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被「取保候審」的同修要重視 不要消極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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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年四月,我市有六名大法弟子在同一天、不同的地方,分別被便衣警察綁架、抄家,並且都在當天晚上被「取保候審」後回家。

雖然回了家,但這個突然發生的迫害事件,使人久久不能平靜,難以從內心徹底否定那個一年的「取保候審」,擔心隨時會被判刑(本市以前有先例)。也就是說,理性上也知道應該否定這一切,但內心卻在承認這一切,所以小心謹慎,深怕一年中會出甚麼事。

期間,除一名同修被警察、社區人員多次騷擾,騙去派出所簽字、去法院簽字外,其餘幾個同修都沒有人過問過。

直到臨近一年快到的時候(還剩八天),有一位被認為是重點的同修的家來了兩個警察(其中一人是曾參與綁架的)上門,遊說同修在去年抄家時的清單上簽字,並「表揚」同修「表現」的好,可以爭取判緩,也帶威脅說,因同修有「前科」,重犯可判3-7年等等,也就是暗示同修要被(非法)判刑。

這位同修當時也不知出於甚麼心理,糊裏糊塗的就把字簽了。直到晚上,該同修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情急之下,趕快與同修商量補救辦法。大家認識到,事已至此,除了發正念、向內找之外,就是走法律程序制止迫害進一步的發生。

但具體怎樣走法律程序卻不明確,所以就只能在平時收集的有關「取保候審」方面的交流文章中去看別人是怎麼做的;也在「公義論壇」裏面找自己所需的東西,包括模板、範文等。

至於具體寫甚麼?在《從檢察院入手擊碎邪惡的犯罪鏈條》中,有一段話:「某地一同修被迫害,公安偵查人員的行為有很多違法之處,他一直控告並絕食抵制迫害,後被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只是暫時獲得自由,法律程序仍然在推進中,在此也提醒同修取保候審不是真正意義的獲得自由),該同修不等不靠,他收集整理了大量公安辦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證據。某天,檢察院負責審查起訴的劉某(化名)給他打電話叫他去一趟做筆錄,他立刻連夜整理了遞交給他,並以其上次對他的控告沒有任何答覆為由拒絕做筆錄。」受這個「連夜整理」的材料啟發,認為眼下應該寫的就是「對公安人員的控告書」和「不起訴申請書」。於是,確定了寫這兩個材料。

進而又想,這個「判刑」的事,是不是公安單方面的說辭?因為檢察院並沒有像文章中說的那樣,檢察院並沒有打過電話來,說明「案件」還在公安局。那麼這個「不起訴申請」就不合適交公安局。又看到文章中提到向公安機關申請解除「取保候審」並也看到了模板,才知道原來還可以主動申請解除「取保候審」。這樣又決定寫一份《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

也就明確下來一共要寫三份材料:《對公安警察的控告書(或舉報信)》、《要求不予起訴的申請書》、《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想的是做兩手準備,如果「案件」已到了檢察院,就用《不起訴申請》,附加一份對公安辦案人員的《舉報書》;如果還在公安局,就用《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另外附加一份對公安辦案人員的《舉報書》;從時間上來說,如果到了檢察院,那麼時間應該要寬裕些,只等他們打電話來時才去遞交《不起訴申請書》和《舉報信》;如果還在公安局,那麼時間就非常的急,因為只剩幾天時間了。那眼下就得抓緊時間把《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先寫出來,趕在一年期限之前,把它交到公安局(當時就是這樣的思維)。

當然,不管是甚麼材料,裏面都是把迫害事實與真相都說清楚了的(模板上都是現成的),完全能起到講真相救人的作用,使辦案人員及相關的人員都能通過這次具體的事件了解法律真相和法輪功真相,所以就想多抄送些單位。所以同修在寫作過程中,想到的就是講真相,不去想結果。

同時,該同修意識到時間的緊迫,在師父的加持下,一方面能靜下心來補充法律知識,閱讀《反迫害法律手冊》等;一方面排除雜念,抓緊時間專心借鑑模板、範文、結合個人受迫害的經歷,「照葫蘆畫瓢」的寫法律文書。最後,終於趕在還有兩天時間的時候,把三個材料全部都趕出來了。由於時間緊,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同修幫打字,社會上的打印部又不敢打法輪功的東西,所以該同修只好用手寫方式,全部工整的各抄寫了一份,然後拿去複印(抄送用)。

第二天,也就是四月十日。在上班的時間,該同修與另一名同時被「取保候審」的同修,帶上手寫複印材料,一同前往市公安局遞交相關材料,可是並不知道該交到哪個部門。經門衛登記後,被引到了公安信訪接待室。工作人員看了她們遞交的《關於某某、某某某等人在執行公務中違反法律的情況反映》後,她們又遞上《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工作人員看後說,這個不屬於公安局管,要求交市檢察院。同修考慮到案件可能還未到檢察院,所以直接就把這兩個材料交給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那個參與「案件」的警察手裏後,就離開了。

到四月十二日(一年的期限時間)這天的中午,兩國保大隊警察(便衣)便把《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說是給她女兒的)送到了該同修家。之後又說要監視居住半年,叫同修在《監視居住決定書》上簽字。同修當然不會再簽甚麼字了,並認為是警察在找台階下而已。警察也沒多說甚麼,放在她家桌子上就走了。

在走法律程序反迫害整個過程中,該同修覺的這次的路走對了,之所以自己能超常發揮,感到是因為一直都有師父的加持,夢中也有點化,所以能在短短幾天時間中(前後一個星期內),能靜下心來看很多的法律資料及相關文章、並手工寫出了篇幅不短的幾篇文字材料。並且她感到自己在寫作過程中,怕心越來越小,正念越來越強,真正的感受到了正念正行的威力。

試想,如果這次還像以往一樣,消極承受「取保候審」,那麼結果可能就真的被非法判刑,因為在之前本市也有多次這樣的事發生。並且在他們去年被綁架時,警察就對其中一同修說可能要判刑;之前也對另一個同修騷擾,要她去法院簽字判刑之類的;最後臨近一年期限時,又對他們認為是重點的該同修暗示怎麼判的問題、並要叫同修簽抄家清單的字,說明已在為進一步推進「案件」在做準備了。

然而,公安警察沒有想到在僅剩一、二天時間的時候,同修把法律(真相)材料寫出來並交給了他們。這些平時他們看來好糊弄的人怎麼一下子寫出來了這些東西,也懂法律了?所以國保警察追問是誰幫她寫的?同修把手伸進背的包裏,警察連忙說:你不要拿《九評》出來哈!一看同修拿出來的是一本法律書。同修說,是我自己專門去買的法律書,你們不是要講法律嗎?那些材料是我自己寫的。

同修前後的表現反差太大,使他們有些措手不及,所以情況就在大法弟子的變化中,使事件完全發生了逆轉。這是大法的神奇與正念正行的威力。既起到了講真相救人的作用,又制止了迫害,同修自己的提高也非常的大,也使本地的迫害形勢發生了好轉。其他幾個同修也相繼解除了「取保候審」。

感謝恩師的加持!感謝所有提供法律諮詢建議、交流體會的同修們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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