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張秀蓉自述遭迫害的經歷:
遭南強鎮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零零年二月中旬,南強鎮政法委書記康家亮、武裝部長陳飛、綜治辦主任翟昌彪、南強鎮派出所奉光國、馬宗嶺村書記曾祖興、村主任何世華、村治保主任徐忠雲等二十多人闖到我家。康家亮和曾祖興問我們:「還煉不煉?只要你們說不煉就沒事兒。」我們說「要煉」。康家亮接著說:「那你們兩人跟我們走一趟。」
隨後我們夫婦被這伙不法之徒綁架到南強鎮派出所。晚上就讓我們睡在一個到處是屎尿、臭氣熏天的小黑屋裏。
第二天,康家亮對我說:「表了態好放你回家。」我說要表態。說完我就走到外面一個地勢較高的街沿上,大聲向那些呆在房子裏的人喊到:「快點出來聽我表態!」
這一喊,一下子從各個單位出來六、七十個幹部和家屬,大家不知道外面發生了甚麼事,都想聽個究竟。我一看人也出來的差不多了,就對著眾人說:「我要說三條:第一,『伙食團』搞錯了,餓死很多人;第二,文化大革命也搞錯了,整死很多清官;第三,整法輪功,更是大錯特錯。法輪功教我們做好人,修心向善,沒錯。 『朝聞道,夕可死』,一朝得了大法,腦袋砍了都要打坐。」
當說完這些話後,才發現我所有的親屬都來了,他們都給我跪著求我們向政府表態。姐姐幾次催我表態,我都耐心的給大家講道理,我娘家哥哥見我態度堅決,當時氣的舉手想打我,但他最後還是把手放下了。我丈夫聽我這一說,也要表態(堅修大法),康家亮不要他說話。
後來派出所的人把我兒子叫到六樓上,向我兒子勒索五百元,另外還交了五十元生活費,我們被關了兩天兩夜才回家。
被村幹部綁架到光明鄉洗腦班 遭毒打折磨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五點多鐘,馬宗嶺村村書記曾祖興、村主任何世華及駐村幹部李祥三個人又闖到我家裏,無故將我們夫妻劫持到南強鎮在光明鄉辦的洗腦班。
當時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還有譚小蓉、楊思珍、梁德正、劉素蘭夫婦、謝大秀、蘇瓊華(已迫害致死)、曾崇素、李世賢、肖志林(已含冤離世)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為了想達到在生活上迫害我們的目的,十幾個人每頓煮八兩米,碗裏照的見人影子,很多同修只能喝一小口米湯。有一次,排在後面的譚小蓉和楊思珍連一口米湯都沒有,只好用白開水和泡菜充飢。
洗腦班的惡人還專門雇請社會上的地痞無賴充當打手,隨時準備向我們施暴。有一天晚飯後,幾個打手(其中一個叫肖六娃)喝了酒,楊思珍和譚小蓉為了阻止他們對大法犯罪,就去給他們講真相。有個打手不聽,伸手邊打邊罵:「你這個x婆娘,嘴巴還烈!」藉著酒氣抓住楊思珍就開打。其他惡人害怕惡行暴露,就將其餘十幾人趕到一個小屋子裏,不讓看。當時我看見惡人打同修,就對那幾個打手大吼道:「不准打!她(指楊思珍)是好人!」打手問:「是哪個在吼?」我回答道:「是我在吼!」話音一落,只見幾個打手如狼似虎般沖到我面前,不由分說將我拉出去一陣拳打腳踢。
洗腦班的旁邊有個廠,臨時工們聽見打叫聲全都跑了出來,有幾個人嘴裏喊著:「打人了!打人了!」打手們怕引起公憤,就把我們拖上三樓。
到了三樓上,南強鎮一個叫彭明華(轉業軍人)的鎮幹部叫我跪下,打手們又對著我的臉打了幾耳光,殷紅的鮮血從我的嘴裏流了出來。彭明華怕我口裏的血濺在地板上,就叫我用報紙接血。他還假惺惺地對我說:「大姐,只要你說個不煉了,把態表了,今晚就不打你。」我說:「吃水不忘開井人,說個不煉了就對不起我師父。我是一個有良心的人,身上的病都好了(煉法輪功好了的)。」彭明華聽我這麼一說,立即給旁邊的人遞了個眼色,兩個打手會意,立刻過來站在我的兩邊對著左右臉劈劈啪啪打我的耳光,又用十幾斤重的柏木條凳的腿砸我的背,砸的咚咚響,樓下的人都聽的清清楚楚,一直打了一個多小時。打手們還邊打邊問:「還煉不煉?」我毫無畏懼的說:「再怎麼打,我都要煉。」打手聽後又繼續打我。
同修楊思珍被惡人逼跪小板凳,還叫她把雙手伸開,惡人用拖把使勁打她的手指尖,臉被打得烏青,鮮血染紅了胸前的衣服。
後來又把我倆拖到鎮幹部周春紅(男、三十多歲)跟前,打手們叫我倆跪下。周春紅手裏拿著一個筆記本問我們:「還煉不煉?」我堅決的說:「要煉。」他說:「天哪!打死都要煉!」他把剛才我說的話一字不漏的記下來,打手拖我在筆錄上按手印。
有一個姓黃的老人看見我和楊思珍遭毒打,立即對幾個打手說:「別打了,要出人命案!」幸虧這位善良的老人及時出面制止,惡人才停止作惡。
當我和楊思珍下樓後,聽見樓下的同修哭聲一遍,我說:「你們哭啥子?哭的這麼厲害!」同修們說:「(我們)以為把你們打死了。」我說:「我們有師父保護。」
遭毒打的第二天,楊的女兒來看她,見她臉腫的老高,面目全非,根本認出來是自己往日可親可敬的媽媽。
這次我和丈夫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遭罰款二千五百元,另外還交了五百元生活費。
