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講真相 養老金行政覆議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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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妹妹(同修)因為修煉大法被中共非法判刑,又被停發養老金,我們聘請律師申請行政覆議,最後獲得勝訴。現在,我把追回養老金的過程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

二零一六年九月,我妹妹在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遭迫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九年十月,妹妹還在獄中遭受迫害時,當地社保局就停發了我妹妹的養老金。

二零二零年三月,我妹妹剛從監獄被釋放回家,社保服務中心就上門要求她退回已領取的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的養老金。二零二一年八月,社保服務中心送達了一張「告知書」,限令我妹妹在規定期限內退回所謂的「非法所得」養老金,共計十二萬多元。如有異議,可在十天內向當地政府提起「行政覆議」。

一、抓緊契機向社保人員講真相

師父說:「哪裏有問題我們就上哪裏去講真相,法官、律師、牽扯的方方面面的人物,我們都去講。」[1]

在中國大陸,中共非法停發大法弟子冤獄期間養老金的案例很多。明慧網上提供了很多如何具體走法律程序的文章和資料,給了我們很大的啟發和幫助,打開了我們如何維權的思路。特別是從法律角度明白了:養老金是退休人員一生工作的積累,只是存放在社保局,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違法停發、少發。

在本地同修的幫助下,我們寫好真相信,郵寄或面對面給相關部門的人講真相,從省級到市級、再到區級的社保部門。我和妹妹又帶著「行政覆議書」和真相信,到本地司法局去講真相。

當時,司法局辦公室裏有三個人,其中有一個是律師。我平和的告訴他們:「我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沒有錯。可是二十多年了,卻受著莫名的打壓,現在又面臨著被剝奪生存權的迫害。有哪一個政府會這麼不理智呢?過去古老的文化說:給出家人一口飯吃,都功德無量。」接著,我勸他們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律師聽明白了真相,選擇了三退。

我們不留空白,以各種形式傳遞法輪大法的美好,讓他們看清中共就是毀滅人類的惡魔,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才是明智的選擇。過程中,有明白後三退的,有同情的,也有冷漠的。我想不管怎樣,都是給了他們機會,對他們的生命都是有益的,因為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二、聘請律師也是講真相、救人的過程

談到請律師,我們是門外漢,當時真的有畏難的情緒,不知從何入手。和同修商量後,同修給了我一張網上搜尋到的本地各個律師事務所的地址、電話號碼表。

我請一位同修騎電動車帶著我,一個一個事務所去尋找、諮詢。有的律師一聽說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就面露難色,不敢接待。欣慰的是,過程中我們都跟他們講了真相。因為請律師打官司不是唯一的目地,講真相救人才是我們真正的目地。

烈日下,陰雨天,我們就這樣一個一個事務所的講真相。當時我想起師父說:「在這場迫害中啊,其實受害最深的是世人。」[2]宇宙中邪惡的生命是想利用這場迫害斷送世人的命,所以我們要慈悲救人,要告訴世人真相,救度他們。

經過數日的奔波,我們終於在本地找到了一個比較有正義感、資歷高、能力強的律師。通過我們跟這位律師講真相,給他提供明慧網上很多有關類似的文章,以及外地律師敢於為法輪功學員發聲、講公道話的成功案例。這位律師也就不懼怕了,不僅樂意簽了合同,還做了三退。他說:「現在好多人都知道法輪功好,共產黨絕壞。今後你們法輪功要打官司,就找我。」

感恩慈悲師尊的加持、保護,在我們不懈的堅持努力下,終於出現了「柳暗花明又一村」[3]。

三、聽證會上堂堂正正講真相

我們姐妹倆和律師按照規定的時間到區司法局參加聽證會,司法局的律師說:「局裏本來不準備開聽證會,就打算按照社保局的『告知書』具體執行了。你們請了律師,那就得按正常的程序開聽證會。」司法局的這位律師明白真相,是位善良有正義感的律師。

當天開聽證會之前,司法局的律師給我們聘請的律師透露了一些社保局在關鍵問題上違法的事項,使我方的律師在辯護時有理有據,將社保局的律師當場駁斥的支支吾吾,無話可說。

妹妹作為當事人,最後也在聽證會上堂堂正正的做了陳述:修煉法輪功合法,無罪;扣除養老金違憲,違法。

經過聽證會激烈的雙方辯護,最後,司法局裁定我方獲勝:撤銷社保局的「告知書」。社保中心不得再要求我妹妹退回十二萬多元的養老金。

四、勝訴開創了更好的講真相環境

妹妹養老金一案行政覆議的獲勝,在我們本地同修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和正面的效果。整個覆議的過程和律師的辯護詞也作為一個成功的案例,在明慧網和公義論壇刊出。

以這件事為契機,開創了很好的講真相的機緣,我們到相關的一個個部門去講真相。有時,整個辦公室的人都會樂呵呵的聽我們講真相。在這個過程中,也讓有緣人做了三退,得到了法輪大法的救度。

在堂堂正正反迫害以及聘請律師等過程中,我和妹妹去掉了怕心、依賴心、懈怠心、急躁心、爭鬥心、瞧不起別人的心等很多不好的人心。

感恩師尊的一路看護!

感謝同修的大力支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責任編輯:洪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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