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九日,主任又給我打電話說:單位書記要找我談談,了解一下情況。放下電話後,我的眼淚就止不住的流了下來,自己修不好,毀的是眾生啊!是到了放下自己,一心為眾生的時候了。
我決定不再迴避,去給他們面對面講清真相。當我有了這個想法時,立刻感受到了師尊的加持,同修在家裏幫我發正念,我正念十足,心態平和。
一切都像安排好了一樣,在書記的辦公室裏,我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親人一樣,語氣平和告訴他們:我母親生我時是雙胞胎,我先天不足,生下來才三斤,從小體弱多病,在我女兒一歲多時,我已經重病纏身。在科學醫治不好的情況下,我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
我沒有見過師父,也沒有花過一分醫藥錢,這二十多年來,我身心健康,沒有吃過一粒藥。我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在單位工作兢兢業業,在家裏照顧老人、孩子。
二零一三年發現前夫有外遇,到二零一六年,他提出必須離婚,在實在不能挽回的情況下,我成全了他。雖然在這個過程中,自己過得很苦,很難,但我還是選擇放手,讓他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我們平和分手。
為了給雙方家人的傷害降到最低,我和他的家人還像以前一樣往來相處,讓孩子感覺到除了我和前夫不在一起住以外,一切還和從前一樣。我勸導孩子要孝順父親,不要因為這件事就改變了對父親的愛,鼓勵孩子和父親多接觸,多溝通。現在孩子已經完全從父母離婚的陰霾中走出來,變的漸漸開朗、樂觀、自信了。
因前夫家姐妹多在外地,老人住在我家,家裏一年四季幾乎不斷人,最多的時候十六人,我從沒有怨言。和她們都相處的好像親姐妹一樣。因前夫常年在外地工作,這些年為了這個家,我付出了很多。
法輪大法是佛家大法,高德大法。不但延續了我的生命,還叫我做一個好人,一個完全為別人著想的好人。
我問書記和主任看過《法輪功》這本著作嗎?他們表示沒看過。那不是他們的一面之詞嗎?這麼好的功法,說不讓煉就不讓煉了!說打壓就打壓!讓我寫「三書」、讓我「轉化」,這是向哪裏轉化呀?向假、惡、暴轉化嗎?書記說:法輪功是國家給定性了,說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我說:書記,公安部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頒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這個在手機上都能查到,這是我來這兒之前查的,您看看。書記認真看了看。
我又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不是說中國是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嗎?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律僅僅規範人的行為,不規範人的信仰。我信甚麼、不信甚麼,這是公民的思想自由。任何政黨都沒有權利要求改變別人的思想或針對公民的身份執法。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這種欺師滅祖的事,我決不做。
我又給他們講了「天安門自焚」偽案,大瘟疫的流行,告訴他們保護和善待大法修煉人會有福報的。
書記聽進去了,說:我不會給他們打電話了。出門的時候,書記還說:謝謝你呀。出來後,主任說:我一聽他們要找你,我就很反感,人家只是做一個好人,幹啥這樣整呀!
我知道:在師尊的加持下,同修的幫助下,邪惡因素解體了,這兩個生命得救了。
走出單位的大門,心是那樣的輕鬆,是師尊看弟子有了救人之心,幫弟子走過來的呀!
過了幾天,主任給我發信息說,社區張書記要給我打電話。我給主任打電話了解一下情況,主任說:「沒啥事,你就再堅定一點,就行了。」我知道這是師尊借她的口點化我要堅定。我就把同修給我找的明慧網上同修寫的《非法騷擾的表現、違法之處與應對策略》找出來,通知同修幫我發正念。
馬上那邊電話就打過來了,她說:姐呀,咱倆說個事兒,現在搞「清零」行動,咱們社區有四個人,其餘三個都簽完了,就差你了。我說:你叫我一聲姐,說明咱倆有緣吶,我也把你當妹妹看。你姐我是觸犯了中國現行的哪部法律、法規,你讓我簽「三書」?我到底犯了甚麼罪呀?她說:那不都定性了嗎?
我就把公安部(公通字{2005}39號)文件和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念給她聽,告訴她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社區的職能是提供服務,不是擾民,社區沒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授權,沒有執法權,更沒有騷擾民眾的權力。我又給她念了《憲法》第五條、第三十三條和三十六條的規定。
她聽後說:姐,那我也得交差呀!我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吶,善惡有報是天理呀!現在大瘟疫流行,危難時刻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和家人,在你的職權範圍內,保護和善待大法修煉人會有福報的。
她說:姐,那不讓你簽「三書」了,我哪天去你單位,咱倆合個影,我好交差。我說:不行,那你就干擾了我的正常工作,是騷擾我。她說,她還有事兒,就急忙掛斷了電話。
晚上,我又給她打了一個電話:告訴她上級叫你幹啥,也得分啥事,叫你殺人放火,你幹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不允許你去我的工作單位,那是你對我正常工作的騷擾。我會請律師起訴你,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我先告訴你一聲。她說她懂了。
大約又過了一個月左右,單位書記又給我打電話說:咱們社區換郭書記了,要你拿著身份證照一張照片,傳給她,她很著急,要上交。我說:書記,我又不是犯人,交啥照片呀!書記說:郭書記讓你給她打電話,我沒有配合。
過了一天,單位書記給我打電話說:郭書記說你沒給她打電話。我說,你可能忙沒時間,她要直接給你打電話,我沒有同意,我說得我先跟她打聲招呼,你再打。我謝過書記。
電話打過來之後,這個郭書記給人的感覺真是很狡猾,變著法的說好話,要達到她的目地。我沒有被她帶動,只是覺的這個生命被毒害的太深了,真的很可憐,還是從法律層面,為了她好的角度上,講了真相。電話上說了二十多分鐘,最後她說:行,姐,反正你的工作我也做過了,你也不在這小區住,只是你沒配合我。我祝福她和家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本以為這次騷擾就此結束,第二天上午,派出所片警給我打電話說:郭書記找他了,讓他找我,讓我配合,我拒絕了。他還堅持說讓我配合,還威脅我說:要不配合,到時候各個機構的人員都得去你家找你。我說:保護大法弟子,你和家人都會有福報的。他就不再說甚麼了。我說:我給她打電話。他說:謝謝你,姐。
放下電話後,我就去了同修家。同修說:別怕,咱們就是救她。大家一起幫我發一個多小時正念。下午,我去給郭書記打電話,同修又幫我發正念。我告訴郭書記上午片警找我的事,並正告她不行,她無可奈何、悻悻的說了句:好嘞。
這場邪惡、非法的騷擾迫害就這樣徹底解體了。有師尊的時時看護、加持,同修們的無私幫助,我就這樣順利的就過了這一關。
這次經歷讓我深深的認識到了:任何時候,只要堅信師尊,堅信大法,放下自我,一心為他,才能走過一關關,一難難,跟師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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