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來,汪信清夫婦因為修煉法輪功,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多次被迫害,身心遭受極大創傷,家人也飽受恐嚇痛苦折磨。汪信清醫生先後九次被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起訴、一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二次被非法關進「精神病院」、多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被非法騷擾,被敲詐勒索約一萬多元,在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遭到三重迫害。華桃鳳醫生被非法關押六次,被非法勞教二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二次,被非法抄家六次,被敲詐勒索大約十幾萬元。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建立並操控覆蓋全國的610邪惡機構,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慘無人道的迫害與打壓。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無數學員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在經濟上遭受損失巨大。這場迫害的手段之惡毒、範圍之廣,令人髮指。
汪信清是原通城縣計劃生育服務站醫生,華桃鳳是通城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服務站醫生。在修煉法輪功前,華桃鳳醫生一身的病,痛苦不堪,如:經常感冒發燒、慢性胃炎、慢性腸炎、慢性喉炎、慢性腎盂腎炎、甲狀腺瘤、子宮肌瘤、更年期綜合症、眼睛乾澀症等等,整天在痛苦中掙扎。為了治病,她曾經學過三年其它氣功,但無效果。一九九八年元月份經朋友介紹,開始學煉法輪功。起初時,她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去看師父的九講講法錄像,剛看了看,知道「真、善、忍」好,但好多聽不懂。平時她看書,總是感到雙眼乾澀難受,但是她感到看《轉法輪》書時眼睛卻很好,沒有不舒服的感覺,她感到這個功法很神奇。她就每天堅持著,早上參加集體煉功,晚上參加集體學法,剛到半年,她感到全身的病在不知不覺中就好了。通過學法,她知道法輪功不只是幫助人祛病健身,更重要的是真正指導人修煉,《轉法輪》書是指導人修煉的寶書。從此,她改變了原來的認識,進入真正的修煉了。她的身體健康了,心情舒暢了,家庭和睦了。
汪信清是一九九九年元月份開始學法輪功。學法輪功以前,汪信清患有胃潰瘍、關節炎、高血壓、哮喘性支氣管炎、頑固性痔瘡等,經常痛苦不堪。他的妻子九八年就學了法輪功,由於受中共邪黨文化的毒害,汪信清根本就不相信法輪功,還反對法輪功,但自己是個醫生,也治不好自己的病,由於全身疾病的折磨,在別人的一再勸說下,他抱著聽聽再說的心態開始聽法輪功師父的講法錄音帶,聽了後,感到其內容跟中共宣傳的根本不一樣。原來法輪功是教人如何做好人的,他就開始學法輪功。學法煉功一個多月後,他的全身疾病就在不知不覺中沒有了,感到全身輕鬆。他深深地感到法輪功很神奇。
一、汪信清醫生訴述受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知道政府要迫害法輪功,我與其他七八個法輪功學員一起包車到湖北省政府依法上訪,當車到達武漢郊區時被劫持,把我們非法送到咸寧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半天後,通城縣刑偵大隊毛躍、公安局副局長吳明生等警察把我們劫持回通城縣錫山賓館非法關押二天,強制觀看誣陷法輪功的電視新聞,非法照相,非法按手印,企圖每人敲詐勒索五十元,我拒絕了。我的單位來人把我接回。回單位後,單位譚明書主任逼迫我寫甚麼所謂的「保證書」、上交法輪功書籍,要挾我,要求我放棄法輪功修煉。我堅決抵制和拒絕。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通城縣辦洗腦班,由於我家的妻子被綁架去洗腦班了,我就倖免沒去。十一月上旬,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依法到北京上訪,但找不到國家信訪局。十一月下旬,我到縣城河堤上參與集體煉功,十多人一起被縣何克孝(已經遭惡報死亡)、潘少明等警察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敲詐勒索了我的三千元擔保金後「取保候審」回家了,我的妻子卻被非法勞教一年。
回家後,縣國保大隊、公安局、雋水派出所的警察(孫光新、黎逢智等)經常到我家來騷擾,電話也被非法監聽,時不時來「看看」。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邪黨兩會」期間,鄧姓警察從別人家翻過來,把門踢破,把我綁架到縣雋水派出所,再非法關押到錫山拘留所十五天,敲詐勒索了我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我單位的人打電話騙我去單位有事,縣「610」和警察就把我綁架到縣「精神病院」非法關押十五天。這是個洗腦班,裏面非法關押了十多個法輪功學員。逼迫看誣陷法輪功的錄像,強制寫甚麼所謂的「保證書」,不准出門。法輪功學員自己買醫院的飯吃。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中共「兩會」期間,我正在上班,單位配合縣「610」辦洗腦班,把我非法送到縣「精神病院」非法關押一夜,縣國保大隊黎成剛把我帶到雋水派出所,說要問一件事,我去後,黎成剛他們問我:「你還煉不煉?」