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新,原任齊齊哈爾富拉爾基區刑警大隊副隊長、富拉爾基區國保大隊大隊長,在中共和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李瑞新聽命於「610辦公室」指令,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李季秋,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被綁架到富拉爾基腰葫蘆公安農場。只穿內衣內褲被綁坐鐵椅子上,齊市富拉爾基區刑警大隊副隊長李瑞新,將李季秋兜裏的一千一百元現金揣在自己兜裏,用一寸多寬五分厚的松木板打李季秋腳底二百五十下,然後問:「你們的錢藏哪裏了?」司機也參與用木棍打,使李季秋的手腳都腫的老高,呈紫黑色。警察姜臣弄來一盆雪,將李季秋雙腳插到雪裏冰凍,雪在腳下融化,隨之結成冰;李瑞新又到戶外弄一盆雪,再將雪往李季秋衣領和褲腰裏灌。李季秋被銬在鐵椅子裏動彈不得,又冷又痛,直打冷戰。
二零零四年,法輪功學員劉學芝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去,被蹲坑的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警察李瑞新抓著劉學芝的頭髮,把劉學芝掄起來,摔在沙發靠背上後,又被彈到地上,摔倒。至今,劉學芝的腰上還留有兩條青痕。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先後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富區國保大隊隊長李瑞新等警察綁架、酷刑折磨,有的被警察連續幾天上大掛,其中高性蓮被迫害致死,六十多歲的崔榮被害得雙目失明,趙亞珍被折磨得病重保外就醫,四十多歲楊淑君被迫害的滿頭白髮。十六位法輪功學員一年多後全部被非法判刑,其中楊淑君十二年,李季秋、劉博剛、沙秀蘭七年,王淑新、趙李專、趙亞珍、崔榮五年。主管這起迫害案件的是富拉爾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林旭、國保大隊隊長李瑞新。
善惡有報是天理。李瑞新十六年來犯下的罪行,已禍及其家人。其十五歲的兒子二零零六年因病死亡,之後其妻與李瑞新離婚。李瑞新落得個妻離子亡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