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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冤獄折磨 黑龍江省寧安市黃晏林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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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在面對與親人生死別離時,黑龍江省寧安市黃晏林先生找到法輪大法,明白了生命的真諦,返本歸真。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的迫害打破了他生活的寧靜,二零零三年被判九年冤獄,家破人離。每當黃晏林追憶往事身臨其境歷歷在目,難言痛楚撕心裂肺不堪回首……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黃晏林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遞《刑事控告狀》,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犯江澤民。

黃晏林先生,今年五十一歲,原黑龍江省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局工人,已下崗。下面是黃晏林先生在《刑事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結大法之緣

首先,還是把時間回放到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回山上林場為哥哥處理喪事,期間,遇到一位親屬,他勸我人死不能復生,不要過於悲傷,節哀保重。此行,他還特意向我推薦了一部奇書《轉法輪》,讓我帶回去好好看看,準能明白人生的真正意義和如何修煉做好人的道理。

也許是對氣功修煉有不解之緣吧,回到家,顧不上吃飯睡覺,我便如飢似渴一氣呵成,把三百三十二頁厚的書從頭到尾看了一遍。說來也真神奇,他絕對是本寶書!就在閱讀的過程中,不知不覺的一下子就明白了我在人生當中許許多多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我的思想被震撼了,心情非常激動!偶爾還時不時的出現多次莫明的感動,鼻子酸酸的,眼淚直往下掉。此時此刻,我在心裏默默的向師父承諾:我是煉功人,我要提高心性,一修到底!

隨著學法修心的不斷深入,我的頭腦中逐漸的有了一種願望: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想辦法把他越傳越廣,讓更多的人都能受益呢?於是一個月以後,就在自己家成立了法輪功輔導站;轉過年三月份,又在火車站廣場設立了法輪大法煉功點。至此,當地的幾十位大法學員有了一個比較穩定的學法煉功、相互交流的修煉環境。

煉功點上的「常客」

其實,早在中共迫害之前,被控告人江澤民就通過當時的國家政法委書記羅幹,授意中國公安部一局派各地公安、特務對法輪功煉功點及廣大煉功群眾進行偵察、監視、驅趕和毆打。我地煉功點及我本人也不同程度的受到東京城地區公安分局(後來改為東京城地方派出所)郭姓局長及其下屬警員的多次騷擾。

準確的說,那還是在一九九九年「六一零辦公室」成立以後的六月間,每日清晨,煉功點上都會出現一個「熟悉」的身影,他也不煉功,有時走過來走過去的,有時站在邊上靜靜的看,在觀察。每當學員煉完功了之後,他就上前問這問那。有幾次,學員向我學第五套功法,我就席地而坐,演示靜功打手印給大家看,他也在旁邊跟著瞅,但一直都沒和他說過話。

大約又過了一個來月,這天晚上七點多鐘,聽到有人在敲我家的門,我穿鞋上外屋把門打開,迎面進來兩個身著公安制服的人,其中一人說:「我們是東京城地區公安分局的,來你家看看,了解了解情況。」我把他倆讓到客廳坐下,我們閒談了一會兒,他倆就站起身來對我說:「我們局長請你到局裏去一趟,想和你談談,那你現在就跟我們走吧。」聽他們的口氣沒有商量的餘地,隨後我就在他倆的「看護」下,來到了公安分局。臨走時,趁我沒注意,他們還隨手抄走了我一本《瑞士法會講法》。

一進局長辦公室,他倆就對大靠背轉椅裏做著的人說;「郭局長,我們把人帶來了。」待他慢慢轉過身來,當我看清他的正臉時,感覺自己也是微微一愣!心想:這不就是每天都在煉功點出現的那個人嗎?!那兩人一邊把從我家偷來的大法書交給郭局長,一邊對他說:「這本書是我們在他家搜到的,」然後他們就出去了。

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家裏的電視我就不看了,那些所謂的國家大事變的好像都與我無關了。近期來家裏學法的人逐漸減少,我雖心存疑慮,也沒多想。今天被他們帶到這種地方,我似乎一下子就聯想到了甚麼。

接下來,他隨便問了問我家庭成員、親屬以及有無其他社會關係等等一些情況,他還問我:「這本書是誰給你的?」我回答他:「在書攤上買的。」他還勸我要多看電視多看報,新聞大事早知道。臨讓我走時,他用非常嚴厲的語氣警告我:「你最近不要各地到處亂走,我們有事找你時,你要隨叫隨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始被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晨三點半,我用自行車帶著打掃煉功場地衛生用的掃帚,一隻手拎著放煉功音樂用的錄音機,一隻手推著自行車,打開大門剛要往出走,兩個公安突然出現了,用身體擋住了門口,極不友好的對我說:「你不用上煉功點了,跟我們到分局走一趟。」我不知又發生甚麼事了,很無奈的跟隨他倆來到了局長辦公室。

