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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勞教、判刑迫害 赤峰女經濟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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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內蒙古赤峰市農牧業局經營管理站的經濟師崔月秋女士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迫害,被綁架、勞教、判刑、關洗腦班、被開除公職,家中三位老人因為她的被迫害而離世。

以下是崔月秋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所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從一九九八年九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在修煉前我身患多種疾病,特別是做了結核性胸膜炎手術後,由於每天服用「雷米鋒」等刺激性藥物,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又得了嚴重的肝炎、腎炎,從結核病醫院又住進了傳染病醫院,那時,右肋側插著一根膠皮管子引流,渾身疼痛,臉和手腳浮腫,整個人脫了像,長期靠服用安眠藥睡覺,尿血是常事,痛苦使我感到生活無望,幾次想輕生,看到兩個孩子年紀小,一次次打消了這個念頭,那些年花費了大量的醫療費,給單位造成了嚴重的經濟負擔,心裏時常感到壓力和不安。

鄰居知道了我的情況,給我送來一本《轉法輪》,我越看越愛看,書中以「真、善、忍」為標準,講如何做一個好人,可我平時遇事愛發脾氣、常指責別人……我這樣想著,這是不是我生病的根本原因呢?大約在第五天,我肚子異常疼痛,排出了許多像膿一樣的髒東西,隨後身體感到從未有過的輕鬆,走路、騎車像有人推著一般,臉上的色斑開始漸漸退去,氣色越來越好。我辭退了保姆,親自給孩子洗衣做飯,時常去婆婆家照顧喪失語言功能癱瘓在床的婆婆。那時我時刻用「真、善、忍」來衡量,做事先考慮別人的感受,遇到矛盾先看看自己哪做的不對,隨著心性的改變,工作、生活環境越來越好,開始反對我煉功的丈夫看到我的改變豎起大拇指說:「法輪功真神了」!

然而,一九九九年,被控告人江澤民出於個人意志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

遭綁架被侮辱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因複印法輪功真相傳單被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二十四小時,第二天晚上我被孩子接回家,到家看見衣服、被子、糧食散落一地,滿地狼藉。後來丈夫告訴我,被西屯派出所勒索了1000元錢才放的人,也沒給開收據。

第二天我去單位上班,又被警察綁架到紅山區刑警隊,當時我正來著例假,他們把我鎖在冰冷的鐵椅子上,例假濕透了我的外褲,從腿根處流下來,我要求去衛生間,他們推脫說沒有女警官。他們充足了兩根電棍,打著火花,在我面前晃來晃去,還時不時的敲打著桌子故意不讓我瞌睡。第二天早上,我再次要求去衛生間,得到許可,可我已經排不出尿來,淌了一池子血水,直到現在留下了排尿困難的後遺症。就這樣在鐵椅子上我三天三夜沒吃沒喝。第四天他們把我帶到東城看守所,後來我才知道同事和家人已經三天找不到我了,第四天才知道我在看守所。

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送到內蒙古圖牧吉女子勞教所,這期間丈夫和孩子九次去勞教所看望我,兩個孩子哭著不捨得離開媽媽,丈夫頭髮白了,抹著眼淚故意不讓我看見,兩個本來學習優秀的孩子成績下降。公公不知道我去哪了,經常去單位打聽我的消息,要我的電話號碼。單位的領導推脫說我外出學習去了,他老人家不知道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每天心情沉重,不到三個月,身體一直健康的公公突發腦溢血離世。

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由於我渾身浮腫,經常便血,勞教隊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癱瘓在床的婆婆看見我拉著我的手不肯放開。剛一到家,街道居委會的人就來了,看我正在給婆婆餵飯,沒說甚麼就走了。