被綁架到龍坪鄉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村書記曾祖興、村主任何世華及駐村幹部李祥再次闖到我們家,將我們夫妻二人綁架到龍坪鄉政府洗腦班,非法關押七天,同被關押的有楊永富、唐振華(音)、譚小蓉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我們夫婦共交生活費二百五十元。
遭北京機場綁架 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我們夫妻二人與九名同修到北京證實大法。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我剛走到廣場上不久,便被警察綁架,丈夫蘇德榮當時在旁邊沒被發現。我和幾個外地同修被警察粗暴的掀上車,我們就大聲的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聽我們呼喊,就用狼牙棒狠命的打我們的背和頭,不讓我們喊。警察用大車開了兩個多小時將我們載到一個很偏遠的看守所,當我們進到看守所時,見裏面已經關了很多各地來北京證實法的同修,警察也多,一個個警察都用眼恨著我們,並讓我們排隊登記。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劫持到遂寧駐京辦,後來丈夫也被劫持在那裏,我被非法關押六天。
南強鎮派出所的警察及村書記曾祖興將我們劫回當地,第二天一早又將我送到吳家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我們夫婦被非法勞教一年,丈夫所外執行。二月份,我就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繼續關押迫害。
在關押期間,遭到強制洗腦、罰坐小板凳,被包夾犯人扯開衣服,用手打耳光。遂寧邪悟者肖鳳英聽從邪惡的擺布,處處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三天過後被強制轉化。警察和雜犯逼著我們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邪惡書籍和錄像,規定幾天必寫一次思想彙報,還逼做奴工,有時晚上加班到凌晨二點左右,在勞教所被迫害十個多月才獲釋回家。
再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丈夫蘇德榮和我離散後,坐在大街上休息,遭天安門派出所的警察盤問並綁架,半夜十二點與其他幾十個外地同修被警察用大卡車拉到一個很偏僻的看守所,第二天又拉到一個縣看守所。晚上被逼說姓名、地址。一個叫張德福的警察告訴另一個所長模樣的人:「(指我)不說。」那警察說:「等會兒請他吃宵夜(動刑)。」大約七點後,有兩個警察手持四根三百八十伏的高壓電棍同時電擊我的脖子,然後又伸進衣服電擊腰、腹,全身電滿了如豌豆大小的泡,疼痛難忍,逼得說出了姓名、地址。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後被米主任劫到遂寧駐京辦,被劫持回遂寧吳家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
二零零一年二月中旬,遂寧市「六一零」對我和丈夫、楊思珍、譚小蓉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公園非法宣讀勞教。將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押上大卡車,前面一輛卡車架著機槍開道,後面一輛卡車也架著機槍,每個學員被一個荷槍實彈的武警押著在大街上遊行,以此加深對世人的毒害。
丈夫被非法勞教一年,因體檢不合格,被所外執行,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號回家,走時被市公安局勒索了三千元保證金,另扣一千元生活費。
多次遭南強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
同年七月十九日深夜十二點鐘,康家亮、奉光國、何世華和曾祖興四人又闖進我家抄家,搜走大法經文、資料和真相信,將我丈夫蘇德榮綁架到南強鎮派出所,凌晨兩點被劫持到吳家灣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一月中旬回家時,又遭罰款三千元(有收據),逼交生活費四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我和丈夫騎自行車上街,警察奉光國將我倆攔住,強迫我們帶他去抄家,他在我們家裏翻箱倒櫃,抄的汗水直流,村主任何世華就幫他打扇。奉光國說:「我們所長要見你們。」隨後又被關押在吳家灣看守所兩天,兩人交生活費一百元(還是向犯人借的)。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我給鄰居發了幾個護身符,鄰居卻交給了吳家興,吳又交派出所,後來了三個人。