辦公室裏沒有人,我坐在沙發上,那兩人陪我在那等。一直等到快七點了,走廊裏才傳來人員嘈雜的聲音,不一會兒,郭局長進來了。他坐下後,表情極傲慢的對我說:」最近電視新聞你都看了吧?國家政府對你們煉法輪功又有新政策了,你聽好了,一會兒我放你回家,回去後,你要老老實實給我在家呆著,哪都不能去,我們說不定甚麼時候傳訊你,要是不老實,看我到時候怎麼收拾你!」

我回到家之後,從功友那聽到消息:「早上煉功時間到了,見你還沒來,大夥在等你的時候,來了一大幫公安局的人,將功友們圍住不讓走,逐個登記姓名、住址、工作單位。畢竟煉功人多(最多時有一百五十多人),公安人少,他們也看不過來,多數功友都沒登記,找機會走了。」這真是「山雨欲來風滿樓」啊!種種跡象表明,國家如何對待公民信仰法輪功,我預感到即將會有重大的事情要發生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早上四點半在火車站廣場煉功點,大家正準備要開始煉功,這時來了很多公安,不由分說,就把我們在場的五個輔導員給拽到了附近不遠處的公安分局,並把我們關在門衛室裏軟禁了起來。整整一上午,既不讓走,又不做處理。等到中午吃飯的時候,也沒人關心我們是否吃飯,更不允許我們自己出去買東西吃。有的家人找到公安局要求放人,他們都用「等待處理」來應付了事。

直到接近下午三點鐘,他們才把我們帶到樓上大會議室,讓我們都坐下看電視。

三點整,中央電視台開始播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民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告》」,並且反覆播放了很多次。接著就是繼續播放污衊、誹謗法輪功創始人的造假錄像。一個小時後,我們又被帶到另一個辦公室,給每人各發了紙和筆,讓我們寫收看電視新聞的心得以及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們誰都不想寫,都說不會寫。他們就拿出打印好的公安部下發的《五不准公告》叫我們照著抄一份。我們坐在那和他們耗著不寫,誰都不願意做違心的事。

就在這時,從外面進來一人把我單獨帶到樓下,讓我坐上車。沒多大功夫,車就開到了我家。從車裏下來三個人,他們命令我把門打開。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手續,在沒有第三者證人的情況下,從我家抄走兩大紙箱個人物品,其中包括裝裱好的我師父的幾個大小法像、介紹功法的宣傳圖片欄、煉功磁帶、師父講法錄像帶、成套VCD講法光盤和給新學員準備的幾十本大法書。然後用車拉我返了回去。

到了分局,從他們之間的談話中,得知這幾個抄我家的人都是寧安市公安局來的。沒過多久,就把我又帶到先前看電視的那個大會議室,有一個自稱是寧安市政法委姓張的書記找我談話,他的態度還不算壞,問了我許多問題,我們彼此也談了很久。眼看著都到夜裏十點半了,他們這才放我們回了家。

第二天我還是照常起床很早,出了家門,一如既往的往火車站的方向走去。剛到附近,就看見廣場中心有幾十個公安人員在那列隊站著,陸陸續續來晨煉的功友們,也都依依不捨漸漸的離開那裏往家走。

當時給人的感覺,好像是天塌下來一樣!街頭巷尾議論紛紛,造謠謊言人云亦云。在中國大陸,由於中共控制的所有媒體的欺騙宣傳,人們對待法輪功學員就像躲瘟疫一樣的退避三舍,誰要是承認信仰法輪功,那從此你就會備受歧視與嘲諷,甚至把你與精神病視為同類。

和平上訪之路

俗話說的好: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然而,眾多的法輪大法修煉弟子,他們沒有採取任何的暴力行為,來對抗中國政府及中共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誣蔑和迫害,而是紛紛選擇了和平、理性的到北京和各地省政府部門的上訪之路。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同盧清志、張含順、於安琴、盧文革、於風芝和曹立敏等一行七人坐火車進京為法輪功上訪。我們輾轉來到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兩辦)信訪局門口,就被守候在那裏的幾十個外地便衣警察給團團圍住,經過詢問得知我們是黑龍江來的,為法輪功上訪的。這時,圍觀人群開始往外閃,向我們走過來三個人,對我們說:「你們到站了,心到佛知了,請跟我們走吧。」這樣,我們就被領到了黑龍江省大興安嶺林業公安處駐京辦事處。

