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永華,男,今年六十三歲,家住遼寧省鞍山市岫岩滿族自治縣蘇子溝鎮黃旗溝村組。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趙永華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元凶江澤民,成為二十多萬名訴江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員,以中國現行法律和政策,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下面是趙永華在《刑事控告狀》中講述的他的遭遇的一部份。
修大法 身心健康
一九九五年,我有幸接觸法輪功,覺得真、善、忍好,就開始學煉。通過學法煉功越來越明白,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考慮別人,思想道德提高了,身體也健康了,二十年了沒有人為的吃過一片藥,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鄰里都知道法輪大法好,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遭跟蹤監視、騷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從那以後,我家就沒有安寧過,派出所安插了許多耳目,時刻監視我的行蹤。我到哪幹甚麼,都有人跟蹤報告,每次走在路上,都有警車追著檢查、搜身。這種騷擾給妻子和孩子的身體和心靈都造成了傷害,導致身體多病,又無錢醫治。我只得向熟人借錢給他們治病。
一次,借錢回到家,剛坐下,派出所警車就來了,他們問我去哪了,幹甚麼去了?我告訴他們借錢治病,他們不信,把我拖上車去了派出所,蘇子溝鎮副書記王生鈞怒氣沖沖就是一陣耳光,其他幾個人也對我拳打腳踢,逼我跪下。好一會兒,王生鈞走了,也許是去問一下我說的是否屬實,便無聲無息的不見他們人了,也許覺得理虧吧。像這類事情太多,只舉一例。
一九九九年 七月二十七日,由蘇子溝鎮副書記王生鈞主持、派出所人參加,鎮副書記王生鈞說:誰寫了「不煉法輪功」中午就可以回家,一會功夫他們都走了。我沒寫,中午沒讓回家,也沒給午飯吃,晚上很晚才讓回家。從此我家就成了他們的上班地點了。警察隨時來隨時去,還安排耳目監視我的行蹤。村裏人和鄰居因為恐懼不敢接觸我們,妻子孩子被嚇破了膽,沒心思幹活,白天出去避難,只有吃飯和睡覺時才敢回家,整日無精打采精神幾乎失常(沒有身臨其境的人是無法想像在這種恐怖氣氛中的壓抑心情)。
被多次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十月被非法抄家,送進岫岩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又被非法抄家送進岫岩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八午後,我正在山上割柴,看見派出所警車來到山下,從車上下來幾個人叫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有點事,我被騙到派出所就不讓走了,鎮副書記王生鈞說:中央開「兩會」不讓我們回家,強迫我們留在派出所,由派出所的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守。
我妻子領孩子去派出所要我回家幹活,也不放,「兩會」都結束了,還不放我們,說得請示縣裏。直到第二十八天,才讓我回家。
我回到家,就急急忙忙趕農活,刨茬子、割柴火、垛柴火。第三天上午,我在地裏正刨茬子呢,警車又來了,他們到處打聽我在哪幹活,找到我後,說要我到鎮裏去,已經拖延了農活,加上以前他們騙人的教訓,我不去,他們就把我拖到車上,我哥看見了,氣得去前邊攔車,但還是被他們拉到鎮政府非法拘禁了,由鎮政府人值班,我被非法拘禁了十四天(後來聽說上面有命令)。
二零零零年七月非法拘留在岫岩看守所十五天。
非法勞教三次 遭刑訊逼供
第一次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 在鞍山 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元旦剛過,外面下著大雪,我在家正修力胎車,準備交徵購糧。警車來了,所長王國俊領人進屋,看我在家,就開始亂翻,查找法輪功資料,並把我帶走非法勞教二年。
第二次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 在鞍山 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派出所所長王曉東領人來我家說找我去派出所,我一進派出所的門,就看到舉報我的真相資料在辦公桌上,還有真相小冊子。王曉東盤問從哪來的,我沒回答,還問是不是某某給的,我說不是,就把我雙手倒背扣在暖氣管子上。到下午鎮政府職員都下班走後,所長和司機還有劉雲志沒走,王曉東把我手銬打開,把我拉到走廊,逼我脫光衣服只剩小褲頭,把我雙手重新扣在走廊靠窗的暖氣管子上,拉開窗戶讓寒風吹我。
酷刑演示:銬在暖氣管上 |
前兩天剛下的雪一尺多深,天很冷,王曉東用我繫的褲帶抽打我光著的身體,上下排著抽打,打了一陣累了,又叫劉雲志接著打,打完又叫站到窗台上打了一陣,又把我推向窗外雪地,一尺多深的雪,我光著腳,加上北風,凍得我渾身抖動。他們又逼我在雪地裏躺著,躺不下去起來了,他們就用腳踩我的頭和身子不讓起來。打傷的身體加上凍我來回翻滾。不知道多長時間,天黑下來,他們也打累了,才讓我回屋穿上衣服。
酷刑演示:毒打 |
又把我銬在暖氣管上,食堂早已開過晚飯,他們走了,卻沒讓我吃飯。他們吃飽喝足回來,王曉東搬椅子坐到我對面,用雙腳蹬我前胸肋骨,反覆用力,我只覺得前胸肋骨崩裂般的疼痛有好一陣,又用打火機燒我下頜胡須(現在還有傷疤),燒我小便和陰毛至夜深,然後送我到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第三次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 在鞍山後轉到本溪 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七年春天,種完地的時候,有人惡意舉報我。一天,來了三個人,其中一個(司機)穿著便衣,沒持證件,自稱是「同修」,屋裏到處翻看,說一會閒話就走了(來試探我)。
下午我到地裏打農藥,打完一塊地回來,看見道上一輛小車,有不少人說話,當我走上道邊時,看見上午來過的三個人,一個約四十多歲,一個約五十多歲,奔我走過來,他們一邊走一邊跟本村組黃錫東說話,到我跟前,黃錫東告訴我:他們找你。他們跟我進家,出示搜查證,讓我簽字,我不簽,他們亂翻,抄走大法資料和師父法像,隨後帶我出去我不走,他們仨連推帶拽,把我按進車裏,送到看守所,非法勞教二年(在鞍山後轉本溪)。這次聽說是國保人綁架的,好像其中一個姓耿,出來時,在鞍山還見過。
被非法判刑五年 非法關押在大連南關嶺監獄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我去紅旗李鳳君家帶了幾本真相小冊子,被其妻子尹文香惡意舉報,被紅旗營子派出所綁架。
從中午一點到晚上八九點在紅旗營子派出所,他們告訴我四種刑罰:吊繩、墊磚頭、背上插針,他們四、五個人把我按在地上,身體成坐姿,雙腿平伸,雙手背後,在腳後跟墊磚頭,逐漸加高,我痛得大汗全身。有人說背後有鋼針,一痛一動,後背的針就扎在身上,反覆多次滿身大汗。
折磨數次,我已筋疲力盡,他們停止上刑,把我銬住,來我家幾次抄家,大約晚上八、九點鐘把我送到岫岩看守所,後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大連南關嶺監獄。
出獄後,鎮政府又以房屋壞損,不敢居住為由,將我挾持到鎮養老院,每天鎮政府和派出所各一人晝夜看守。由於我強烈的要求,十六天後才讓我回家,到家後,房屋因無人居住,年久失修,破陋不堪。院落荒蕪滿目淒涼。半生相伴的兄長也因我的遭遇悲憤憂傷,度日艱難,而悄然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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