大騷擾、勒索、家人遭株連

約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在我家居住的小區發現大量的法輪功真相傳單,派出所懷疑是我做的,把我強行帶到永巨派出所,一個警察說:「她在家照顧老人,也出不來,沒有證據懷疑她。」但是他們還是以怕我去北京上訪為由,強行向我丈夫索要了三千元押金,也沒開收據,說是如果不去北京就還給我們,當時我丈夫下崗,給別人打工,我剛從勞教所回來,也沒工資,婆婆只有兩百六十元的遺屬補助費。後來我去永巨派出所要過兩次,他們說所長換了,以沒有交接為由,至今一直沒還。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半夜十二點多,外面下著小雨,永巨辦事處和「六一零」的人員突然闖入我家,二女兒在睡夢中被驚醒,孩子嚇得臉色蒼白,沖到媽媽面前擋住他們:「不要動我媽媽。」他們說:「我們是執行上級命令過來看看」,二女兒當時正面臨高考,那段時間她為媽媽擔驚受怕,由此學習受到影響,結果高考落榜,又繼續復讀了一年。

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的一天,永巨辦事處、綜治辦主任來到我家,要我去洗腦班,看我正在料理婆婆大便,他們走了,第二天,他們又來了,我當時正給婆婆做飯,他們不顧癱瘓在床的婆婆,把她一人鎖在屋裏,幾個人強行把我拖入警車,拖鞋被丟在樓道裏,鄰居看到這一幕都罵他們是強盜。當時丈夫正在北京出差(永巨辦事處的人也知道),後來鄰居幫忙叫來了我的小叔子,癱瘓的老人餓著肚子三個多小時沒人管,我問他們:你們就沒有父母嗎?他們說:共產黨給我們開工資,我們也是沒辦法,是在執行上級命令。在洗腦班我一直是光著腳的,我請求要一雙拖鞋,他們都不給我,就連去廁所都是光著腳的(當時廁所很髒)。在洗腦班因我不肯放棄修煉,他們罰我站、蹲了一宿,又找來一個年輕女子蹲在我背後,只要我一打盹,她就嬉皮笑臉的碾我後背,用這種卑劣的手段不讓我消停……在洗腦班一系列的殘酷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由於婆婆本來身體就不太好,又受到了驚嚇,整天睡不好覺,不到半年就去世了。

被誣判三年半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我在赤峰幹休所家屬樓貼「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的真相帖子,被媒體欺騙的人告發了我,他們還扣留了我新買的電動車。在看守所我向國安警察說:我父親九十六歲,母親八十七歲了,兩位老人都離不開我,一天看不見我就打電話找,兩位老人的性命握在你們手裏了,你們快放我回去。我沒得到他們的回應,卻接到被冤判3年半的牢獄,我寫了上訴狀,第十天得到的消息是維持原判,我以絕食、不照相、不穿罪犯馬甲,不服對我的非法判決。他們以我不能走路為由,在東城看守所組織了一個臨時審判廳秘密審判我,也沒通知我家人,沒走任何的法律程序,在我走路都極其困難的情況下,連夜把我送到呼市第一女子監獄,隨後開除了我的公職。在監獄我惦記我的父母,真是一夜白了頭。果真是這樣,母親見不到女兒,半夜不睡呆坐著,每天以淚洗面,趴在窗台上望著門口盼望女兒回來。母親在我入獄不到四個月就永遠離開了我們(家人一直瞞著我,出獄我才知道)。姐姐說她離世前還念著我的名字。父親已癱瘓十年了,我和姐姐一直照顧他,好歹父親半糊塗半明白的,常把我女兒當成我。幾年的牢獄(獄捨在北側,很少見到陽光)使我頭髮變白,牙齒脫落,手、腳、腿、骨骼多處變形,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特別是我回家後,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全靠女兒、親屬的幫助,我丈夫在一九九五年就已經下崗在外打工,五十八歲的他不好找工作,需要再交兩年的養老金才能領到退休金,即使這樣,我們沒給政府增添過任何負擔,街道辦事處也沒有任何人問過我們的生活狀況,而且永巨派出所還要我去抽血、驗我的筆跡、翻看我的手機(把我的手機都弄壞了),他們還是那句話:「我們是在例行公事」。

禁止出國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女兒在國外生小孩,需要母親的照顧,為此我辦理了出國護照。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晚,我和大女兒到北京機場準備登機去美國兩個月,在登機口我被告知:你的護照已經作廢,不能走了。就這樣我又被禁止五年不能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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