由於我們走的是和平上訪之路,因此也沒必要隱瞞真實身份,他們就用電話與當地相關部門聯繫,幾小時後,我們就被車拉到黑龍江省東京成林業局駐京辦事處(過後得知:在北京截住一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通知當地部門來領人時,必須交五千元錢才能給人,這就等於我們被以五千元錢一位給賣了)。次日東京成林業公安局派來七人坐飛機到京,把我們七人給押回東京成鎮,十月二十七日關進林業看守所,初定刑事拘留一個月。

剛進監號裏,我們就被強迫奴役勞動,給每人發了五百份大米袋紙,經過摺疊後用膠水糊成成品大米袋。(號裏成手每人每天才能糊五百份)我拒絕幹活,被姓孟的獄警提到管教室,當晚值班的八個警察一起把我圍在當中,對我一陣拳打腳踢。有個姓胡的年輕警察,身高體重大塊頭,站在我的對面,掄起胳膊左右開弓,一連氣打了我三十來個大耳光,隨後他們對號裏其他人謊稱說是因為吵監鬧號、違反監規,才對我這樣的。

後來,我還是被送回號裏接著幹活至凌晨四點左右,實在是堅持不住了,經過和值班的再三要求下,才讓我們睡覺。感覺好像剛剛閉上眼睛就聽見有人喊起床(看守所規定早上五點起床)。吃完一個玉米麵窩頭之後,每人又發了五百份(前一天發的還沒有幹完),等幹到後半夜二點多鐘時熬夜熬的太睏了,就跟當班警察說明情況後,又經過請示上級才准許我們睡覺。看守所裏每天出監放風兩次,每次不超過五分鐘,要解大手時間都不夠用。

在這期間,林業局黨委會議對我們幾人作出決定:有單位的,單位拿一萬元保證金;沒單位的,街道拿一萬元;個人每人拿五千元保證金,共計每人一萬五千千元,錢交齊就放人。拘留到一個月後,他們六人陸續交上錢被家人接了回去,只剩下我自己還沒動靜(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單位一把手廠長寧衛東思想痛恨法輪功給他帶來的「麻煩」,死活不出一分錢)。由於單位不拿錢,我母親四處奔走、東借西湊,於四十四天後交上一萬五千千元錢把我接了回去。至此,七人進京上訪被勒索人民幣共計四萬多元,而且沒給開收據。如今十四年過去了,只剩我自己的一分錢都沒給退還。經手人是當時的林業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於永彬。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晚上五點多鐘,東京城林業公安局刑偵科蔣兆林等人,騙我開了門。他們也沒出示搜查令,隨後就把我家翻的亂七八糟、一片狼藉。其中有一個姓鄭的警察,與我曾經還是同屆不同班的同學,但此人做起惡來也未講半點情面,數他搜的最賣力,氣喘吁吁、汗流浹背的,連房頂和菜窖都不放過,搬梯子、打手電也要看個究竟。三個人折騰了半天,並沒有找到他們要找的東西,很洩氣!只好悻悻的把我連同在我家翻出的兩本《轉法輪》、一套煉功音樂磁帶帶回局裏交差。

我被他們帶到公安局二樓刑偵科一間很大的辦公室,一個矮個子不知姓名的警察給我作詢問筆錄。隔壁房間偶爾傳來其他同修被刑訊逼供發出的陣陣慘叫聲。警察們進進出出忙的不亦樂乎,有的還有意無意的把審訊別人使的損招在我面前張揚,用來嚇唬我。最終,他們見我始終不害怕、不動心,所記的筆錄又無「價值」可言,這才決定放棄繼續對我的審問,把我單手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三個人躺在沙發上睡覺去了。當晚後半夜二點半左右,我趁他們還在睡熟之機,退出手銬而走脫,從此流離失所。

在我流離失所的九個月期間,林業公安局派出多路人馬,四處追查,下死令,決心在短期內必須將我「緝拿歸案」。我所有遠近親屬家他們都搜過了,有的去了還不只一次。光在北京我愛人開的超市附近蹲坑就蹲了半年,後來他們在撤離之前,氣急敗壞的鼓動當地街道居委會的人天天出面騷擾,致使超市生意實在是做不下去了,無奈之下,我愛人忍痛含淚把店兌了出去,回了東北老家。

