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六十三歲的高豔傑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希望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高豔傑女士陳述的事實:
周圍百里民眾公認的好醫生
我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我身患多種疾病,在大醫院經專家確認的有遺傳性高血壓病、冠心病、心絞痛、慢性膽囊炎、慢性咽炎、頸椎病等。尤其是高血壓和心臟病,反覆打針吃藥、多次住院也不見效果,而且病卻越來越重,那時我才四十歲剛過就甚麼家務活也不能幹了,自己開的診所也三天兩日關門停業。因給我治病,給家庭造成了很重的經濟負擔,加上病痛的折磨,內心非常痛苦,對生活都失去了信心。
我修煉法輪功才兩個月,全身的病就都好了。從那時至今已經十九年了我沒吃過一片藥、沒打過一針,真是無病一身輕。從此我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對生活充滿了信心,我發自內心的感恩法輪大法師父的救命之恩。
因為煉法輪功,使我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我重新開了一個診所。我按照師父的法理真善忍做人、做事、做好醫生,我視患者為親人,讓患者少花錢、快好病,患者和家屬都非常認同我、相信我。我的門診量每天都百人左右,周圍百里,我是民眾心中公認的好人、好醫生。
遭綁架、拘留、被迫關閉診所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在江澤民的命令和指使下,當地警察對我進行迫害,我曾兩次被抄家、三次被非法刑事拘留、兩次被關洗腦班,給我精神和肉體造成很大傷害。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五日,鎮委書記、西南街派出所警察、西南街道委主任輪番到我診所看著我,不讓我出門,說是怕去北京上訪,同時逼迫我,讓我放棄修煉,還讓我說出認識哪個同修,我不答應,他們就天天來。嚴重干擾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我也失去了一個月的生活自由。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我再去一朋友家串門時被當地派出所綁架,罪名是「超過三人非法集會」。先是到東北街派出所審訊,讓供出其他同修,我們不說的,直接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直接送拘留所拘留半個月,在拘留所讓我們每人交二百四十元的伙食費,但給我們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窩頭,帶泥的白菜湯。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五日,我去北京上訪,在天門前打橫幅,被天安門派出所綁架,被送北京昌平派出所迫害。第一天排隊照相、編號,然後關進一個屋子內審訊,讓說出自己的名字和同修的名字。我不說,就讓我面對牆壁站著一天一宿不讓睡覺、不讓吃東西、不讓喝水。罵我同時。剪碎我的棉鞋,逼迫我們說出名字和住址,我不說就編了號,我是四十九號,然後送進監室非法關押。第二天提審我,逼我說出同修名字,我不說,就扒下我的棉衣棉褲,當時北京是零下十多度,外面還下著小雪,就讓我只穿內衣內褲在雪地裏凍了兩個小時;第三天又提審我,我不說就給我灌食。我被拉進一個大廳中,上來五個獄警,兩人按上肢,兩人按腿,還有一個按頭,一個醫生叫著「開始灌」。我看見玉米麵加涼水,灌完後我腹部開始劇烈疼痛,我要求去廁所,那個審訊我的王姓警察說:「不讓她去,給她倒立。」我說「你們這樣是在造業,我和你母親年齡差不多,你積點德吧,你這樣是在犯罪。」他嘴上說「這話我聽得多了」,但他還是停止了迫害。
酷刑演示:灌食 |
我在北京昌平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凌晨三點我們被叫醒,被戴上手銬,拉上汽車就上路了,從早上三點多到下午三點多,已經十二個小時不讓我們上廁所,幾次要求他不答應。後來有一個同修臉都憋成紫色,呼吸困難,警察怕出人命才停下來。到了石家莊公安局又被分到平山縣看守所,在那裏我們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住的房子四處露天,屋內一個大水泥炕,幾塊磚頭當枕頭,每頓飯都是半桶稀糊糊的玉米麵,我們十多個人吃一半,剩下一半被倒給外面的豬槽子裏。在那裏我被非法關押十天後放回。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到派出所,晚上十二點我在四個警察眼皮底下成功走脫。此後他們二次抄我的家,勒索幾千元人民幣,意圖要綁架我,因此我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我的診所不得不停業一年,直接損失十幾萬元。
在我流離失所期間,我的家人承受了極大的精神壓力,街道派出所警察經常上門騷擾、和勒索錢財。同時又把我上報到省裏通緝我,連國安電話都打到我家,公安局還到外地我的親屬家找我,意圖綁架。我的丈夫、兒子、兒媳精神都受到很大打擊,每天都高度緊張,怕我受迫害,每天都怕警察來找我。我丈夫和兒媳嚇得心臟出現異常。江澤民的迫害運動,給我個人和親屬造成了極大傷害,經濟造成了極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