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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院維持冤判 圖謀將八旬王鳳英送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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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八旬法輪功學員王鳳英老太,被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後上訴,昆明市中級法院法官劉曉媛無視事實、踐踏法律,非法維持一審違法的判決,王鳳英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接到昆明市中級法院(2022)雲01刑終448號刑事裁定書。

王鳳英老太身體狀況嚴重,不適宜關押,但是法院及背後政法委、610等人員仍不甘心,不給辦理監外執行,多次電話騷擾威脅王鳳英兒女,叫看管好王鳳英,不准她出去,並反覆要求王鳳英老太去醫院檢查身體,圖謀要將王老太送到監獄迫害。在體檢結果不適宜送監獄的情況下,又脅迫家屬讓王鳳英住院治療。

遭綁架抄家、非法延期解除取保候審

今年81歲的王鳳英老太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永昌小區益康路16號。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她在西山區金牛小區附近農貿市場買菜,剛剛拿出一本《明慧年曆》,就被旁邊的警察劫持並帶到崗亭,後被綁架到金牛派出所。警察把王鳳英的家門鑰匙劫走。當天下午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金牛派出所警察拿著王鳳英的家門鑰匙打開她家門非法抄家,將與案件無關的她的私人合法財物劫走,也沒有開具搜查物品清單。之後給王鳳英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取保候審一年期滿,西山分局、金牛派出所不予解除取保候審,也不告知對王鳳英的取保候審如何處理,在王鳳英多次到金牛派出所詢問時,辦案警察葉兵勝故意拖延推諉,含糊其辭。在王鳳英的一再要求下,金牛派出所才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對王鳳英解除取保候審,改為監視居住,對王鳳英取保候審期限超過法定期限兩個月。然而在開具給王鳳英家屬的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上卻故意將日期寫為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想以此掩蓋自己的違法行為,這是公開造假。同時,西山分局又在明知王鳳英無罪的情況下,不予撤銷案件,將構陷她的所謂「材料」移送至西山區檢察院。

針對西山公安分局的違法行為,王鳳英已寫過控告狀,同時對於移交給檢察院的所謂案件,王鳳英也向西山區檢察院遞交了《不予起訴申請書》。然而,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自麗瓊不但對西山公安分局在辦案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不予糾正,反而在明知王鳳英無罪的情況下,將她起訴到法院。

西山區法院製造冤假錯案

在西山區檢察院將王鳳英構陷到法院後,王鳳英向法院親自遞送了以下文件,然而都未獲得本案法官普會峻的任何回應:《不起訴申請書》、《控告狀》、《申訴》、《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普會峻的這種不作為直接導致了對王鳳英的冤判,同時也使他自己成為迫害好人的幫兇。

另外,在王鳳英打電話或親自到法院找普會峻時,從來聯繫不上他本人,都是由他底下所謂的普會峻團隊的人(也不告知姓名)來轉達,他本人從來不露面。本案的書記員鄔潤,在王鳳英遞交《調取無罪證據》及其它申訴等材料時,態度惡劣,一度拒收王鳳英的材料,還當面恐嚇王鳳英,說她宣傳法輪功,揚言要對她重判,把王鳳英老太合理申辯的行為作為要挾她要對她重判的理由。

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王鳳英接到西山區法院傳票,法院定在四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開庭。四月八日星期五法官普會峻指派給王鳳英的一個辯護律師楊某(女,電話:15288090340)打來電話,說她是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師,說要給王鳳英辯護。王鳳英在電話裏提出要求見面,看她是否能站在自己的立場辯護,再決定是否要她辯護。當天下午四點多見了面,當時來了兩個律師,這個楊某和一個韓某(男)。他倆不告訴名字,哪個律師事務所王老太也沒聽清,反正就是西山區法院普會峻法官指派的,這是確定的。王鳳英告訴他們,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要無罪辯護,然後把之前寫給公、檢、法各部門的幾份材料《不起訴申請書》、《控告狀》、《申訴》、《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撤銷起訴申請》等給了他們兩個,讓他兩人看看。當時並沒有確定就要他倆辯護,王鳳英說的很清楚,讓他倆先看完這些材料,等到四月十一日星期一,再見一次面,再確定是否要他兩個律師辯護。這兩個律師楊某、韓某也是這麼答應好的,雙方達成了一致,星期一見面確定。