與此同時,我單位一把手廠長寧衛東,他早就對我恨之入骨,也一直在伺機甩包袱。正巧當時林業局正在搞買斷(又叫下崗一次性安置)試點,於是他就心生一計,在我本人不知情、未經本人同意、也沒有本人親筆簽字的情況下,偽造簽名,報復性的強迫將我的工作買斷,人為的陷害我下崗失業,從此讓我失去了僅有的經濟來源。然而,蒼天有眼,惡有惡報!事後,他因貪污被判入獄十五年。

在國保支隊遭酷刑

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我與同修取得聯繫,在牡丹江市東安區等處租房建立大法資料點。「十一」前夕,大夥商量準備搞個牡丹江市法輪大法日活動。十月九日,我們就把寫著「慶祝牡丹江市法輪大法日」、「法輪大法救度眾生」等巨型條幅懸掛在牡市工人文化宮等處。

這一活動對當地邪惡震動極大,市局國保支隊、市「六一零」及刑偵等部門聯合介入調查。因在一學員家中搜出了與「法輪大法日」相同的小條幅,後經對其百般折磨,逼其說出資料點地址,警察在此蹲坑守候。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左右,我去該資料點取資料時被綁架,關押在牡市公安局六樓國保支隊,四、五個人對我進行刑訊逼供。我所受酷刑有以下幾種:

戴「太空帽」:他們分別用單層或雙層塑料袋套在我的頭上,套至脖子處繫緊,憋氣四十五秒鐘,使人缺氧,呼吸掙扎,各重複二次。四個回合下來,見我還不招供,其中一人說:「你要是再不招,我們今天就拿你當殺人犯一樣對待。」

灌芥末油:把芥末油順鼻眼倒入腹腔,第一次倒入半瓶,幾分鐘後再把一瓶半一起倒進去,那滋味簡直難受極了,五臟六腑就像開了鍋一樣,鼻涕眼淚嘩嘩齊下,嘴裏接連不停的打嗝,往上直返濃烈的芥末味兒。大約過了十分鐘左右,才逐漸的平靜下來。(以上兩種用刑都是把人銬在老虎凳上完成的)

緊接著便是「上繩」:第一繩是用一根繩子,把繩子中間位置放在後脖子上,然後由兩人(牡市國保的喬平、李學軍)分別各自拿一半繩子順肩處開始經胳膊上繞至手腕,然後將兩手反綁,兩繩頭緊緊繫住,將人臉朝地按在地上,再用腳踩在我身上,用手使勁往上提被繩子反綁的雙臂,那真是鑽心的痛啊!

他們接連提了幾次,沒見效,就又開始上「二繩」:把繩子鬆開,從新加力使勁將雙臂纏完後反綁,兩繩頭死死繫緊,然後往胳膊與後背接觸的地方用啤酒瓶子往裏猛釘(俗稱:「夾楔子」),關節處感覺痛苦極了。上繩造成繩子勒入肉中留下的皮膚黑印,幾年後才慢慢退掉。

他們還用鞋底子抽耳光,當時就把我的四顆門牙都給打活動了。眼看折騰了半夜也沒套出一個字的口供來,他們就從審訊室出去了。凌晨二點多鐘,他們又把我帶到另外一個房間,將我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左右兩邊各坐一人,手裏各拿一個啤酒瓶子,使勁向我的膝蓋、小腿骨、腳背上狠命地砸,一下、兩下……那真是一下一鑽心,一下一揪心!

就這樣,在國保支隊折磨到十二天,又把我關進了牡丹江市興隆看守所。

冤獄九年──在牡丹江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六日,在牡市東安區法庭上,我為自己辯護說:「我們修煉沒有罪!法輪功不是×教!」法庭枉法裁判不予採納,結果我被誣判九年。我要求上訴,也沒人予以理睬。雖然我在法院判決書上拒絕簽字,但最終還是被關進牡丹江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監獄裏的菜湯跟豬食差不多,缺鹽少油、清湯清水的,玉米麵發糕像沒蒸熟似的膠粘。在那裏,每天除了參加奴役勞動以外,隔三差五的總有警察找去談話,作「轉化」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份是迫害法輪功十週年「敏感期」。七月初,牡丹江監獄下發了《關於強制轉化法輪功》的文件,此文件的言外之意就是為了達到「轉化」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七月八日上午九時許,中隊長王恩哲帶領楊金國、張慶波、張煥民、宋熙全、史愛勝等五個犯人,把我從車間帶到監舍管教室。進門後,王恩哲問我:「能不能轉化?」我回答說:「這是個人信仰問題,轉化不了!」於是二話不說,王恩哲命令那五個犯人把我的雙手用手銬反銬著,兩腿用警繩緊緊捆上,再往我身上倒兩盆涼水,澆的渾身透濕,然後讓犯人把住頭、胳膊及雙腳,王恩哲用電棍電我的全身,除了眼睛以外,幾乎無一倖免。兩根電棍都打沒電了,打得脖子、肚子上起了一片片大水泡。緊接著又叫犯人將我按倒在地,他用警棍照我背部(從後脖子一直到尾根)反覆一陣猛烈抽打。

