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張立新、白玉福夫婦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張立新:七遭綁架 被非法勞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為向政府說明法輪功事實真相,我去省政府和平請願,在大慶火車站被警察截住,並通知我家轄區的大慶創新派出所把我接回,創新派出所把我帶回後關了我一天,之後創新派出所的警察李軍又多次傳我去派出所,還因此被非法關押過一宿。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我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大慶駐京辦事處,駐京辦的(時任大慶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張國軍對我進行了毒打;之後,我所在的單位大慶石油管理局物業二公司測井物業所所長潘波、保安朱光宇、小隊幹部韓建梅和小隊書記韓興華等四個人到北京接我。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大慶公安局警察以兩千八百元的條件將我從北京信訪辦帶回,即大慶警察與北京信訪辦達成了私了協議,回到大慶後,大慶警察將兩千八百元扣到了我個人的頭上;被物業二公司相關單位要求承擔了到北京接我的四個人的所謂差旅費用,共四千七百一十八元,當時很多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制承擔了這樣的費用,以至部份人員竟然假借接人的名義到北京旅遊;從北京回到大慶後,我被創新派出所警察劉學忠、宋長久直接送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我因在大慶石油管理局參加集體煉功,被綁架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在看守所期間,我們二十多名女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擁擠、悶熱不說,有時還只讓穿著短褲在大鋪上站成一排,女警察對我們挨個毒打謾罵,極盡人格侮辱。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我被轉到大慶市薩爾圖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十五天,並被該拘留所所長勒索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我被從拘留所放回後,又被大慶物業二公司書記李風明指使騙去強行洗腦一個月;因為我的上訪,單位扣發了我一年的工資(至今未給),使我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生活困境,連坐交通車的一兩元錢都不得不算計在生活開支之內,孩子吃根冰棍都是件奢侈的事兒。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我和丈夫白玉福在樓區做大法真相,被大慶市讓胡路區創新派出所警察陳啟東和另一警察非法抓捕。當時只有不到九歲的小女兒獨自在家,還正發著高燒,我再三要求把我丈夫放了,回家照顧孩子,可是陳啟東怎麼說都不行,抓我倆就像立了大功,硬是把我送到市看守所,關了三十八天;丈夫白玉福被大慶測井公司接回,並因此給撤銷了武保科科長職務;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哈爾濱戒毒勞教所。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早晨五點多鐘,大慶東湖公安分局政委孫廣范和喬華副局長帶領一夥警察,到我家敲門,我不給開,僵持到七點多,他們找來開鎖大王強行把門撬開,還讓我十四歲的小女兒白楊給出開鎖的錢。當時樓下有很多人圍觀,他們就當著這些人的面兒,強行把我和丈夫一起帶走。我家的打印機、電腦、硬盤、U盤、大法書、師父法像和煉功的mp3等一切個人粅品全部被抄走,家裏被翻的一片狼藉,他們甚至還威脅要帶走我小女兒,東湖分局政委孫廣范恐嚇小女兒說:「你爸爸媽媽別想回來了。」受驚嚇的小女兒把自己關在屋裏,一整天沒喝一口水,沒吃一口飯,在茫然無助下,她給外地讀研的姐姐打了電話,大女兒聞訊後連夜趕了回來,姐倆頂著種種壓力到公安分局要媽媽爸爸。就在這樣的條件下,東湖公安分局還強行向還在讀書的兩個女兒索要了五千元錢,我於九月三十日被放回,丈夫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我騎著自行車走在小區的路上,被埋伏在路上的大慶公安局國保支隊馮海波等警察夥同東湖公安分局片警鄒紹剛綁架。他們強行把我塞進車裏,搶走我的鑰匙闖進我家,翻了一天,把六台打印機、兩個電腦、所有大法書、師父法像、六個煉功的mp3、做書工具、所有大小U盤、兩個大硬盤、兩部手機,還有一千五百元錢全部搶走,就連手機充電器也都搶走了。
抄家時,丈夫沒在家,兩個女兒一個在國外,一個在外地念大學,家裏只剩一個八十二歲老母親,經常拉尿在褲子裏,全靠我照顧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母親。因為沒人看老太太,警察一直在我家裏守著,直到下午三四點鐘,他們從物業找來倆個女的來看著老太太,才把我帶走,當天晚上,老太太把大便便在褲子裏,弄得到處都是,物業的人一看收拾不了,沒法下手,就報告了物業的領導,物業書記給警察打電話,我才因此被放回。
白玉福:三遭綁架 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我和妻子一同被綁架,妻子被送到看守所關了三十八天,我被單位測井公司帶回單位。十二月六日,測井公司召開黨群工作會,對我進行所謂的「幫助」,問我:「你是要保住科長職務,還是堅持修煉?如果放棄修煉,即使保不住武保科長,還可以保住科長職務。」我表示堅持修煉到底,為此,測井公司作出了解聘我武保科長職務、降為一般幹部的決定,工資、獎金及其它一切待遇均同時降級;後來由於不斷受到警察和單位騷擾,同年年底被迫買斷工齡。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是該年端午節的頭一天,測井公司副書記趙新武(後來患癌症死亡)帶領十餘人在沒有任何手續和理由的情況下,採取欺騙手段,將我野蠻綁架到了大慶紅衛星洗腦班。我在洗腦班絕食六天六夜,出現了高血壓、心律過速、腎衰竭等症狀,被送進大慶第四醫院,我在醫院走脫,趙新武等人不死心,妄想繼續迫害我,帶著十幾個人在我家周圍監視了一週,看見我家人出門就跟在後邊,我妻子發現後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才撤走。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大慶東湖公安分局到我家抄家,我與妻子一同被綁架,妻子在女兒向公安分局交了五千元錢後於九月三十日被放回家,我被非法關押到大慶市龍鳳看守所,曾被幾個人強行插管灌食,三十多天後,即同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先是關押在大慶勞教所半年,又被轉到綏化勞教所關押一年半。在被關押期間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被強迫進行體力勞動,編製汽車坐墊、裝牙籤、製作服裝等,每天幹活時間長達十多個小時,而且每天幹活都有繁重的指標,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因為完不成任務而遭到打罵、懲罰、關小號等。在心理和體力的雙重壓力下,我出現高血壓症狀,高壓160左右,低壓100左右,我的牙齒也出現了鬆動現象,因得不到及時治療,結果越來越嚴重,最後半年吃飯都很困難,只能用菜湯泡飯和饅頭,結束勞教時,我的牙齒只剩下十幾顆,回家後鑲了全口牙。
我們之所以狀告江澤民,就是感覺這世人太可憐了,在我們被迫害的過程中,很多參與迫害的人就是在機械的執行著江澤民的命令,卻不知道自己正在無知中犯罪,只有將江澤民繩之以法,才能讓真相大白於天下,才能讓善良在中華大地上得以傳揚,也會讓世人知道,權力終究不能大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