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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關押折磨、敲詐勒索 河北農婦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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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河北省保定市阜平縣年近七旬的農婦鄭冬雲被非法關押四次,非法勞教一年,遭嚴重的精神與酷刑折磨;兩次被迫流離失所,多次被非法抄家,無數次被騷擾,被敲詐勒索共計83000多元。她婆婆和女兒一聽到警車響就緊張,甚至一看到警察就害怕。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給鄭冬雲和她的家人帶來巨大的創傷和難以磨滅的陰影。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鄭冬雲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被告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判刑、勞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憲法及法律。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侮辱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酷刑罪、敲詐勒索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以下是鄭冬雲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前,身體一直不好,多種疾病纏身,體重只有五十一公斤,經常胃疼、關節痛、心慌、頭暈、感冒,兩個手腕上長了杏核大的疙瘩,痛得和麵都和不了。特別是心慌頭暈,導致我擦不了地,提不了水,經常看醫生、吃藥打針,找巫婆,病卻不見好。修煉大法後,各種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深感大法的神奇。修煉前經常跟丈夫吵架,修煉後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家庭變得和睦,成了一個真正的賢妻良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被阜平鎮派出所副所長陳雷劫持到派出所,逼交大法書,周秋來指示陳雷逼迫我抄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否則拘留,恐嚇不准再煉功。

非法關押、勒索錢財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我與三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天安門警察綁架,劫持到天安門公安分局,關進鐵籠子,迫害數小時。

當日下午被阜平公安局紀檢書記周秋來劫持回阜平縣看守所並敲詐我丈夫700元錢。阜平縣公安局長莊春來、紀檢書記周秋來指使刑警隊長李克強、邸學勇、張鳳軍三個人將我按倒在地,把兩個胳膊擰到背後,用細繩纏上,將我五花大綁。李克強使勁從背後提繩子,疼得我渾身冒汗,汗水濕透了衣服,滴在地上濕了一大片。一小時後,我頭暈目眩栽倒在地。李克強一把把我拽起,推倒在一個破沙發上,李克強還不時從背後用力提繩子。我的雙臂被捆的麻木,疼痛難忍,胸悶的喘不了氣,李克強還過一會兒踢我兩腳,罵上幾句。

我被五花大綁栽在那裏兩個多小時。李克強給我解開繩子時說用另一種刑法,我已虛脫了,連睜眼的力氣都沒有了,兩個胳膊被捆的成凹凸狀,看上去一道道的血痕,後半夜了才讓我睡在鋪了一張紙的水泥炕上。第二天,我的右手失去知覺,背上一大片黑紫色,痛得起不來,在隨後的半個月一直用左手吃飯。

非法關押期間,周秋來、馬保忠軟硬兼施,恐嚇我的家人,威逼要挾取保金,要錢要物共勒索17000多元,非法關押我四十天。期間縣委書記范永祿、政法委書記賈建峰都參與對我進行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周秋來、馬保忠又將我劫持到公安局,他們又向我丈夫恐嚇威逼、索要錢物,否則就關看守所。丈夫無奈,只好又被勒索500元,兩條一百元一條的煙。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第二次進京上訪又被天安門警察綁架,關進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後在縣委書記范永祿的指示下,阜平縣周秋來、「610」頭子齊貴亮和阜平鎮鎮長馬河州將我劫持回阜平,關進阜平看守所。公安局局長莊春來向檢察院簽發提請批准逮捕書,阜平縣政法委書記閆立明恐嚇家人說:「二次進京,現行反革命,上邊把這當重案抓,要判刑。」家人嚇壞了,無奈花錢往出保。閆立明要5000元,周秋來要2000元,公安局要10000元,齊貴亮還要車費3000元,檢察院也要錢。另外還要請他們吃喝,送東西,就連周秋來洗澡、去美容院、找小姐的錢也要我的家人出。這次被非法關押38天,共勒索人民幣30000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中午一點四十分,我在公公的生意攤上幫忙,來了兩車警察企圖綁架我,我走脫,從此流離失所。

