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許多同修去省政府上訪,要為大法討公道。之後,居委會經常去我家騷擾。十月初,我和同修進京證實法。在那裏,我們每天去車站接同修。一次去和同修交流的時候,同修們遭綁架。之後不幾天我也被綁架。在海澱區一個看守所做了筆錄,之後被齊齊哈爾市建華區邪黨人員接回來,關押到齊市第一看守所。
在那裏待了三個月。這期間邪惡的所長逼迫我觀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我堅決抵制。惡所長林某竄到床上踢我的腰部、臀部,並用柳條抽打我的頭部。一個月之後,建華區警察又在外面租了一個房子,把我們許多法輪功學員關到那裏。半月後對我們非法判刑,我被勞教一年,關進齊市雙合勞教所。
在勞教所,我因為不看誹謗大法的新聞,有個男惡警打我耳光。後來我和同修一起煉功,惡警就指使犯人毒打我們,拳打腳踢。惡警還對我施以電刑,點擊我的脖子、耳根、前胸等處。
幾天後,我因為參與這次集體煉功而被關進小號。惡警強制我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雙手反銬在床腿上。他們還讓我蹲著,我蹲不住就坐在地上,犯人就打我,逼我起來。這樣過了好些天。
在勞教所,我被非法勞役──包裝農藥,每天幹活十四──十七小時。晚上幹到十一、二點鐘,早上六點起床。後來我們反迫害,出工勞役的時間才減少了。
零一年,我被關在勞教所十個月後被釋放,回家後不久,我就流離失所了。
第二年(二零零二年)四月份,我又進京證實法。在朝陽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我不報姓名、還絕食,後來被釋放了。此後,我仍然流離失所。
零六年,我又回到家鄉。零七年,我和同修徐紅梅一同被齊齊哈爾市龍沙區青雲派出所綁架,當時我倆被銬在地環上。我因為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不簽字,被派出所惡警往手指縫放硬物,再用力往一起捏手指,我頓時疼痛難忍。然後他們又強行把我架起來,往師父法像上踩。我實在承受不住他們惡魔的折磨,就違心的在他們寫好的所謂「證據」上簽了字。
零七年一月十七日,青雲派出所惡警把我送進齊市第一看守所。在那裏關押我九個月。因為我拒絕穿囚服,女惡警李力傑給我戴上一種比手銬還小很多的刑具,叫「手捧子」。有一次提審時,我不肯穿囚服,遭到惡警踢打。
十月十七號,我又被判刑七年,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在那裏,惡警逼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並且天天逼坐小板凳。後來因為惡警誘騙,我違心地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即便這樣他們還不放過,還要「鞏固」幾個月。還逼我們天天學習、看錄像。幾個月後,把我送到迫害法輪功學員很邪惡的十三監區。在那裏成天出工幹活,每天至少幹十來個小時。搓棉籤,粘紙盒,包裝牙籤。後來又去做服裝。
第二年,我寫了嚴正聲明,重新走回修煉。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我冤獄到期回家了。
我丈夫生前在齊齊哈爾市運輸處工作。他去世後,我可以每月領取他單位發給的家屬津貼補助。可是我從齊市雙合勞教所回來後,該廠強行取消了給我的這點待遇,也就斷絕了我僅有的一點點經濟來源。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的一天,為了謀生我不得不去外地打工。誰知在火車站又被惡警綁架了,他們搶走了我的一台電腦、DVD播放機、MP3、師父法像等物品,然後把我帶回齊齊哈爾市拘留所關押十天。
半年後,我去當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惡警不給辦,只給一個臨時身份證。費了好多周折之後他們才給辦理。卻又扣押在他們手裏不給我。
可是沒有身份證找工作都受到很大影響。我沒有經濟來源,當地邪黨人員又以我煉法輪功的藉口,不給我辦理生活「低保」。如今六十五歲的我,還得靠打工謀生。這都是中共邪黨的迫害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