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桂英老人遭受迫害的具體事實。
兩次被強行送勞教所
一九九九年底,李桂英到北京上訪,被劫持到北京前門派出所,曾被關在一個鐵皮房裏,十多天不給吃的。被金昌市駐京辦接回,非法關押在金昌市戒毒所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因李桂英血壓極高、心臟衰竭等原因被拒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警察把李桂英騙到金川公安分局,在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強行送勞教所,還是因為體檢不合格,被迫交了兩千元錢保外就醫。
李桂英又被送回戒煙所,那裏還有幾十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李桂英老人堅持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四十多天後,因為身體原因,才被放回家中。(參與迫害的責任人:孟家賢、劉成業,李婷琴、李新華、陸林 )。
國安特務非法抄家搶錢
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期間,李桂英家中經營一個小餐廳,國安特務長期進行監視、攝像,對進出餐廳的人同時進行跟蹤、監視。有時假扮成查電表的鬼鬼祟祟到小店到處窺探、盤問。餐廳附近隱蔽處時常停著奇怪的車,經常出現賊眉鼠眼的人。李桂英外出採購時被跟蹤偷拍照片,作為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八時左右,國安特務假裝去李桂英的餐館點菜吃飯,趁李桂英準備飯菜之際,八、九個人強行闖入臥室內,將六十三歲的老人從後面撲倒壓在地上,開始非法抄家,還將李桂英經營小店的錢一同搶走。
李桂英老人被綁架到金昌市國家安全局內,反銬在冰冷的地下室的一張鐵椅子上(審訊犯人時用,是固定在地上的)李桂英當時已是六十三歲的老人,幾個人輪流看守詢問,不讓睡覺。折磨了一個月後,骨瘦如柴的李桂英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迫害責任人:徐斌、梁柏、賈軍、陳晶晶、朱喜明等)
63歲老人因為信仰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李桂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當時李桂英老人已經雙腿不能行走,警察們(徐福有、陳國民、鄒斌等)就強迫老人的兒子和其他一同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把老人背進女子監獄入監中隊。
獄警說李桂英是裝病,授意犯人包夾(韓愛紅,容留他人賣淫罪)折磨她,直到有天韓愛紅假意讓李桂英洗腳,結果倒了一盆開水,李桂英的腳被燙破了皮,才發現是真的沒知覺這才停止折磨。(參與迫害人:朱先中 邢燕紅 張美蘭)。
3個月後,李桂英又被轉到老殘監區,強迫參加奴工。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七月,李桂英被送到獄內專門強制放棄信仰的科室,全天播放謊言碟片、講座、強迫寫心得體會,實施精神摧殘。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七十一歲的李桂英老人才回到家中。這期間,李桂英老人的兒子蔡勇也因為信仰「真善忍」於二零零八年被判刑三年六個月。
李桂英只想按「真善忍」做個身心健康的好人,江澤民卻傾國家的財力物力人力,以十六年之久迫害著這樣一位老人。若我們每個人都聽任邪惡對善良人的迫害,於心何忍?國和家豈有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