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工作人員:「原來法輪功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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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在兩年六個月期間,我利用養老金一事給有緣人講真相救人及破除經濟迫害。我把這段經歷寫出來與同修交流,談談自己的認識,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二零一七年底,社保局打電話通知我去社保局一趟,讓我帶上身份證、釋放證、戶口本,說我的養老金被停發了。

我和同修們交流了這件事情,有位同修說你就是抱著救度眾生的心態去找,就有人告訴你下一步找哪個地方解決。我心裏一下亮堂了,因我被非法判刑九年,我們這離社保局又遠,我又不認識路,有位同修姐說:我和你一起去,我們主要就是以救人為主。我就有了正念。

一、擺正基點很重要

師父說:「哪裏有問題我們就上哪裏去講真相,法官、律師、牽扯的方方面面的人物,我們都去講。」[1]

我們擺正了基點,以要養老金為話題,找到相關人員,講真相。

第一次去社保局找到工作人員,他說:國家有文件,凡是判刑的都返養老金。工作人員給我一張紙條,上面寫返還養老金十三萬八千六百二十四元(就是我被非法判刑期間正常發給我的養老金數額),我說:這錢是我自己的,為甚麼返給你們,再說我也沒犯法呀,法院對我們是非法判刑,我們和社會上犯罪人員不一樣。我們倆在窗口上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他說:你們去找局長吧,這事我管不了。

我們找到了局長,我說:局長你好,我是學法輪功的,我的養老金被你們社保局給停發了。他一聽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馬上就說:上稽查局去找吧,那裏有文件,是人社局讓我們扣的。我倆就給他講真相,我說:法輪功洪傳世界,我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一條法律說煉法輪功犯法,給我們判刑是他們迫害好人。他說那你就讓法院重新給你審理。他很忙,一會接電話一會有人給找走了,同修姐就給他桌子上放了一份50號法令文件,然後寫上了:請你在百忙中看一看,對你有好處。我們就離開了。

接下來,我倆就開始到各個部門去講,我倆來到人社局,和那裏的相關人員講了真相,他們有位負責人說:不管信甚麼的,誰也沒有權力不讓你吃飯,你們上市政府去告,去信訪辦。

我倆來信訪辦和那裏的人講真相,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告訴我說:你還可以上民心網,我又在民心網上講我被迫害簡歷,我倆又來到了國資委、紀檢委、後來聽說中央巡視組來遼寧了,我倆又去了中央巡視組,在師父的慈悲加持下,我堂堂正正的送上了我寫的真相信,那裏面有我被迫害的經過和學大法後的變化及大法的神奇,以及現在被剝奪生活的權利,我和那裏的工作人員簡單的說了我現在的情況,社保現在不給我開養老金我無法生活,他們接了我的控告狀,我發現高階層的領導他們大多都不明真相,都是受邪黨矇蔽,也都很想聽真相,我倆去了那麼多的部門,基本都能聽我們講,我們也用在大法中修出的慈悲和善心去對待每一位眾生,讓他們體驗到大法的美好。

二、社保局局長的變化

在這期間,社保局我們不知去了多少次,社保局局長的態度也改變了很多。有一天接到一個電話,是社保局的人給我打電話說讓我返一半的錢,就給我開工資。我說我不能返這筆錢,等我倆再去的時候,才知道那位局長調走了,又來了一位局長,我倆悟到這位局長也是很有緣份的,我們經過多次的接觸,寫勸善信,不斷的講真相,這位局長做出明智的選擇退出了邪黨組織(黨團隊)。

而且她態度也越來越和善,我們每次去她不管多忙都接待我們,後來她說你們總這麼跑也不是個事兒,讓你們單位領導出面吧!然後她和我們公司領導通了電話,她說怎麼也得讓你生活啊,她說你這事很難辦。讓工作人員把我的工資給算一下,那位工作人員態度一直不好,給他講真相他也不聽,我倆就給他寫信,疫情期間有距離,說話不方便,求他算一下。他說:算不了,你不返錢還想開資?可能嗎?並說:不知道局長怎麼想的。後來局長說:你們先別來了,回家等著吧,我們研究一下,給你開生活費。我們說:局長你真好。她說你們也好,她說你遇到好人了,我在心裏感謝師父。

