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虛假的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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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在非法庭審中,有同修聘請了辯護律師,有的是當地的,有的是北京的,有的曾經給大法弟子做過真正的無罪辯護,有的沒有做過。由於每個被迫害同修所處的家庭環境和自身以及參與營救的同修修煉境界層次上的差異,還有各自存在的執著漏洞,導致有的同修花了錢聘請了律師卻做了虛假的無罪辯護,被判了重刑,上了舊勢力安排的圈套。

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個同修被邪惡鑽了空子,導致自己與當地許多與之有聯繫的同修被綁架,惡人非法抄走了大量的所謂「證據」,要給這個同修重判,同修的家人和參與營救的同修為他聘請了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要求該同修在法庭上按照律師教的那樣去說,說是同修在中共多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精神抑鬱,慢慢的愛好上了收藏法輪功物品,那些被非法抄來的所謂證據都是該同修的個人收藏品等等,律師也從法律上做了一番辯護,結果最後該同修還是被判了重刑。

表面上律師是在做無罪辯護,實際上是在承認有罪,把這些被非法抄來的物品當作證據來進行有罪無罪的辯護,實際上有罪無罪與這些物品是否屬於個人收藏品無關,難道不是個人收藏品就有罪嗎?律師實際上是在承認有罪的基礎上做減輕罪行的辯護,所以讓該同修說謊稱自己精神抑鬱。

當時參與營救的幾個同修在事先的交流中也暴露出一個嚴重的問題:擔心該同修被抄走的大量所謂「證據」會使同修遭到重判,不自覺的承認了迫害,站錯了基點,在承認迫害中反迫害,陷入了舊勢力安排好的圈套。同時在聘請律師的時候過份依賴律師,而不是重點放在怎樣唱好主角,要律師配合大法弟子從法律的層面講清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怎樣使所接觸到的公檢法人員明真相使他們得救,甚至忘記了此過程也是在證實大法、維護大法的過程!

我們要告訴世人江澤民流氓集團夥同中共邪黨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從頭到尾就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就是從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條文中也沒有一條寫著修煉法輪功不合法、法輪功是×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然後用具體實例、基本真相證實一切完全都是江氏流氓集團造謠污衊栽贓陷害。我們的師父在中華民族被中共禍亂、世人道德下滑、危難重重的時候,把法輪佛法傳給世人,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回歸中華民族的善良本性,道德提升,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大法弟子講真相是在救人,救度那些被江氏流氓集團欺騙利用的善良人,何罪之有?既然從根本上靠謊言欺騙發動起來的這場對好人的迫害就站不住腳,又何來甚麼審判呢?該接受審判的正是江氏流氓集團!立即撤銷這場根本就不成立的審判、當庭釋放大法弟子是上天給予世人選擇善良、得到救度的機會!

同時用自身的修煉體會告訴世人修煉法輪大法受益匪淺身心健康,懂得了生命真實意義的修煉者哪裏會精神抑鬱?多少原本精神抑鬱的人在修煉了法輪大法之後抑鬱症好了,精神向上,樂觀善良的活著,這是鐵的事實啊!即便是在不公正的對待面前,在殘酷的迫害面前,大法弟子也以善良平和的心態對待世人,慈悲於人,不計不報,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的做好人,堂堂正正的修煉,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的告訴世人這些無可辯駁的事實,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的證實大法?邪惡就是利用我們還沒有修去的人心在鑽我們的空子,一旦我們不能從根本上理智上認識大法,提高上去,就會被舊勢力操縱利用,陷入圈套,如果不能很快清醒,就會更加危險。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兒認識,意在交流。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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