遭入室綁架、在看守所被毒打、折磨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晚,保定新市區20多個警察,突然闖入我的住處抄家(我流離失所到保定和幾位法輪功學員住一起)。我被綁架到一個派出所,關進鐵籠子。鐵籠裏關押著十幾位法輪功學員,籠子很小,天很熱,透不過氣來,晚上把我拽出去,三個警察輪流打我耳光無數,臉被打得沒有知覺。

第二天中午,警察們把我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從鐵籠裏拽出來錄像,錄完像後,又把我們劫持到一個刑警隊,又關進鐵籠子,不給吃,不給喝,不讓說話,不讓上廁所。到了晚上九點鐘左右,我被拽出來,關進一個小屋子,開始毒打我,他們揪頭髮、搧耳光、拳打腳踢,把我打倒再拽起來打,臉被打得失去知覺。

三個警察輪流著打,打累了,惡警們就把我銬在沙發扶手上,我直不起身,弓著腰,他們在我眼睛下放點著的蚊香熏我的眼,休息一會然後繼續暴打,我被打倒在地,他們揪住我的頭髮,踩在脖子上,把我的頭踩到兩腿中間的地上,踩了好長時間我幾乎窒息,就這樣一直迫害到深夜。睏了,警察們兩人睡覺,一人暴打,還揪住我的頭髮使勁往牆上撞。一直到凌晨五點,他們累了,就把我銬在暖氣管上,使我站不起,蹲不下。 第二天早上,一個警察頭目進來把我從暖氣管上解開又銬到沙發扶手上,又暴打我一頓,然後拿起一把鐵鉗說:「你不是不說話嗎,我不信撬不開你的嘴,不說我就夾你。」說著就夾我的眼皮、夾嘴唇、夾鼻子、夾臉、夾渾身各處,還說夾我一千下,夾的我嘴唇流著血,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疼痛難忍。不知夾到幾百下,他的手機響了才停止,接完電話他又抄起枕頭上的涼蓆捲起來就打,越打越兇,打的我全身成了紫紅色,肌肉都腫起來了。

迫害一直到中午,警察們打累了,又把我銬在汽車的尾氣管上,發動馬達,使我弓著腰,用汽車排放的尾氣熏我、烤我。炎熱的夏天,中午時分在太陽底下,我被烤著、熏著、曬著,我渾身冒汗,一會兒暈了過去。他們又把我關進鐵籠子,強行取了我的手印,然後把我劫持到保定看守所非法關押。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在保定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迫害,多次遭野蠻灌食。每次灌食時,警察指使七八個男犯人把我抬到走廊裏,有的按頭,有的按胳膊,有的按腿,將我按倒在地不能動,獄醫把粗塑料管從鼻子插到胃裏灌所謂的「營養液」,實際是濃鹽水。多次的灌食致使我的 鼻子好長時間鼻涕流下來沒感覺。警察們還把我的雙手和雙腳銬在一起整整銬了十三個晝夜,警察們還指示犯人打我罵我侮辱我,睡覺不讓上床,睡在潮濕的水泥地上一個多月,致使我全身長了疥瘡。這一次我被非法關押迫害了五十六天。

期間,周秋來恐嚇我的丈夫說:「保定要判她三年勞教,我可以幫著找找人,把她保出來。」他的目的是要錢,我丈夫又到處借錢(前兩次的還沒還),送給保定公安局姓唐的副局長5000元,還要甚麼保證金、灌食費、飯費、被子費,另外周秋來又要吃喝,又要手機、音響、茶几、香煙、衣服、金項鏈、又要洗澡、美容、找小姐。這次總共勒索30000元。

恐嚇、騷擾不斷

二零零一年農曆九月二十九日,我去鄰縣曲陽貼真相標語,被曲陽縣齊村鄉政府人員綁架,遭鄉長李洪棟毒打,毒打後把我銬在大樹上數小時。後阜平縣警察秦傑和王順海把我接回,當晚馬保忠把我關進看守所迫害。周秋來又向我丈夫敲詐勒索2000元,我絕食抗議迫害。關押到第八天,看我身體不行了,周秋來又說:「已報了勞教,如果要想不批下來,就得活動活動,需要費用」。這樣又被勒索4000元,這次家裏共花去6000元,並被非法關押八天。