我說:「煉」。黎成剛就把我非法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半月。看守所的老所長找國保大隊,說「他一點事都沒有,為甚麼關押這麼長時間?」國保大隊的人說:「把他關著我們放心。」老所長還埋怨說:「你們就想放心,他可是坐大牢啊!」家人交了二千多元保證金,伙食費一千多元後,我才回家。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我們夫妻倆到當地一個邪悟者家中去看她,她卻向惡人告密,張定二、李英燦等警察綁架了我(我的妻子剛從黑窩出來),還有另一個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非法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份非法轉到沙洋勞教所三大隊迫害。
在沙洋勞教所三大隊,我被逼迫做奴工生產,在農田裏紮蒜苗,挖大蒜,種板藍根藥物,插秧等;在車間,穿燈泡,晚上逼迫學邪黨文化,強制洗腦,等等。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早晨,我到單位去上班,在上班途中,被國保大隊楊雄、李英燦、張定二、黎成剛、吳海和「110」的幾個人等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三天三夜不准睡覺,逼迫我交代,搞逼供。我不知道警察要我交代甚麼,也就沒甚麼可交代的。警察就把我非法關進縣看守所十八天後,又把我非法送到湖北省武漢湯遜湖洗腦班三十多天。
在湯遜湖洗腦班,那裏的人不准我睡覺,不准煉功,不准學法,不准出門,不准打電話,不准關燈,不准關門,不准與法輪功學員來往,強制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逼迫寫甚麼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向單位敲詐勒索了五千元,還強要單位去一人做陪伴,每個房間三人,一個警察,一個陪伴,強制隔離。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我在下班回家後,縣國保大隊李英燦、張定二等十幾個警察在門口蹲坑,我一開門,警察就一擁而上,把我綁架到國保大隊,並非法抄家(包括辦公室)。追究其原因,是在二零零八年五月,我在塘湖鎮散發真相資料,不明真相的世人誣告了我。塘湖派出所吳天治副所長等警察綁架了我們夫妻倆,當時在派出所我的妻子因突發「高血壓」昏迷,我的姨姪女做了擔保,我們倆才回了家。這次警察以這個為由,再次綁架了我,並非法送進縣看守所,縣檢察院非法起訴了我。
在看守所期間,我的右側臉頰部紅腫化膿,不能吃東西。警察就要我家出二千元錢帶我到咸寧市中心醫院做法醫鑑定,最後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以「保外就醫」放回,敲詐勒索了伙食費一千七百元。警察要求我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去非法庭審,我不配合沒去。我給那個縣法院的庭長李曙明寫信,講真相,此事就不了了之。可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李曙明庭長企圖綁架我,並唆使一個交警配合綁架我,那個交警拒絕,還打電話,搶走了我的摩托車,一個多月後才歸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份「十八大」期間,我的單位領導派肖誼去我家多次騷擾,我一直是正念抵制。
二、華桃鳳醫生訴述受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我和十幾個法輪功學員知道政府要迫害法輪功,就租車去湖北省省政府依法上訪,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但是,車子到武漢郊區(紙坊)就被當地警察截住了,咸寧公安局來人把我們非法接回咸寧,通城縣刑偵大隊長毛躍等警察就把我們劫持回通城縣非法關押在錫山賓館二天一夜,被強迫照像、按手印,每人還勒索了五十元後,被單位的人接回單位。當時計劃生育委員會服務站的領導是譚明書主任,他夥同當地「610」、公安、國安等邪黨工作人員,要我交法輪功書籍,寫「保證書」,甚至恐嚇說「開除公職」等。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縣教委在教委招待所辦洗腦班,大概幾十個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其中就有我、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曉春、丁望梅等。這一期班辦了二十多天。剛過幾天,我就走脫了。但是,我仍被敲詐勒索了一千多元。參與迫害的單位是縣610、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縣計生委(徐鳳桃、女,當時五十多歲)。參與迫害的手段是念誣陷法輪功的文章,逼迫做筆記,逼迫寫甚麼所謂的「保證書」等。
我從洗腦班走脫後,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與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依法上訪。到北京找信訪局,找不到。我們住在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那裏有從全國不同地方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有法輪功學員建議:你們說話別人也聽不懂,回家帶動當地更多法輪功學員參加集體煉功也是證實法。十天後,我們就回家了。十一月二十四日早晨五點,我就與汪信清、杜崇武、羅蘭芬等十一人在雋水鎮雋水河堤集體煉法輪功,被縣國保大隊長潘少明、何克孝、李英燦、張定二等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縣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非法送沙洋勞教所勞教一年。
