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九月中共邪黨二十大召開之前,西山區永昌派出所潘雲紅和社區人員共三、四人到李竹秀家中騷擾,威脅她不要出去。二十大召開的第一天上午十點多,永昌派出所潘雲紅先打電話給李竹秀家人,然後十點多鐘和另一名警察李娟就到李竹秀家中來,李娟還拿著相機照相,兩人依然是威脅叫李竹秀不要出去。在邪黨二十大召開之前,西山區海口派出所共三個警察及社區人員也到李竹秀家中,也是威脅叫她在二十大期間不要出去。
二零二三年二月份,在中共邪黨兩會之前,永昌派出所潘雲紅又打電話到李竹秀家,家裏沒人。過了兩三天,李竹秀出小區大院,發現門衛拿手機給她照相。第二天,李竹秀找到門衛問他為甚麼給她拍照,是不是片警叫幹的,門衛不承認照相,只是說片警潘雲紅問過門衛是否見到李竹秀。當天片警潘雲紅還給李竹秀家打電話,李竹秀沒在家,回家後李竹秀回撥電話給潘雲紅問她甚麼事,潘雲紅還是說兩會期間叫李竹秀不要出去。
李竹秀是昆明市西山區海口人,雲南水泥廠退休工人,家住西山區永昌小區永學巷大院。在修煉前身體患有腎結石、胃下垂、胃竇炎、腦神經衰弱長期失眠等疾病,體質較差,身體十分消瘦,一九九七年她有幸修煉法輪功後不久,所有疾病全部痊癒了。她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壞脾氣也改了,在家裏做一個賢妻良母,在工作上更加兢兢業業,到退休年齡了,車間組長還一再挽留她。
可是就這樣一個大家公認的好人,就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中共迫害後,李竹秀遭到騷擾、綁架、關押,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兩次共計刑期六年半。
曾因為攜帶《轉法輪》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李竹秀和法輪功學員段旭英從海口乘公共汽車到昆明,不慎把包遺失在公共汽車上,被司機交到公交車站的調度處。李竹秀和段旭英返回車站尋找包,因包裏有《轉法輪》大法書,由於惡人誣告,李竹秀和段旭英就被守候在車站的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開始國保警察聲稱交一萬元放人。
李竹秀被劫持在看守所關押四十五天期間,警察不斷強迫她放棄信仰,從精神上折磨她,而且還要沒日沒夜地強迫她幹奴活,規定她一天要撿幾麻袋辣椒,撿不完不准睡覺,撿辣椒又髒又嗆,是最髒最苦的活。稍不如意同監室羈押人員就打罵她,李竹秀經常被罰下蹲,一蹲就是上百次。
單位領導見警察老不放人,就親自找到國保警察說:李竹秀是很好的工人,在單位工作三十多年從未違反過廠規廠紀,單位願意出錢保出去。結果警察又翻臉了,說交了錢也不放人,隨後李竹秀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李竹秀不放棄修煉,被強迫「洗腦」,由於精神和身體受到折磨,以前所患的各種疾病開始復發,腎結石發作導致腰疼、胃也疼,經常睡不著覺、身體很虛弱。從勞教所回家後,由於家人害怕,壓力很大,不准她煉功,病就更加嚴重。後來李竹秀恢復煉功後,身體很快得到了康復。
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雲南省女二監被長期罰坐小凳子折磨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雲南省政法委、610、國保在周永康授意下,對全省範圍的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綁架時,昆明海口派出所和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突然闖入李竹秀家中非法抄家,又將李竹秀強行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一年半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李竹秀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第二女子監獄期間,由於不轉化,被嚴管迫害,強迫每天十六小時端坐在小凳子上,雙手必須放在腿上,由「包夾」(一般由被判死緩刑的服刑人員擔任)看守著,稍有移動,就會遭到辱罵,每天固定上三次廁所,給一瓶水,還不准買衛生紙,並且強制洗腦,三番五次的欺騙誘惑寫「三書」,使李竹秀的肉體和精神再次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在家被綁架 遭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呈貢區派出所三個警察到家中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李竹秀在昆明市宜良縣法院被非法庭審。李竹秀看上去身體很虛弱,是戴手銬腳鐐被女警攙扶著出庭的。
宜良檢察院公訴人李海波,指控李竹秀觸犯了刑法三百條。李竹秀說法輪功是正法,在她還述說自己身體的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不治痊癒的過程時,被法官打斷。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宜良縣法院法官李怡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止),罰金五千元。之後李竹秀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昆明市西山區永昌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永昌路165號
報警電話:0871-64141957
監督電話:0871-64144417
郵編:650034
所長:胡俊峰
副所長、社區中隊長:趙健
副所長:繆蒙
副所長:孔德強
片警:潘雲紅 警號:015488 (此人還經常騷擾法輪功學員王鳳英、郭玲娜) 電話:1398761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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