過幾天我到銀行去查一下工資,銀行工作人員說你這卡上這麼多錢你存起來嗎?我一看有七萬多元,我立刻到同修姐家,我說姐這是怎麼回事,卡上怎麼有這麼多錢呢?姐說:可能是給你補扣你兩年多的錢吧!我們把這件事告訴了同修,同修都認為這筆錢應該是他們扣我的錢,當時我們都很高興,為了鼓勵同修,姐馬上寫了一篇交流文章,把我們的經歷發到網上。

三、利用返錢機會講真相

過了幾天,社保局局長給我打電話驚慌的說:你卡上有七萬零八百元錢是我們系統出現錯誤,那筆錢不是你的,你趕快把錢返回來。我說這筆錢我認為是我兩年多的養老金,是你們扣我的錢呀!局長說不是,系統出錯了,我們也都著急,這筆錢你要不返,對我們誰都不好,將來都是麻煩。我說你知道我是信甚麼的吧,局長說我知道。我說我雖然生活困難,我要的是堂堂正正的錢,你們如果工作失誤,系統出錯,我能理解你們。她說謝謝你,我相信你!

我和同修們交流了這件事情,同修有不同的認識,有的同修認為這筆錢不能返,這就是你的錢,我們要控告打官司,也有同修認為以救人為目地,我和姐覺的這是一次進一步講真相的好機會,通過這件事進一步深入講真相,啟發社保局人員的道德良知,用慈悲和善念去溶化他們。

師父說:「我經常講,我們不求世間的得失,是吧?我做事最注重過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能叫人認識真相,在過程中能救度世人,在過程中能揭示那真相。」[2]

我們決定把這筆錢返回去利用返錢這件事啟發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看到大法弟子的高尚境界。這時我沒有半點的利益心,同修幫我們認真的寫了一封真相信,很全面,我和姐在師父加持下,同修幫著發正念,我倆來到社保局把工作人員叫到局長辦公室,他們顯得很不好意思,特別客氣,倒水讓座。我們倆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穿戴得體、面帶微笑、無怨無恨,我想的就是怎樣能讓她們明白更多的真相。

我說我今天是學了法輪大法了,如果我不學法輪大法我不會輕易的返給你這筆錢,我會和你們打官司的,是你們工作失誤。我們師父說:「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3],你們今天扣大法弟子的錢都是違法的,將來你們都得承擔責任的。姐流著眼淚給他們講述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遭遇,因為做好人正在受著非人的折磨,現在出來了你們還在剝奪他們生活的權利等等。我倆講了四十多分鐘他們一直認真聽著,特別是那個科員對我們態度大變,不住的點頭,說原來法輪功是這麼回事呀。以前怎麼給他講他都不愛搭理我們,平時他工作特別忙,他看到外面那麼多人等他辦公,他也不走,他說這回都明白了,都是上邊公安系統讓我們扣的。

局長說:我很敬重你們,(她指著姐說)她一直陪著你,你們都應該向上找,這麼多大法弟子都去找,給你們開支我們也高興。

我們最後走的時候一直把我倆送出很遠,整個過程在師父的慈悲加持下在祥和的氣氛中告別。

我現在的工資每月能開近一千元錢,我沒給他們返一分錢,兩年多我們從原單位到機關,從地方信訪辦到縣信訪辦,再到市信訪辦,從社保局到人社局、稽查局、國資委、紀檢委、到中央巡視組,同時寫了很多的真相信,郵寄到各個省市,整個過程無論走到哪裏真相就講到哪裏。

希望同修多了解一些法律規定,《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四十四條第七十三條說的都很明確,他們執行的《2001》44號文件屬於部門規章不屬於憲法,他們本身就違法。

根據目前法律規定,《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和《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必須按時定額支付。社保局依據的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不屬憲法規定,無權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發給基本養老金待遇。根據中國《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退休職工服刑期間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無需返還。社保局無權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人員服刑期間不給發基本養老金,此規定是因與上邊的規定相抵觸而無效。

結語

正法到了最後,大法弟子走過了二十多年的修煉過程,也經歷過風風雨雨,師父讓我們做好三件事救人是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的責任,師父說:「人活著就有維持人活著的權利」[3]。養老金是我們個人財產,是勞動所得,我希望所有被扣發養老金的同修都走出來,利用找回養老金的過程,叫相關發養老金的各個部門的人明白真相,救度他們,這是我們的目地。

謝謝師尊的慈悲苦度!感恩師尊的一路保護。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三年美中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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