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在中國一手發動了針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以後,十六年來,艾桂鳳共被非法抄家三次、關押三次、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遭受酷刑、長時間勞役迫害、強制轉化、開除公職,不僅個人遭受迫害和身心傷害,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創傷。母親因擔心思慮,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含冤離世。丈夫在她入獄期間,突發心梗住院下了支架,住院治療總計花費七萬多元。 兩個女兒,在恐怖的氛圍中,在母女分離的創傷中長大。
艾桂鳳說:「這種種迫害帶來巨大痛苦,尤其由於每次被迫違心寫的『五書』,在勞教所、監獄、至今我都一直背負著違心背叛師父、背叛大法的沉重思想包袱,覺的無力抬頭,那種背叛的恥辱,那種沒地方釋放壓抑的苦,真的就要把我給逼瘋了。從沒有想到自己竟會被迫去污衊生命中給自己最大恩惠的人。這種痛苦真的是讓我身心俱碎,勝過了病痛、骨肉分離、酷刑和監牢。在此,向師父和所有的同修和關心我的人說一聲我錯了,同時宣布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言行全部作廢。邪惡無非想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可我要說的是:大法我要修,要一修到底!」
下面是艾桂鳳自述被迫害的經過:
三次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我準備依法進京上訪,在列車上到達泰來縣火車站前被齊齊哈爾市警察截住,綁架到齊齊哈爾市站前派出所,不僅非法關押十八小時,還勒索我們三名法輪功學員每人五百元錢。
次日由訥河第二派出所兩名警察給我們戴上手銬,押回訥河,非法關押看守所二十一天。
二零零五年,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派出所十六小時,罰款二百元。
勞教一年 虐待加奴工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我和其他幾名同修(都是醫院工作的)又先後被綁架。
我是在單位上班時間被訥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六一零的警察付立彬、朱天福、任慶東等綁架到市公安局。他們用手銬把我銬在「鐵椅子」上(鐵椅子本身帶腳銬),輪番逼供我三十六小時,強制不讓睡覺,造成下肢嚴重浮腫,下來時已走不了路。
後我被異地關押在莫力達瓦旗看守所。訥河市六一零的來提審我,我仍然不配合,訥河市六一零的付立彬用拳頭猛打我兩側的臉。我絕食反迫害,後來他們把我綁架回當地看守所。我仍絕食,看守所怕我有生命危險,一再請示上級,上級(指齊齊哈爾市六一零)答覆說:「有口氣你能把人拉出來,別死在看守所就行」。當時我的身體受損嚴重,基本沒有體能。視物模糊,看不清筆錄,付立彬就念給我聽。我質問:「你們念的是實話嗎?」付立彬回答:「這麼多人在呢,能騙你嗎?簽字吧,簽吧簽吧,好回家。」於是我簽了字。結果他們造假筆錄,非法勞教我一年。其他五人各被勒索一萬元,被放回家。付立彬兩次勒索我家人共一萬元。
在去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現在已經解體)的路上,我們一共三人,還有兩個外縣的同修。我嘔吐一路,到勞教所後,開始安排包夾分別對我們轉化。女隊長張志捷、副隊長趙麗娟、郭麗等授意下,我被安排到庫房,晚上在警察辦公室通宵站著,不讓睡覺,包夾圍著我說個不停,好多假的宣傳,我就開始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在看守所絕食身體較弱,站了一晚上,還不讓睡覺,睏的直迷糊,神志不清,違心的寫了「五書」,才允許進監舍裏睡覺。隨後,警察指使包夾(就是刑事犯)逼迫我整天看侮辱大法的書和錄像。這給我帶來巨大的精神痛苦,覺得天都灰了,悔恨和內疚,憤怒和壓抑,恐懼和違心,五味交雜,痛不欲生。
逼迫放棄信仰後,他們就開始逼迫我們做奴工。早上五點出工、晚上九點收工(經常加班到晚上十一點)。勞教所給每個人定任務,完不成就在走廊一直幹,直到完成為止。奴工活有裝牙籤,做端午節用的葫蘆等,做葫蘆的材料被染色,粉塵很大,食管、手、臉、鼻孔裏都是,洗不掉,有的同修血壓很高也不放過。來活時都得我們來裝卸車,二十至四十斤重的裝牙籤箱子,全靠我們用雙手從一樓搬到四樓車間裏,再搬下一樓,箱子太重了,搬不動也得硬搬,有的搬不動就掉下來把自己的腳給砸了,大家累的四肢無力,口乾舌燥,眼冒金星,普通勞教人員說:死的心都有。
單位被迫也參與迫害。二零零七年我從勞教所回來,才知道衛生局局長李玉華讓醫院扣了我一個月的工資(當時工資二千多元)。醫院院長李興偉,逼迫我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才允許上班。單位負責迫害法輪功的副院長劉樹發還經常派人看著我。
