張懋嵐在訴狀中提供的事實與理由:
一、寫在前面的話:
1、1998年8月的一天傍晚,在小區裏聽到非常美妙的音樂,循聲找到了法輪功煉功場,從此,我走進了法輪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修煉前,我是個性強,自恃清高,非常不隨和的人。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修煉後,在我身上發生了脫胎換骨的巨變,周圍人說我善解人意了,祥和了,好接觸了,幾十年不講話的鄰居,我主動化解前嫌。修煉前,我很懼怕冬天,從小就有氣管炎,當兵後又有了關節炎,人到中年又出現了肩周炎,所有的炎症都在天冷的季節發作,從98年11月到99年3月經過了一個非常寒冷的冬天,突然,我意識到,那些年年折磨我的炎症,怎麼不知不覺的消失了?而且身體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輕鬆,走路、爬山年輕人追不上我。這讓我用盡人間語言也無法感恩我的師父。我要把這美好的感受告訴我的親人。
2、帶著美好的願望回到老家,看望耄耋之年的母親。當老人看到我身心的變化,頗為震動。我請母親拜讀《轉法輪》這部宇宙大法。母親篤信法輪大法好,把大法的護身符放在枕邊、放在衣袋裏。此後,老人多次摔倒在家中,被家人扶起後安然無恙,直到2007年底安詳離世,未有任何病痛。
3、發生在弟弟身上的奇事。
我的小弟未婚與母親生活。2006年春,突發腦梗,被送往醫院,病情急劇惡化,醫院下病危通知,姐姐來電話催我去見最後一面。我第二天趕到醫院,見到弟弟全身插滿了管子,沒有任何意識,生命危在旦夕。我把帶去的MP3的耳塞,插在弟弟的耳孔裏,讓他聽大法師父的講法錄音,在場的家人與請的特護都不理解,認為人都這樣了,還有必要嗎?只有臨床的大學教授表示贊同,當然,他不知道聽的是甚麼。聽著聽著,弟弟甦醒了,睜開了眼睛,叫著我們的名字,說餓了,要吃東西。這個奇蹟就發生在瞬間,在場的每個人都見證了公元2006年4月的這一天。這樣起死回生的事在這個著名的大醫院從未有過。弟弟出院了,出院時左半身不能動,請了保姆服侍他。保姆不幹了,我又回到娘家。當天我讓弟弟聽師尊講法,一件更奇的事情發生了。晚上,弟弟要方便,我問他,想不想去衛生間,他說「想」,(因一直都在床上)我很吃力的把他架到衛生間,囑咐他「好了」叫我。一會兒,衛生間的門響了,弟弟大步流星的徑直走到了母親的房間,一邊叫著母親,一邊開燈,嚇得母親大叫我的名字。剛剛還是半個身子不能動的人,瞬間恢復如初,且沒有任何有病的痕跡。整個事情沒有過程,讓這個耄耋老人更多的是驚,不敢相信是真的。然而,奇蹟真真切切發生在我的親人身上。
二、惡首的瘋狂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瘋狂迫害和打壓。他利用手中的權力,通過造謠、污衊等等各種卑鄙手段,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示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了長達十六年之久的殘酷迫害。
我受迫害事實如下:
(一)、首先,江澤民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違反憲法第三十九條,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罪,非法抄家罪,綁架罪。
2008年6月18日晚7點多,聽到敲門聲我打開門,兩名警察強行闖入,問我煉法輪功嗎?我說「煉」。他們沒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搜查了我的家。抄走了我擁有的大法圖、師尊法像、全部大法書和相關資料,還搶走了台式電腦,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說,上邊下令在奧運前大量抓捕法輪功,他們是完成指標,才對小區煉過功的人搜捕。警察連夜把我押到海澱看守所非法拘禁。看守所為了轉化我,軟硬兼施,威逼恐嚇,每天強行給我灌入大量不明藥物,破壞我的大腦神經,並給我戴上沉重的鑄鐵腳鐐到海澱醫院做各種儀器探查。全程下來,使我裸露的腳踝血跡斑斑。
海澱看守所提審我九次。白天給我灌入大量不明藥物,夜裏提審。用盡心機摧毀修煉人的意志。然而,江澤民失敗了!我義正詞嚴正告他們:「我此生是為大法來的,我絕不背叛大法」!預審拍著桌子咆哮著:「我一定要重判你」!