然而到了四月十一日星期一,王鳳英從早上就開始等這個律師楊某的電話,等到都下午四點半,她才打電話來,她隻字不提約好的見面的事情,開口就問王鳳英是否有健康碼,又問她是否去過其它地方。在聽到王鳳英回答說沒有後,她說那就明天按時法庭見了。王鳳英一聽,她根本就沒有要按照約定見面的意思,就說:「我拿給你的材料你看了沒有,你要給我辯護,你怎麼辯?」她說:「不可能按照那個(王鳳英寫的材料)辯護!」王鳳英當即在電話裏就對她說:「我不要你辯護了!」沒想到她卻耍起橫來了,說不要她辯護也可以,要辦手續,要去律師事務所辦,又在電話裏大聲叫嚷了一陣,想以氣勢唬住王鳳英,但王鳳英態度堅決就是不要她辯護。掛了電話後王鳳英就撥打了12389舉報電話,也打電話到西山區法院的辦公室反映了這個情況。之後這個楊某又打來電話,得知王鳳英舉報了她,態度才有所收斂,只說把情況向法官說一下。

四月十二日開庭時,這個楊某出現在了法庭,但是在王鳳英當庭拒絕她辯護後,她就離開了。然而在當庭沒有任何一份證據在庭上出示,也沒有一個證人出庭,在王鳳英自己陳述時,法官普會峻多次打斷她,不讓她說完。開庭就這樣走過場,也就是判決書中寫的王鳳英參加了訴訟。同樣對於公安、檢察階段的違法行為,法院一概不理,走完過程,草草宣判。

四月二十四日,王鳳英接到判決書,判決書上的日期是四月十三日,就在對王鳳英非法開庭的第二天,就做出了這個非法判決,所謂的開庭也只是走個過場。

王鳳英上訴要求撤銷違法判決,改判無罪

王鳳英在上訴狀中要求撤銷西山區法院的違法判決,改判自己無罪;歸還所有被非法沒收的私人物品;依法對自己做出國家賠償;依法追究辦案人員在本案中的違法犯罪責任。並從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事實,法輪功在中國合法的法律及事實依據,法輪功書籍資料的真實內容以及合法性,《刑法》三百條、兩高司法解釋不適用對法輪功學員判刑以及公、檢、法各個部門在案件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作了闡述。同時還附上了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以及二零一一年《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兩份文件作為證據。

上訴狀的附件中還有要求重新認定的申請書,因為在西山區法院的非法判決書中羅列的證據中有三份文件:昆明市公安局邪教宣傳品認定書、邪教宣傳品認定清單、昆明市公安局關於對西山區公安分局辦理王鳳英涉案物品進行認定的批覆。但是,王鳳英本人從沒有收到過這三份文件,不知道昆明市公安局這個邪教宣傳品認定書是如何認定的,被認定的邪教宣傳品又包括哪些。

因此王鳳英要求首先自己要看一下這三份東西到底是甚麼,跟強加給自己的罪名之間有甚麼關係,其次要把認定結論作為是破壞法律實施的依據,必須要證明這些被認定的內容是「邪教宣傳品」。所以認定所要能出具這樣的認定結論才是有效認定,不是說是法輪功的物品就可以作為構陷王鳳英破壞法律實施的證據。

其實,這三份文件之所以不敢給王鳳英本人,就是因為體現不出來與邪教組織和破壞法律實施有任何關係,不足以成為對王鳳英定罪量刑的依據,所以王鳳英要求依法重新認定,要求合法的司法認定機構出具合法的認定意見。

王鳳英在申請書中寫到自己從十幾歲時就患有鼻竇炎、風濕性關節炎,之後隨著工作、結婚,身體的病越來越多,又得了高血壓、心臟病、神經性皮炎、甲肝、婦科病、頸椎病。修煉了法輪功以後所有疾病痊癒,但在九九年迫害後因害怕而放棄修煉,不但導致舊病復發又增加了新病──遊動性風濕、甲亢、憂鬱症,人生幾近絕望之時,是再一次走回法輪功修煉中才得到新生。她說:「法輪功是我生命的保障,健康的保障,這已是事實。現在西山區法院對我非法判刑不就是在殘害我的生命嗎?我已經是一個八十歲的老人了,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實踐真、善、忍,西山區法院就枉判我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要將我投入監獄。試問,一旦我失去了修煉法輪功的環境,不能正常煉功,那麼我曾經的那些病舊病復發,危及生命,這個責任誰來負?這不就是公開的殺人嗎?普會峻,本案一審的審判長,能負這個責任嗎?對比之下,誰邪?法律該如何裁決?」

王鳳英在申請書的最後寫道:「也請所有參與本案的檢察官、法官或其他人員親身體驗一下,你們認真看看我的那些物品,做個實驗,看看你們看了那些內容後會是怎樣。你們把那些內容讀出來,看看是更聰明,智慧,樂觀了,身體舒服了,還是大腦受了制約而不會辦案了。如果你們不會辦案了,那我就承認對你們有傷害了,我會負法律責任。如果你們沒有出現受到傷害的現象,反而通過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等相關內容,出現了意想不到的收穫,比如:心情好了,疾病減輕或者消失了,或者躲災避難遇到了好事了,那麼就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還我公道,還我清白。」