牢獄三年 再遭強制轉化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晚上,我出去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警察還是付立彬、朱天福,他們把我帶到訥河市公安局,我還是不配合他們。他們又把我用手銬銬在鐵椅子上,這次在公安局我坐了四整天的「鐵椅子」,不讓睡覺的逼供,鐵椅子非常的冰屁股,迫害的我下肢嚴重浮腫,出現高血壓症狀,頭疼頭暈(之前沒有高血壓)。
後來他們把我送到了齊齊哈爾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檢察院看證據不足駁回起訴,結果付立彬又重新取的假證據,最後訥河市法院以這個為由把我非法判刑三年。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我被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九監區,他們自稱是攻堅組。那裏的包夾都是職務犯,托關係找熟人還得每年花上萬元的錢才能當上包夾,如果他們到年底不給賄賂那就要調離。職務犯們搶著當包夾就是為了清閒,只幹少量的活,女監和勞教所一樣有勞動「任務」,有很多犯人累的想自殺(背地裏說:「給我個槍子兒崩了我吧」)。我一進九監區就被門崗的刑事犯帶到廁所脫光衣服搜身,對每個大法學員都是這樣。這是對我人格上的侮辱和人身的侵權。搜完身就給我送到監舍六組,
組長叫於淑范(在監獄裏叫道長,道長的權限超過普通警察,每天負責彙報學員動態,衣食住行都包括在內,後來此人得乳腺癌,保外就醫),還有包夾李淑梅等,他們就開始叫我碼坐、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書籍。碼坐就是坐在一個小塑料凳子上、不高於二十釐米的兒童凳子,放在一塊大約六十釐米見方的地磚空間內,不允許伸腿、兩手放在膝蓋上,只要你的腳一出地磚,就用腳踢你,讓你收回去。我是從早五點坐到半夜二點多才讓睡覺的,除去吃三頓飯時間約三十分鐘,其餘時間都必須坐在小凳子上,上廁所包夾都得跟著。有的法輪功學員覺睡的更少,困的把窗戶當門走了。你如果不配合包夾,所有的包夾一起開始圍攻你、折磨你:用束縛帶把你站著綁在床上,開始動手打人了;用牙籤扎你的手;你要是喊就用膠帶封你的嘴,有的用襪子堵嘴;有個同修腦袋上粘滿了紙條,紙條上寫著侮辱大法和師父的話;有的同修屁股都坐爛了、化膿了,長蛆了。不管多大年齡他們都不放過,都是這樣迫害。
由於在看守所不讓煉功,再加精神上的迫害,我身體就開始有病了,血壓一直都高,總是迷糊、頭暈。所以坐了四天的小凳我的屁股疼的就像折了一樣,剜心透骨的痛,我用帶海綿的胸罩墊在兩個坐骨尖上,可還是疼的忍受不了。加上長期的精神折磨,每天只睡三個小時的覺,身體到了極限,承受不了,就這樣的被逼迫轉化了,按照他們提供的打印好的樣本抄寫了「五書」。抄寫了以後繼續再觀察你一段時間,每天還是一遍接一遍的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大約一個月後,就進入迫害法輪功的鞏固組。監獄內部還設了一個「六一零」,下監區時「六一零」來「筆試」,過一段時間再「面試」,必須得通過,才可以離開攻堅組九監區,在這裏叫「下隊」。
我下到十三監區,以為這回可脫離了邪窩,但環境是一樣的,仍被包夾看管,禁止跟同修說話,而且還要出奴工,五十五歲以上的出工時間早七點半至晚八點整,給定任務,完不成就得加班,年輕的早五點至晚十點。有病也要被逼出工,不管你病的多嚴重,隊長也不給假。法輪功學員如果在這個監區寫了嚴正聲明,宣布五書作廢或不報卷減刑(因為減刑還要說違心的話)那就要繼續迫害,就在倉庫碼小凳,如果還不轉化就送到十一監區加重迫害。十一監區裏面都是單間,像小號一樣,沒有任何監控設備,打死人也沒人知道,是獄中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就是十一監區。監區的獄警最陰險、邪惡,包夾都是大刑事犯,例如毒販子、殺人犯等長刑期的,為了減刑她們不擇手段的協助獄警迫害法輪功學員。警察幕後操縱,一旦出現問題,犯人是替罪羊,獄警們能推責任。
監獄到期 又被綁到「洗腦班」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臨近過年,地獄般的煎熬終於結束了,被非法囚禁三年的我終於可以出獄了。可沒想到的是,訥河市「六一零」直接把我綁架到了齊齊哈爾市洗腦班(位於榆樹屯的戒毒所內)。我和另兩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在那裏被非法關押了五天,每天都逼迫我們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光碟,天天寫背棄信仰的「五書」、思想彙報等。
終於回家了,本來我已該退休了,卻又被開除公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