在縣第一看守所裏,當時陳高峰所長逼迫我背監規,不准我煉功,不准學法,要求報數,逼迫穿犯人服,逼迫寫甚麼所謂的「保證書」。我不寫,就非法送我勞教。
在沙洋勞教所裏,我被逼迫奴工勞動,逼迫種菜,不准煉功,不准互相說話,不准學法,不准跟家人打電話,等等。當時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很多,大家一起拒絕警察的要求,警力和包夾(警察從勞教人員中挑選出的吸毒者,專門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俗稱「包夾」。)不夠用,就把大批的法輪功學員轉送到武漢何灣戒毒勞教所加重迫害。
在武漢何灣戒毒勞教所,警察逼迫我脫光衣服,進行人格侮辱;逼迫學監規,寫「思想彙報」;強行剃剪奇形怪狀的頭髮,醜化我;逼迫做奴工,拆紗(把廢布角折開,抽出其中的紗線),製作擦機器的抹布,把報紙裝入信封再封信封,等等,沒有完成任務不准睡覺。提到拆紗,看起來很簡單,實質很難。用手指不停地抽紗,長時間地抽紗,手指甲都被磨掉了,鮮血直流,即使這樣,警察也不讓我休息,完不成任務還要體罰,如:站軍姿,不准睡覺,被包夾毆打臉部等等,強制「轉化」。參與迫害的警察是楊隊長、張隊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我與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到縣「610」去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政府取締法輪功是錯誤的」等,並強烈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汪信清。四月五日晚,我與幾個法輪功學員一起商議複製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的事情,後來我到縣中醫院、縣印刷廠、菜市場等處散發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出賣後,被縣國保大隊長李英燦和張定二、楊雄等警察到我家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了很多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我被非法送入縣第一看守所兩個多月。
在看守所裏,我與另一法輪功學員在監室裏打坐煉功,獄警周建發發現後,走進監室用警棍暴打我倆半個多小時,打得我倆全身沒有一點好皮膚,整個身體皮開肉綻,頭皮腫脹得像饅頭,還加戴腳鐐,被鎖在「死人床」一天,進行折磨。兩個多月後,我被非法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一年零六個月。
一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獄醫檢查身體,發現我血壓高,身體很不符合要求,拒收。沒辦法,警察就把我劫持回通城縣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十五天後釋放回家,十幾天後,我單位的肖宜、雋水鎮領導、縣610夥同縣國保大隊的李英燦、張定二、楊雄等二十多人翻牆入室,綁架我到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六個月時仍不放人,由於當時召開「十六大」,我被超期非法關押五十多天才放人。我的家人還被敲詐勒索了五百元。
二零零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我正在計生委門診上班,國保大隊的李英燦、張定二、楊雄、吳海等警察和單位的肖宜非法闖入我上班處,綁架了我。縣610的頭目熊林清和警察吳海非法送我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我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由於長期遭受迫害,身體很虛弱,洗腦班的獄醫發現我高血壓而拒收。當地附近醫院發現我有生命危險,縣610的頭目熊林清和警察吳海就把我直接送回我家中。
二零零六年六月,湖北省在通城縣召開一個會議,我的單位夥同縣雋水鎮610、國保大隊李英燦和張定二及楊雄等警察共計二十多人,又將我綁架到縣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我當天出現高血壓症狀而出現昏迷,縣610怕出事,就於當天晚上就把我放了,家人就接我回家中。
在十六年的迫害法輪功期間,有五個年頭被非法剝奪上班的權利,工資也不發,一分錢也沒有。我的丈夫也是法輪功學員,也是多次被非法關押,單位也不給他發一分錢工資,家中完全沒有經濟來源,我的二個兒子沒人管,只好到處流浪,成了孤兒。 我二零零三年一月才開始上班,我的丈夫二零零三年七月才開始上班,我們夫妻倆都降了三級工資。到現在我們倆被非法剋扣的工資也沒有補。我們倆共計被剋扣的工資大約十幾萬元。
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管人罪。現在汪信清、華桃鳳夫婦倆向最高人民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讓正義公理得以彰顯,讓迫害者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