二零零三年正月十八日晚上十點多,阜平鎮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闖入家,把我真正熟睡的十歲的女兒驚醒,孩子嚇得直哆嗦,公公婆婆嚇得穿著睡衣跑到院裏,警察們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又一次非法抄家。

二零零四年正月,鎮派出所一群警察到家恐嚇騷擾。 二零零五年夏天,齊貴亮帶領保定地區及阜平縣十幾個人去家裏恐嚇、騷擾。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晚,惡警國保大隊長張進輝帶領二十多人又去抄家、企圖綁架我未遂,無奈我再次流離失所。 中共「十七大」期間,阜平鎮鄭玉龍帶幾個警察騷擾,企圖綁架我去洗腦班未遂。

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警察又兩次到家恐嚇、騷擾。

被綁架、在勞教所遭殘忍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阜平鄉委書記王月蘅、「610」頭子楊建偉、公安局長王易益民,勾結保定「610」上午十點左右,阜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隊長高春雷、指導員李建平在保定市「610」、市公安局操縱下,在阜平縣「610」及縣公安局的親自指使下,帶著張陽等十幾名警察闖到我家,把我綁架到公安局,二十分鐘後又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十一本大法書,一本《明慧週刊》,一張李大師的法像。

我在公安局遭到高春雷的非法審訊,被公安局人員強行照相,由於我不配合這非法迫害遭到謾罵。第二天下午五點,高春雷又強迫我在拘留十五天的紙上簽字,遭到拒絕後把我拽上車直接拉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到勞教所後,張陽和另一名警察把我拽下車,架著我的胳膊將坐在地上的我強行拖進去,我的鞋子被拖掉,襪子被蹭破,褲子上蹭的都是泥(剛下過雨)。我喊「法輪大法好」,勞教所獄醫馬小工穿著皮鞋狠踢我的嘴好幾次,然後幾個女警擁上來用膠帶纏住我的嘴,很長時間才鬆開。

在勞教所一大隊,隊長指使普教人員(不是煉法輪功的勞教犯)把我拽到禁閉室,按倒在地,把我的衣服扒掉強行換上囚服,並故意把我的長髮剪的長一股短一股,這些普教二十四小時輪流監控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監室內只有一條又臭又髒的褥子,沒有被子和枕頭,在裏面,我們嘴不能動,整天在塑料小板凳上坐著不能動,不能隨便上廁所,不讓進食堂吃飯,並且隨時會遭到一頓毒打和辱罵。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晚,隊長侯俊梅、劉豔等逼我寫放棄修煉的「四書」,遭我拒絕,直到深夜才讓睡覺。

在勞教所,我被強迫做奴工,被迫害的頭暈心慌,右手腕上起了一個大疙瘩,由於痛不能幹活,隊長王偉衛、侯俊梅、王森、李欣、揣衛、劉豔、趙素果、柳玉芬等輪流辱罵我,並且不讓購買食品,每晚強行政治洗腦。在被強制奴役下,我的身體被迫害的很虛弱。

十月二十三日我被受隊長指使的普教罵了一天,次日凌晨去廁所時暈倒在樓道內,可值班的隊長王森過去看了一眼也沒理睬。第二天上午,我心慌的身體站不穩,心臟特別難受,臉色蒼白,要求去醫院。過了很長時間,隊長劉豔才讓倆人把我架著到醫院檢查。獄醫王永麗給量了一下血壓,做了心電圖,然後和劉豔到一邊嘀咕了一陣兒,告訴我:你沒事,各項指標正常。隨後就讓人把我架回去了。後來我的身體一直沒恢復,勞教所獄醫給我做過幾次心電圖,每次都稱正常(十一月底,外面的專家給我做了心電圖說我心臟有問題)。