昆明市中級法院仍然維持一審非法判決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日早十點多,昆明市中級法院法官張翀開及書記員姚瑤在一個法庭內對王鳳英進行詢問,而本案二審審判長劉曉媛根本沒有出席,另一個審判員張軍也未出席。張翀開著重提到西山區一審法院開庭時王鳳英老太辭去律師的事,態度很生硬。並問王老太這次給她安排律師,問她要不要,王鳳英說要的。張翀開叫王鳳英注意接電話,會打電話給王鳳英告訴她律師的聯繫方式。但是這次根本沒有給王鳳英老太請甚麼律師。

五月二十四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就匆匆下了二審裁定,依然維持邪惡的冤判。審判長劉曉媛,審判員是張軍、張翀開,書記員姚瑤。六月八日,王鳳英本人接到了二審裁定。

王鳳英不斷被強迫檢查身體 子女家屬均遭威脅

拿到裁定後,王鳳英老太就不斷遭到金牛派出所、法院等人威脅兒女陪同一起到醫院體檢身體。二零二二六月二十日,金牛派出所打電話叫王鳳英第二天去體檢。六月二十一日,金牛派出所警察帶著王鳳英還有她的家屬一起到盤龍區新華醫院體檢,這次做了一些體檢項目,均顯示王鳳英身體狀況不適宜關押。

但是法院及背後610、政法委的人員卻以新華醫院的體檢不能完全採信為由,之後又叫王鳳英家屬帶著王鳳英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身體,金牛派出所的人也跟著去了,這次費用近一千元,叫王鳳英家屬自己拿錢。體檢結果仍顯示王鳳英身體狀況不適宜關押。

今年三月十日左右,昆明市司法局鑑定中心打電話給王鳳英子女,叫他們帶著王鳳英到鑑定中心體檢,去了之後,只給王鳳英量了血壓,結果是高血壓。並告訴王鳳英法院不承認市人民醫院的體檢結果。

三月十四日,在法院等人的威逼下,王鳳英子女又帶著她到昆明市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檢查身體,這次費用一千多元,也是由自己承擔的。體檢結果仍和之前一樣。

在這期間,王鳳英的子女多次受到法院及背後610、政法委人員的威脅騷擾,不敢告訴王鳳英到底是誰威脅他們,就是叮囑王鳳英不准她出門,甚至不准她下樓。為了能辦理監外執行的手續,家屬被法院等部門反覆折騰,要求去醫院調取二十多年前王鳳英的診斷病例,家屬幾經周折終於拿到了二十多年前王鳳英身患冠心病、心絞痛、心臟病等多種疾病的診斷病例,但是法院等部門仍刁難不給辦理監外執行手續,王鳳英子女既氣憤、又很無奈。

在三月份,昆明市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體檢報告(主要是心臟科的體檢結果)出來後,不知是哪個部門又威脅王鳳英家屬,家屬拿著體檢結果到附屬醫院,醫生直接開了一個住院證,通知王鳳英四月中旬去住院。昆明市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住院床位是非常緊張的,一般的病人想住進去都要找關係走後門,否則排隊等床位都不知道要等多久,但是王鳳英家屬卻憑著一份體檢報告就被通知說叫王鳳英去住院,顯然背後有人給醫院事先打了招呼。

王鳳英老太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為自己的兒女省了不少心,也為社會、為國家減少了大量醫療費用,然而中共公、檢、法人員卻罔顧事實與法律,非要將一個八旬老太判刑迫害,投入監獄。在亂象紛呈的當下,真心希望這些人員能靜下心來想一想自己的所作所為將給自己帶來甚麼後果。

相關單位與責任人:
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春雨路235號,郵編:650199
電話:0871-68181929
局長:李輝
西山分局金牛派出所:
辦案警察:葉兵勝(電話:13577099381)警號:057337
西山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郵編:650118
檢察長:歐靈軍
本案檢察官:自麗瓊(電話:0871-68573809、0871-68573803)
西山區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興苑路1132號,郵編:650199
院長:楊越
本案審判長:普會峻 (電話:0871-68178675)
陪審員:郭一入,胡美玲
本案書記員:鄔潤

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師楊某(女):15288090340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號
郵編:650228
院長:尹波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劉曉媛
審判員:張軍、張翀開 (電話:0871-64096721)
書記員:姚瑤

昆明市盤龍區新華醫院(專門給昆明市送看守所、監獄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體檢的醫院)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金星立交橋東雄達茶城旁
郵編:650051
電話:0871-65705551 0871-65723039 0871-65723105 0871-65723039 0871-65641530 0871-65641530
新華醫院院長:黃智山(1982年6月出生,邪黨黨員,被評為2021昆明市誠實守信模範,因為在疫情中跟著邪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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