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修說了他是怎麼在資金上把關的:同修拿上來的資金都是做證實大法項目的,就一定專款專用,單獨放好,師父在資金使用方面還說過:「而且在任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挪用了資金,或者是當了自己的錢,那可是修煉大忌,可是很嚴肅的問題了。」[1]
這位同修所做的項目,為了不出現問題,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用自己的錢,如安新唐人接收器,自己買設備,免費安,多遠也不收汽油錢,這也是自己建立威德的機會,如果收費了,拿了同修的錢多了,怎麼處理?多少費用是符合師父法中要求的?掌握不好就是問題,所以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就自己掏腰包。
其他同修聽了A同修的認識,覺的他在錢上把握的無空可鑽,也都談到了自己在錢方面出現的情況。
B同修說了自己從開始到現在,在資金使用方面的不同時期的認識與做法。正法初期,同修都想用發資料方式證實法,覺的有個小轎車,發資料時會效率高,她就拿出了資料點上的一萬元,又從別的同修那兒拿了一萬元(拿錢的同修當時覺的怕出問題,怕給想買車的同修造成在法中的損失,就拿自己的錢,算為了這個項目付出了),同時又有其他同修協助,湊齊錢,買了個車,作為發資料專用車。
出發點是好的,可是真正用時,就出現太多問題:汽油錢和修車錢怎麼用?誰拿?有時還收油錢,收來的油錢,怎麼處理的,也不清楚。司機能否把握一點私事不做?保持項目專車的純度?只要出現一點問題,就讓這個車「變質」了,車損又怎麼算?這些都是在用的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問題。
同時,同修的安全也不斷的出問題,其實就是有問題了。後來,她認識到這種方式有點像是師父講的集資問題,就撤出來了,但她說,跟了幾年,這也是自己沒把握好,給自己和大法資源造成了損失。後來,師父有關的法不斷講了幾次,同修都認識到了不正的因素,最後,司機同修相繼歸還了她從資料點和別的同修那兒拿的兩萬元。
B同修還講了自己家買車時,誤支了那個專用來轉同修資金的存摺裏的一萬元,車買回來,不斷出事,也不知問題出在哪?最後,車被她親人開去,出了大車禍,好在親人明真相了,人沒事,車報廢了,修車得花幾萬。十幾萬元的車,最後才賣了一萬五千元。自己向內找了,到底哪有不正的地方呢?找了多次,後來她想用存摺裏的一萬元錢,去支取時,才發現過去誤支出來自用,買車了,錢的問題太嚴肅了,教訓太大了。
C同修也說了自己由於沒收好同修拿的做項目的錢,因為她那兒數目很大,她丈夫曾拿去吃利息,兒子在銀行工作,很多同修也借助這便利條件,把自家的錢讓同修兒子拿去吃利息。好幾年,同修的舉動對她的兒子都起了推出去的作用,相繼她的丈夫重病住院,後經過同修們幫助,一個多月後,正式走入修煉,才躲過生死一劫,也說了他自己動用資料點上錢的事,這是我們疏忽了,給家人造成的損失,也給大法資源造成了損失。
她兒子結婚後,生了個女兒,就先天性心臟有個洞,在北京醫院住了,回來,大家切磋,在自己家出這麼大事,一定漏洞很大,同修兒子才說了實情,也認識到錯了。本來同修兒子小的時候學過法的,現在由於妻子不理解修大法,就說來世再學法吧。孩子病情剛穩定,她兒子在一夜之間就離世了,扔下了三百萬沒收回的資金。C同修從悲痛中走出來,奔走各個部門與相關人,還上了這些欠款,同時,過程中也讓相關的人了解了大法真相。但是代價是慘重的。
我也說了自己在錢上的把握,同修拿的錢都單放著,只有買耗材時用,另外,我忘說了,每年的網費也從那裏出,因為我的網就提供一個證實大法項目用的系統,從不外用,也沒有路由器,只有我一人使用,我認為沒問題。我做的其它項目:如郵信、電話卡和電話及播放器和內存卡等都用自己的錢。起初,換真相幣時用過資料點上的錢,後來發現有問題,換回來的錢,再換給其他同修,有時就不及時返回給資料點,有的同修見面忘帶錢了,又趕上有真相幣,就拿走了,那時只是覺的記著麻煩,就改用自己錢或親人同修家錢了,其實,現在想來,用資料點上的錢換真相幣不及時補上,就等於挪用資金了,這樣自己沒把好關,還無意中給同修造成了損失。把關的同修很關鍵的,因為我常在同修那換幣,有時也趕上沒帶錢過,如果我的源頭她是直接從大點換來的,那我就等於欠她個人的,如果她直接拿資料點上的幣等著回來大家換完再還回,那就等於我們倆都挪用了大法資金,當時還認識不到,看來事雖不大,可是真嚴肅,我們在無意中就違背了師父的法理,那就不用說那些明知故犯的花大法項目資金為己用的了。