打了一陣子之後,再讓犯人把我扶起來坐在地上,王恩哲掄開雙手對我左右開弓大打耳光,一邊打一邊問:「共產黨和法輪功誰好?」我不斷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他見狀,趕緊叫犯人找來毛巾塞在我嘴裏,然後繼續打,這時以前被市國保打活動的牙又被王恩哲打得鬆動更厲害了。(二零一零年新年前夕,有兩顆門牙在同一天脫落下來,牙體潔白完好,絕非病牙。)他打累了,就讓犯人把我連拖帶架弄到監舍,站在幾個連在一起的床頭一側,用兩個手銬分別將雙手吊銬在鐵床上,然後王恩哲對我又是一陣大嘴巴子,邊打邊問:「共產黨好不好?」我大聲回答:「共產黨不好,法輪大法好!」等折騰累了,他告訴犯人:「兩人一組看著,不讓他睡覺,他要閉眼睛,就撥醒他,另外兩人睡覺,兩組輪班,直到他在寫好的『四書』上簽字為止。」換句話說,就是啥時候簽字啥時候才算完。

當時監獄在十監區和十三監區搞試點,強調追求「百分之百轉化率」。為了達標,十監區監區長胡偉和主抓改造的副大隊長孫洪喜一起精心策劃並具體實施了對本監區每一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我妻子得知我被冤判九年,她因承受不了輿論和精神的雙重壓力,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領著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的人到監獄現場辦公,被判離婚,斷我淨身出戶。當時對我來說,這無疑又是一次沉重的打擊與傷害。至此,我身陷大獄、妻離子散、一無所有……

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胡偉因收受犯人錢財,被牡丹江市東安區檢察院批捕,從監獄裏面戴上手銬押解看守所。不久,孫洪喜也因收犯人錢被押異地看守所多日。當今中國,腐敗無處不在,花錢買官、花錢買罪的比比皆是,聽說胡偉著實花了不少錢才得到檢察院免於起訴的處理,現已退崗還罷了官。

而十三監區監區長於海軍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調往五監區任監區長。五月初他帶去的關係犯因強制、粗暴管理犯人,導致五監區全體服刑人員暴亂鬧獄,後來動用武警才控制了局面,事後於海軍也丟了官,看監獄大門去了。

胡偉事發後,監獄「六一零」派幹事找十監區法輪功學員談話,我們四個人都否定了那個所謂的「轉化」,並表示不放棄大法修煉。

二零一零年九月份,十監區準備給我呈報減刑,我聽說後,立刻找到中隊,提出拒絕減刑,致使誘騙減刑轉化計劃破產了。

二零一一年二月份,大隊幹事王志強、二中隊中隊長岳松、改造副大隊長張生利等人分別多次找我談話,說最近省「六一零」要來牡丹江監獄驗收法輪功「轉化」成果,告訴我到時候就說自己已經轉化了,我均予以回絕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二中隊指導員劉岩把我找到辦公室,拿出從新抄寫好的「四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說:「上次你們簽字的四書格式不對,獄裏要求從新再簽一遍,」我沒有答應。第二天他又把我找去,我說:「這個字我不簽,你們也別逼我,如果把我逼出好歹來,對誰都不好。」他說:「你就說狠話吧!」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劉岩把我叫到監區長辦公室,一進屋,裏面坐著監區長莊軼欣、改造副大隊長張生利。莊軼欣一開口對我又是一陣恐嚇,並且還對我說:「二零零四年我在集訓隊當教導員時,曾經一共轉化了八名法輪功(學員),對你怎麼沒有印象啊?我給你一夜的時間考慮,如果你要再不簽字,我們有的是辦法讓你簽!」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這天是我的生日。這天上午九點,岳松和劉岩把我叫到中隊辦公室,給我限時五分鐘時間給予簽字,否則就將武力伺候!而我心一橫,至死也不會「轉化」的。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我在監獄裏被迫害了九年之後,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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