在暈倒的第三天晚上,我不能一個人走路,心慌得厲害,臉色蒼白,吃不下飯,說話無力,隊長侯俊梅和獄醫馬小工叫人把我架到一隊的大廳。我認為隊長要給我看病,可馬小工不但不給看病,反而和侯俊梅一起對我進行侮辱、譏笑、謾罵和諷刺了很長時間,最後連問都沒問一句身體的情況,就讓我一個人回監室。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一隊的隊長指使普教人員每晚把我們拒絕強迫看邪黨新聞的法輪功學員連打帶罵的強行拽到樓道站著,後改到一隊的所謂「文化活動室」裏,由普教犯人看守,剝奪晚上洗漱的權利。在隨後的兩個月,除吃飯外,只能在裏面坐著,曾連續三個晝夜不許睡覺,不許隨便上廁所,不許說話。

勞教所一隊隊長們想方設法迫害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如冬天吃飯時,法輪功學員不「踏步」,惡警就不讓我們進食堂吃飯,在外面凍著;飯前不唱歌,罵一頓;走路走的慢,也罵一頓;大熱天,在太陽底下曬是經常的事情。

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晚十點,隊長侯俊梅指使普教把我抬進「轉化」班,銬上手銬,指使猶大「轉化」我,三個晝夜沒讓我睡覺,手銬整一個星期晝夜沒給解,直到家屬來看時才解開(他們都是背地裏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吃飯、洗漱、上廁所都很困難,期間大隊長劉子維還辱罵我,十八日晚才讓我從「轉化班」出來。在一大隊,我曾三次遭受逼迫脫光衣服搜身的侮辱迫害。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我被轉到四隊非法關押迫害,一上四樓,隊長張燕燕就指使猶大把我帶到閱覽室強行「轉化」我,強迫我聽假經文,寫「四書 」,我拒絕寫「四書」,張燕燕和所長馮可莊多次去轉化我,都沒得逞。五月九日上午,張燕燕指使六個猶大在事先寫好的邪惡「四書」(內容是放棄修煉、謾罵大法和大法師父)上,寫上我的名字,讓我按手印,遭到拒絕後六個猶大拽我的手強行按手印,我兩手抓在椅子腿上,六個猶大很長時間沒掰開,便把我按倒在地,我高喊抵制,惡徒們就脫掉我的鞋襪,拽著我的腳趾沾上印泥,在我的名字上按上腳印,我指責她們這種卑鄙手段。事後,我看見所長馮可莊在院子裏,大聲喊所長想要回所謂的「四書」,結果在馮的指使下,四隊隊長趙媛把我大罵一頓並非法加期兩天,原因是喊所長。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晚,張燕燕再次指使打架、賣淫的四個普教人員在事先寫好的「四書」上逼我按手印。十三日晚,張燕燕又指使打架、賣淫、偷盜的六個普教逼我在寫好的「四書」上按手印,被我撕了兩次。後來,賣淫犯李玲玲揪著 我的頭髮,打了我幾個耳光,幾個惡徒一齊用力掰開我抓在防盜窗上的手,把我打倒在地死死按著我的腿、腳、手和身子,跪著我的胳膊,掰著我的手在一本空白信紙上按了滿滿一本手印。我的手被掰腫了,兩隻手不停的打顫,心慌和頭暈的在地上起不來。事後,安排按手印的隊長張燕燕過來了,她在監控室已看到全過程,卻假惺惺的說:「這是怎麼了,怎麼坐在地上?」我嚴正的告訴她:自己不承認這種荒唐的所謂「四書」,她們這種卑鄙的手段只能是自欺欺人,無論用甚麼方法我都不會寫「四書」。

我被關在這個「轉化」屋裏被迫害二十天,期間除猶大外,不能和其他人接觸,吃喝在屋裏,上廁所和洗漱受限制,白天黑夜強行逼我聽假經文、誹謗法輪大法的材料。我的身體本來就差,經這次迫害後,我走路費勁,吃不下飯,心臟難受的很厲害,隊長趙媛和張燕燕卻逼迫我幹活,說我裝病,不幹活就二十四小時罰站。非法勞教到期了,又給我非法加期十九天。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阜平鎮派出所的一男一女又闖到我家,說要給我照相,當時我沒在家,派出所就不斷打電話,逼我的丈夫把我的全身照片給派出所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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