下面,把師父近期連續幾次講法中提到的關於資金問題的法,我們一起重溫一下吧:
「因為大法弟子證實法、做甚麼項目,是你們在圓滿自己,在走自己修煉的路,遇到甚麼困難你得自己解決才算過關,是吧?走過去那是威德。假如說你用別人的錢,挪用別人的錢或者神韻的資金去做了,那麼就不一樣了──這個項目怎麼做都沒有你的威德,那舊勢力就會抓住你這個問題:你是助你師父正法還是你師父助你?而且在任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挪用了資金,或者是當了自己的錢,那可是修煉大忌,可是很嚴肅的問題了。所以有的時候我在想,可千萬別在這上出問題。師父不會去過重去講這些事,我也不把它看重,可是我真擔心誰在這上出問題那麼多年就白修了。舊勢力不管你是老學員還是新學員還是負責人,舊勢力可能毀了你。」[1]
「弟子:有學員利用大法項目聯繫上全球很多弟子,並開始做自己的生意。這樣是不是干擾大法弟子?」[2]
「師父:是。利用大法資源在賺自己的錢的,你跟那個迫害沒有任何區別,將來你就知道了。這種干擾是破壞大法弟子資源。資源是有限的,它是用在正法救人上的。將來這件事情可不是簡單的。」[2]
「如果大法項目財務管理不嚴,如果真的是用心不對,那個罪大的了不得,因為那不只是個人的污點,那是在破壞大法弟子的這條路。」[3]
「以前有過這樣的教訓,在神的眼裏有的人已經是把他另眼看待了,自己不知道,還不警覺,還在忘乎所以。我告訴大家,無論大法弟子搞甚麼項目,牽扯到資金問題,一定要健全你的財會制度,不能在這上違反法律。常人公司怎麼做的,你就怎麼做,一定的!絕對不能走歪這個路!如果不是這場迫害,我絕對不會讓你們做這些事情。」[3]
「如果你要想建立一個公司,你要想搞一個項目,哪怕是你覺的這就是大法弟子的項目,你都要先健全你的財會制度再搞!否則你就別搞!你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師父講到的問題,就已經是必須的了。我不知道那些舊勢力甚麼時候對你加害,但是我要告訴大家,一定要做好。」[3]
「很多大法弟子的項目,你說以大法弟子的項目出現,你的資金卻管理一片混亂。我說的這是大多數啊,它是個問題了,那舊勢力要找麻煩。你們有些人已經在這上出問題了,自己還不覺醒、還不重視,我看你咋過那關。」[3]
「你贊助給他、你資助給他,你一定要知道他幹甚麼,非常清楚,否則你不能夠這樣做。你雖然給了他錢了,你等於是支持他這樣幹,你也是錯,所以,舊勢力不會拿你當作是上當受騙看,它認為你是一夥的,你支持他,所以大家千萬注意這些事情。」[4]
「弟子:飛天大學基礎建設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有經濟條件的同修自願拿出一點可以嗎?」[5]
「師父:說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要講,沒有師父同意的,任何人不允許集資。飛天大學的那個建設,我已經嚴肅的跟他們講了,不允許在學員中集資!我們有些學員哪,以給大法項目集資的名義收學員的錢、向學員要錢,也沒有財務的管理,使用很隨便。有的人在詐騙,有的人呢,開始的心態很好,看到錢多了,就自己藏起來了,也有的人自己收下了一部份,把另外一點拿出來給了學員,給了大法項目。這些問題呀,我看你們將來怎麼辦?」[5]
「國內的學員主動自己拿錢做資料啊,國外的學員也是自己做項目中自己主動的在承擔著這些事情,這是威德。有的人,特別是大法弟子,雖然你是王,你有的是財富,可是你當了大法弟子,從打有生以來沒見過那麼多的錢,特別是沒見過大錢,一見到心裏頭有點擺放不好。注意吧。」[5]
從上面師父這些一次次關於資金方面的語重心長的講法,大法資金使用方面太嚴肅了,當我們不知哪裏出了麻煩、魔難時,都想想自己是否存在資金方面有使用不當之處。正法已走到最後的最後,一顆執著心都是圓滿不了的關難。我們都快清醒吧!珍惜自己,就是珍惜眾生,才是真正珍惜師父所要的。
以上只是個人層次認識,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3/26/162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