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四十八歲的王俊英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功清白。
以下是法輪功學員王俊英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看了《轉法輪》一書後,感到這是一本高德大法,師父教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煉後,我身心受益,原有的婦科病,嚴重的腰間盤突出都不翼而飛,而且道德回升,思想境界得以提高。
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後,導致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今,被關押洗腦班兩次;抄家三次,刑事拘留三次,勞教兩次共兩年半;判刑六年半;遭受過烤全羊、約束衣、蹲小號、上繩等多種酷刑折磨;丈夫被迫離婚,親屬當兵、參加工作都受株連,給控告人和家人身心、名譽、經濟等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兩次遭非法拘留
我曾兩次遭非法拘留。第一次:一九九九年秋天,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焦作市新華派出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強行抄家把法輪大法書籍搜走。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底,我準備去北京上訪,向政府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在焦作火車站,新華派出所警察把我截回,關押到焦作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強行抄家。
被非法勞教 家庭離散
二零零一年一月,焦作市公安局把我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半,遭受毒打和上繩酷刑。
在十八里河勞教所四隊,警察派幾個吸毒犯看管我,名曰包夾,不准和其他人接觸,輪番灌輸邪惡的謊言逼我「轉化」;對其他法輪功學員都是這樣。每天逼我們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不去就連拖帶打的拖著去;誰「轉化」寫了三書,學會罵法輪功,就給誰大幅度減期。
因為我拒絕所謂「轉化」,警察把我關押到單間小屋一個多月,讓幾個包夾人看管,輪番灌輸邪惡的謊言逼我「轉化」,有一次讓我站一天一夜不讓我睡覺。
還有兩次,上面要來勞教所檢查,警察要把我們藏起來,不讓我們見檢查的人,當時我不跟他們走,我要為我的師父喊冤,警察便指使幾個吸毒犯把我拉到一個小房間裏拳打腳踢一陣毒打。
法輪功學員趙喜蓮(河南農學院教師),因抵制奴工,晚上在宿舍警察指使吸毒犯范麗燕等幾個包夾人,把趙喜蓮像拖把拖地一樣在地上來回拖,用腳照趙喜蓮頭上跺,我住在上鋪,看到這慘不忍睹的情形,我說:你們再打她,我也不幹活。話音沒落,一個開封姓張的吸毒犯,拽著我的頭髮從上鋪拽到地下,拽掉我一大把頭髮,幾個吸毒犯一塊上去打我,我的頭上被打起一個大包,左眼被打腫。一個法輪功學員大聲拍門叫警察,警察不理睬。這些打人的吸毒犯卻得到了減刑,提前釋放。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上,勞教所所長武宏孺帶一幫警察提著繩索、警棍到四隊,把我和趙喜蓮、武嬝驊等七、八個法輪功學員用繩捆住,拖到前院辦公樓單間房裏,扒去棉衣上繩,逼著寫遵守所規所紀的保證。趙喜蓮被折磨幾天幾夜才讓回來。
中共酷刑演示:上繩 |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從勞教所回家後,丈夫承受不住壓力和我離了婚。
再次遭非法拘留、勞教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新華派出所再次把我關押到焦作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二個月。
再次被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勞教所搞暴力強制轉化,我遭受烤全羊、約束衣多種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一月,焦作市新華派出所再次把我送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勞教。三隊警察把我關押在小屋,派幾個包夾人看管,灌輸謊言,逼我「轉化」。我不放棄我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十八里河勞教所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搞暴力強制「轉化」,揚言要徹底鏟除法輪功,誰不「轉化」,一輩子別想走出勞教所的大門。打出所謂 「挽救一個人幸福一家人」 的幌子,每一批拉出去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折磨。
遭酷刑「烤全羊」
