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十七歲的劉國花,家住賓川縣太和農場柳家灣十五隊,二零零七年一次不小心將手砍傷了,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之後,傷口不治而癒,她感受到大法的神奇,隨即走入了大法修煉。原先她患有膽結石、胃潰瘍導致胃下垂,修煉之後這些病都好了。在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指導下,劉國花婆媳關係改善了,家庭和睦。
劉國花自己在大法中受益後就將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她的周圍的人。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賓川縣橋殿鎮派出所警察無故綁架了劉國花,當天六點賓川縣610和國保大隊共十多人(賓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楊瑜、賓川縣610張建陽、國保警察向永祥、李坤華、李豔萍)到劉國花家非法抄家、搶劫私人財物。八月三十一日,賓川縣國保大隊警察李豔萍電話通知劉國花的兒子鄒永峰去國保大隊拿所謂的「逮捕通知書」。
賓川縣法院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對法輪功學員劉國花非法庭審,儘管劉國花及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信仰真善忍無罪,迫害者違法,法庭人員也對此無以言對。但在兩個多月後,仍然違法對劉國花判刑三年半,並將她偷偷劫持入監獄。而劉國花的家人半年多後才得知,而監獄又刁難家人探視她。
現在劉國花被綁架到監獄已有三年零兩個月了。下面是她兒子鄒永峰日前再次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中描述母親劉國花在冤獄遭受迫害部份內容:
一見到母親,心痛難忍,母親已脫形變樣,兩眼浮腫,再三追問,她流著眼淚,哽哽咽咽訴說出了過去不敢說出的情況!
我母親劉國花,四十六歲,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雲南第二女子監獄,因堅定信仰,不轉化,被三次用像辣椒水一樣的不明藥物噴眼睛,噴藥的人戴著口罩和防毒面具,噴藥後母親痛不欲生,致使視力模糊,現在連我們都看不清了。獄警給她戴手銬,時間長了,導致手銬無法取下,只好用電鋸鋸開,手被鋸爛,現還留下疤痕。媽媽還被罰坐小凳,屁股都坐爛了,兩腳接近癱瘓,以致不能下樓。牙齒鬆動,追問為甚麼?她只是哭,沒有說。不讓買衛生紙,警察把法輪功的書放到一個地方,叫她們要用紙就撕書,法輪功學員不撕,母親看著其他人去撕,很心痛(因為毀佛法書籍,要遭嚴重惡報的)。
母親寫了「申訴」寄回家,要求家裏人幫他寄到檢察院或是法院,可家裏從來沒收到過。就連她的一審判決書都不給我們,直到我們追要才給,家人才知道了她的下落。半小時的接見,我們想知道的太多,可母親十分悲傷!我們離開了監獄,心中死寂般痛苦。
如何為母親申冤?!過去,我們寫過上訪信,向上級反映母親被迫害情況,把信遞給省司法廳,回答是:「忙不贏」,沒收信;把信遞給省檢察院,說:「三個月給答覆。」可到現在也未見到;遞給省監獄管理局,說:「只要不轉化、不聽從、不配合改造,人人都一樣對待,這是規矩,上面有文件。」要看一看文件,又不給;遞給獄政科、紀檢委,也說:「有文件規定。」但是就是不拿出來;遞給省人大,他們說:「此類案件不受理,只受理判錯的案件,此案不屬於這個範圍。」連信也不收;去省司法廳每日廳長會見日,接了信,說「會處理。」可到現在也無音信。
在萬般無奈下,我看到了「依法治國,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承諾,心中升起了希望,於是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寫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兩高」已簽收。
可現在我母親仍然還在遭受迫害,我只有再次控告罪惡之首江澤民。我媽媽學煉法輪功後,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都受益很大,媽媽煉法輪功,選擇自己的信仰沒有錯,我們都不反對。反而通過媽媽被迫害的事實,卻讓我們看到了誰才是真正的犯罪!我希望兩高能真正關注民眾疾苦,把真正的罪惡之首繩之以法,解救百姓的苦難以快人心!
據消息,劉國花的公公婆婆李加玉(七十一歲)和周紹芳(七十歲)倆口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星期六被綁架,是金牛社區頭頭李成雲帶領人去抄家、抓人的,搶劫走了二百多份法輪功資料和書等。鄒永峰倆兄弟看到母親遭如此迫害悲痛不已,現在爺爺奶奶又遭綁架,真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