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夥同金牛派出所四男二女(其中一男警叫管君球,還有一男警張某某),來到劉明珠家,先敲門被拒開後,一直在外守候。下午劉明珠的女婿下班回家,這些人趁機強行進家,出示所謂「搜查證」,並說有人舉報,就非法抄家,搶劫走大法書、打印機、電腦、真相護身符、手機等私人物品,大約到凌晨零點才結束。
劉明珠當時被綁架,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劉明珠生於一九四九年三月,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修煉之前患有心臟不好,胃痛,肩痛,頭疼等多種疾病,感到十分痛苦;修煉以後身體有了明顯的改善,同時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事,修心向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劉明珠堅持信仰法輪功,當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經常到她家騷擾,不准說話、逼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逼迫交大法的書、並逼迫她到派出所看污衊大法電視,要她天天向派出所報到,還威脅要把她送到勞教所,使她與家人長期處於緊張焦慮的狀態。
昆明市72歲法輪功學員顧星秀於二零二三年四月被昆明市西山區法院以視頻方式開庭,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5000元。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二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有130人次。其中,含冤離世2人;被非法判刑27人;被綁架29人次;被騷擾66人次;被非法抄家6人。昆明市83歲、靠輪椅代步的法輪功學員高瓊仙老太太,二零二二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13000元,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被昆明安寧市國保警察撬開門從家中綁架,由隨來的救護車劫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