一天傍晚,我和趙榮花、王開英、常喜榮、耿菊英幾個法輪功學員(第二批)被警察叫到三大隊的老院,逼迫聽已經「轉化」的人的發言。散會後,把我帶到一個單間,屋裏有兩個警察,一個是勞教所四隊隊長,另一個我不認識,還有兩個吸毒犯。警察問我「轉化」不「轉化」?我說:不「轉化」,我是修煉真、善、忍的,難道「轉化」成壞人?警察說:「過一會,你就知道不「轉化」的滋味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烤全羊」) |
一會兒警察強行將我弄到另一個房間,那裏已候著幾個彪形大漢,他們用繩子把我的胳膊反背著捆起來,在兩臂中間插上一根棍子,棍子的兩頭放在兩邊的桌子上,讓我在兩張桌子的中間半蹲著,強迫給我兩耳塞上耳機,裏邊反覆播放侮辱法輪功師父的一句話。他們稱這種酷刑叫「烤全羊」。就這樣折磨到我難以承受,被迫無奈違心的寫下「三書」。事後,我對自己違心所寫「三書」的行為深表後悔,幾天後我寫了嚴正聲明,聲明我所寫的「三書」全部作廢。
遭酷刑「約束衣」 多人被迫害致死
就在當天晚飯後,天還不黑,三隊姓崔的年輕警察指使幾個吸毒犯把我拖到樓下,副隊長胡兆霞指使幾個吸毒犯強行給我穿上「約束衣」,然後用繩子把我的胳膊反綁在椅子上,兩條腿捆在椅子下邊,再一次強行給我兩耳塞上耳機,反覆播放侮辱我師父的一句話。疼的我大汗淋漓,大聲哭喊,他們就用膠布粘上我的嘴,並使勁抽打我的臉,致使我噁心嘔吐,生不如死,就這樣一直殘酷折磨了十個多小時,第二天早上七點多才鬆綁,脫掉約束衣,當時我的四肢已失去知覺。
中共酷刑演示圖:約束衣 |
「約束衣」 酷刑是從河南許昌第三男子勞教所傳出。由細帆布製作,從前身套進,在後背結帶,衣袖長出手臂約二十五公分,衣袖上有帶。警察將此衣給法輪功學員穿上,將學員手臂拉至後背,雙臂交叉綁住,然後再將雙臂過肩拉至胸前,再綁住雙腿。有的將學員捆在椅子上,有的將學員騰空吊在鐵窗上,兩耳塞上耳機,不停地播放誣蔑大法之詞,嘴裏再用布塞住。那裏的恐怖、邪惡,外界是無法想像的。
沒有幾天,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韋桂榮(鄭州)、周×× (新鄭人,名字我記不清了)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幾天後省裏來人到勞教所調查,也問過我,我把自己被迫害情況做過詳細陳述,但都不了了之。
十八里河勞教所搞暴力強制「轉化」的主要頭目是:勞教所長武宏孺、副所長周曉紅、還有一個男副所長、三隊隊長賈美麗、副隊長胡兆霞,還有許昌第三男子勞教所的警察。
兩次被關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底,我從勞教所回來不久,焦作市610人員和新華派出所的警察到廠裏,把我關押到洗腦班一個月,地點在焦作市郊的公安幹校。市610崔小白負責。每天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逼著叫「轉化」。一天上午,強迫我們(還有市、縣的法輪功學員)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時,我的眼睛沒有看電視,一個四十多歲姓馮的公安男警察叫我站起來。電視結束別人都走後,這個警察照我的臉使勁搧了一下,說:你說有師父保護你,我扇你,看你師父保護不保護你。不准我中午回屋休息。下午他們放完電視後,姓馮的警察不讓我回屋睡覺,讓兩個值夜班的人看住我,在看電視的屋裏呆了一夜。
二零零四年春天,610和派出所又把我關押到公安幹校洗腦班一個月。強迫我們(還有市、縣的法輪功學員)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市610崔小白負責,那個姓馮的警察還在。
遭非法判刑六年半 關小號一年兩個月
二零零七年四月,一天我到資料點,焦作市公安局幾個警察跟蹤綁架了我和其他同修,並搶走了資料點二台筆記本電腦、三台打印機等物品,焦作市法院對我非法判刑六年半。
在河南省新鄉市女子監獄我四次被警察關小號,在小號共住了一年零兩個月。小號高四米,長二點五米,寬一點五米,四週牆壁都是海綿,冬天冷極了,夏天悶熱不透氣。每天每頓只給一個鴨蛋大小的玉米麵窩頭,半碗湯,兩三口菜、我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小號牆壁上掛個喇叭,監獄邪教辦主任童國榮,安排每天警察上班八小時期間,對著我播放侮辱誹謗法輪功與法輪功師父的文章,長達半年之久。我抵制不聽,我就煉功,值班的警察讓犯人把我的胳膊捆起來,長達二十天左右。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我才從監獄出來回家。
起訴江澤民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六年,我被無辜關押了九年多。江澤民通過「610」操控公安、司法人員,抓捕、誣判法輪功學員,使司法系統淪為一條龍的犯罪系統,江澤民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
在此,請求最高檢察院:依法對江澤民的犯罪行為立案偵查,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將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公之於眾,要求還我師父李洪志清白,還法輪功清白,要求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要求取締各級「610」辦公室非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