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捐款和借款的一些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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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關於捐款和借款問題,師父在講法中多次提及,每次都說的非常嚴肅,現就該問題的一些體悟與大家交流。

一、對大法項目捐款前要問清具體用途

師父說:「你贊助給他、你資助給他,你一定要知道他幹甚麼,非常清楚,否則你不能夠這樣做。」[1]「舊勢力不會拿你當作是上當受騙看,它認為你是一夥的,你支持他,所以大家千萬注意這些事情。」[1]

一些同修在給大法項目捐款時,出於好面子心,不好意思詢問款項的具體用途,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鑽了空子。他們借用大法項目的名義,心安理得的接受同修的捐款,同修詢問用途時,要麼閃爍其詞,要麼泛泛的說一句「項目需要」,更有甚者惱羞成怒,惡語相向。其實只要大家用法去衡量,在捐款前用心問一下具體用途,就能分辨出真假。否則,款項用到了不該用的地方,舊勢力會認為捐款人與受捐者是一夥的,會讓舊勢力鑽空子。大法資源是很珍貴的,都是同修辛辛苦苦掙來的,我們要把每一筆款項都用在救人上。

二、接受捐款的大法項目要嚴格財務管理

師父說:「如果大法項目財務管理不嚴,如果真的是用心不對,那個罪大的了不得,因為那不只是個人的污點,那是在破壞大法弟子的這條路。」「全宇宙有多少生命、多少神,密密麻麻、沒有任何空隙的都在盯著你」[2]。

有的大法項目,不斷接受同修的捐款,財務管理混亂,把許多款項用在了個人享受甚至常人身上,所需款項遠超過了項目運營的支出金額,真的是危險至極。

師父說:「如果你要想建立一個公司,你要想搞一個項目,哪怕是你覺的這就是大法弟子的項目,你都要先健全你的財會制度再搞!否則你就別搞!你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師父講到的問題,就已經是必須的了。我不知道那些舊勢力甚麼時候對你加害,但是我要告訴大家,一定要做好。」[2]

三、借款前要問清還款來源

有的學員向同修借款,說會簽訂借款合同,明確借款條例等,但他本人沒有還款能力,根本就還不了,簽合同沒有任何意義。

師父說:「你的基礎就是在欺騙,雖然你的動機是為了講真相,做大法項目,是好事,可是你的出發點是不對的,這能行嗎?這就是路開始就沒走正。」「然後還也行,還不了,又變成另一套說辭,然後最後再怎麼樣呢,可能還有說的。」[3]

最後,正告那些藉著大法項目的名義,騙取大法弟子捐款或借款的學員,馬上停止你的欺騙行為,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珍惜這萬古機緣,對你及你世界裏的眾生負責。否則,神目如電,天網恢恢,懲罰來時,悔之晚矣。

個人體悟,層次有限,不當之處敬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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