40天後,在海澱看守所,對我宣布勞教兩年,我拒絕簽字。幾天後,把我轉押拘留所。一週後,押送到大興天堂河勞教人員調遣處。在調遣處的記憶是刻骨銘心的。假如,把毫無人性、摧殘好人的人稱作魔鬼;假如,把一個讓人無休止的承受痛苦的地方界定為地獄。那麼,調遣處對我而言,就是魔鬼加地獄。
40天後,把我押送到天堂河女子勞教所,那是一個實施江澤民「精神滅絕」政策的集中營。那裏關押著大量法輪功修煉者,僅一個大隊就100多人。我被關在一個門窗封閉,四壁隔音的屋子裏,牆角放一個塑料小凳子是給我坐的。隊長一個接一個輪番來轉化我,不停講著江氏集團編造的謊言,詆毀、污衊法輪功。用吸毒者、賣淫的、盜竊的普通勞教人員晝夜、輪班包夾我。長期封閉在這個環境,她們把怨氣發洩在我身上。我不轉化,隊長就放縱她們用惡毒、污穢的語言謾罵我、用腳踢我。在那一刻,我感到她們扮演的角色,是多麼的可憐!
勞教所為達到轉化我的目的,不讓我睡覺、上廁所,不讓洗漱,晝夜不見天日關在小號裏。等其他勞教人員出工了,把我一個人帶到大廳,看惡毒誹謗大法的錄像,高壓洗腦。在這個顛倒黑白,不見天日的地獄,每天對我做的就是,不擇手段的妄想把我屬於自己的靈魂揪出來撕碎,換上江氏邪靈。在勞教所的幾百個日日夜夜,對我精神上的掠奪、摧殘、迫害,永遠都無法彌補!
三、2010年,我出了勞教所,新的一輪迫害接踵而至
回到家中,這個家,不再是昔日的家,早已被「610」安插在隔壁的中年男女做了手腳(隔壁是出租房),他們對我實行了全方位,全天候,無孔不入,無所不在的監視、跟蹤、設局、構陷。這種肆無忌憚的迫害達到了登峰造極。2011年6月一天夜裏,他們用毒素把我及家人熏暈,從陽台爬入我的房間,我想叫,舌頭不聽使喚,依稀感覺人影晃動。我極力掙扎,床邊有手按住我的咽喉,後來就不知道了……我醒來時,已是次日的中午了。至於在我房間做了多少手腳,給我用了多少毒素,我不得而知。只是發現陽台上接樓上空調管滴水的大咖啡瓶子都不見了,他們忘記復原陽台的原貌了,留下了罪惡的證據。(說明:我與隔壁陽台是連著的,陽台窗子是左右推拉式,沒有鎖。而且是五層,夏天房間通往陽台的門是開著的)
2011年11月,我與家人上街,忘帶手機。有人找我,手機響個不停,隔壁男女用特務手段破門而入,用我手機給我手機上同修的號碼發短信,讓人家在某個時間都來我家,然後在我手機上刪掉。那一天人家按短信時間來了,敲門,我沒開。使這個設局迫害更多人的陰謀沒有得逞。
在一個毫無安全感的住所,已沒有家的意義了。2011年底,我被迫流離失所,在居無定所中漂泊……
四、2013年春,我作為一個在大法中受益匪淺的修煉者,在告訴人們真相,希望更多人了解法輪功時,被受江澤民毒害利用的人抓到昌平看守所,後轉到第二看守所,我不配合任何威脅、逼供。他們強行給我注射不明藥物,使我牙齒鬆動,脫落,非法拘禁我五個月之久。進去時,警察說我四十多歲。出來時,儼然變成了一個70多歲的老太太,對我迫害的程度是不可估量的。然而,當我面對審訊我的警察──這些被江澤民欺騙、利用的年輕生命,我的眼淚不禁奪眶湧出。我發自肺腑的說,不是為自己,這些無辜的生命,因為職業,被江澤民授意、脅迫一步一步走向……,這是最讓我難過的。
今天,為了生存在這片土地上的,被江澤民迫害的中國人,包括自知的,不自知的,我鄭重控告江澤民犯下了十惡不赦的「反人類」滔天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