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中共抱有幻想

——對利用法律反迫害的一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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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在明慧網上刊登了許多同修在面對綁架或騷擾,或營救同修的過程中,都運用了各種通過法律來證實法的方式。多數同修都做得很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這裏想提醒的是,在閱讀這類文章的過程中,一些讀者,包括同修,或許會產生一種錯覺,誤以為中共邪黨是一個遵守法律的政黨。

這種用法律證實法的方式之所以能起到效果,主要是修煉人的正念及師父的安排的結果,展現在這個空間中符合常人的理,而不是邪黨會遵守法律。我的常人工作並不是法律工作者,對法律的專業知識也並不精通,但我想從這個角度談談我個人的一點看法。

為甚麼在對公檢法人員談及法律時,對他們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呢?從常人的理來說,是因為民眾認為應該遵守法律。對公檢法人員使用法律能夠起到作用是有多方面原因的,也許是這個人害怕將來遭到正義的審判,又也許是他自身善念尚存,在迫害問題上寧願做一個願意遵守法律不殘害好人的人。這一切歸根結底是師父的安排,而絕不要誤以為是中共政權守法。

中共邪黨是個無法無天的政黨,這一點是肯定的。如果中共邪黨真的是個守法的政黨,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為甚麼中國的民眾至今卻沒有這些自由呢?可見中共的憲法只是虛設──其黨需要的時候,它完全不遵守憲法,更不用說其它法律。

對中共自己來說,它是個土匪流氓政黨,沒有執政合法性,因此想要通過強調憲法,把自己變成一個聽起來合法的政權。通常公檢法人員也是公民,需要遵守憲法和法律,但中共的公檢法人員中,有些人在長期洗腦中,把自己和邪黨混為一談,把自己不當人,而是當作鎮壓機器的零件,所以錯誤的認為自己可以不守法律、只服從「黨的需要」,甚麼壞事都可以幹,可以把中共要迫害的對像不當人對待。這些人往往是中共歷次整人運動的執行者,運動結束後又成為替罪羔羊,被用來掩蓋中共本身這個罪魁禍首。

現在的環境,中共邪靈很清楚法律已經被大法弟子正面使用,起到了清除迫害的作用,但也無能為力。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也是另外空間的邪惡被大量銷毀後的結果。作為大法弟子,一定要認清這一點,不能對中共產生幻想。

以上完全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有不足請慈悲指正。謝謝師尊,謝謝同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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