吳去借了一個樓梯爬到二樓上,進屋後吳家興與二派於世海將丈夫抬下樓塞到警車上,惡人在家裏甚麼也沒有找到。丈夫在南強鎮派出所遭警察奉光國打兩耳光,又逼他說出我的下落。當天丈夫又被劫持到靈泉寺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轉押到北門拘留所兩個多月,逼交一千五百元,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回家時,又被南強鎮派出所罰款二千元。我為了免遭綁架,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我們夫妻在龍坪鄉五村向村民發真相資料,被幾個不明真相的年輕村民攔住,一個伍姓婦女舉報並叫來了五村的村幹部。一會兒,南強鎮派出所來了四個警察,其中一個警察氣勢洶洶的來到我面前打了我兩耳光,並踢了兩腳,嘴裏還罵著:「打死法輪功不抵命!」拉我們上車時,遭到我們抵制,警察就把我丈夫的手反剪在背後並用力往上抬,到了派出所由兩個警察看守,下午國保警察許軍等五、六個人押著我丈夫回去抄家,結果一無所獲,又將丈夫押回派出所。一會警察們開會去了,五點多鐘,趁看守我們的人沒在身邊,丈夫和我先後走出派出所,但卻不能回家了,只得離家出走。據說我們走脫後,派出所派人到我家附近蹲坑好幾天,企圖再次抓捕,我們在外流浪兩年多才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我們與同修劉仁忠到船山區仁裏鎮臥龍庵村附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人舉報,劉仁忠被好幾個男子抓住扭打,並把他綁在水泥電桿上毒打,不讓我們離開。仁裏鎮派出所來了三、四個警察將我們綁架到派出所。所長熊文認出了我丈夫,然後將我們三人劫持到永興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並遭非法提審兩次,逼問我們資料是哪兒來的?獄警唐玉蓮叫我背監規,我說:「我是好人,我不會背監規,我背師父的《洪吟》都忙不過來。」李幹事(女)想要給我照相,我就盤腿立掌,她就說:「算了,算了,不照了。」
關押期間還逼我們做奴工──生產打火機。後來我和丈夫被判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因體檢時血壓太高,兩人均被勞教所拒收,送回後又被關押到北門收容所七天,交了二百八十元生活費。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下午六點多鐘,我從家裏出來不遠,突然竄出四、五個警察,有個叫沈良貴(音)把我抓住,手上提的一把面也掉在地上,就把我弄到車上,這夥人又去租房抓我丈夫並抄家,搶走三盤煉功磁帶和收錄機,又把我們抓捕到南強鎮派出所,當晚被關押到北門洗腦班。據說遂寧當天出動大量警力共非法抓捕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這是一次有預謀的綁架行動。凡在洗腦班沒有被轉化的全被非法勞教,我與鄧修桂、劉春鳳因體檢不合格,又被送回洗腦班關押三個月,逼交了一千一百元生活費才放回家。
北京開奧期間被綁架、毒打
二零零八年北京開奧運會期間,馬宗嶺村的協警吳家興、何世萬、蘇建平、村書記陳利和及村幹部陳利倫、楊永生及南強鎮派出所出動兩輛警車將我們從租房非法抓捕,在派出所我們遭到非法訊問,警察湊了很多黑材料,有三個人拖我在黑材料上按手印,但沒達到目的,另兩個人去拉我丈夫按手印,接著又把我們送到北門洗腦班。
在關押期間,南強鎮「六一零」人員王昔富(音)還專門指使手下人打法輪功學員。我丈夫蘇德榮被南強鎮武裝部長吳強踢了幾腳,將他踢的很遠,又打耳光,滿口牙齒被打鬆,雙眼被打腫,雙眼角鼓著鴨蛋大的兩個包。
吳強打了我丈夫後又來到關押我的監室,他大吼道:「叫張秀蓉站起來!」吳見我不理睬,一腳踹在我心口上,我當時感到出不了氣,一股腥味兒直往上湧,鮮血從嘴裏流了出來,被打後下身就拉血,雙腳軟綿綿,上廁所都是由兩名同修扶著,人也沒有知覺,在床上迷迷糊糊躺了十天。南強鎮「六一零」的人知道我的身體狀況後,就派彭明華到洗腦班,彭藉著酒勁打了我丈夫四個耳光,又來到關押我的屋子,見我睡在床上,就叫我起來站著。我們兩人又被迫害兩個多月,走時又逼繳二千多元生活費。
被富源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勒索
二零一二年四月八日上午,我們夫婦與同修張成珍在油房街「君利來」商場門口聊天,被馬宗嶺村吳家興、陳利倫看見,他們跑過來問我們:「你們在幹啥子?」說著陳利倫將我們一手抓一個,吳家興去抓張成珍胳膊上的衣服,還叫旁觀者幫忙,最後將我們三人暴力綁架塞到車裏。在車上,吳家興得意的說:「我好久沒有酒錢了,有半年沒得到獎金了,我就是來找酒錢的。」
我們被綁架到派出所後,警察沈良貴、協警吳家興、村幹部陳利倫、楊永生又押著我丈夫蘇德榮回去抄家,我們被搶走師父法像一張及《洪吟》、《洪吟二》、《洪吟三》經書,抄家後又將我丈夫帶回派出所,被強制吊銬到窗子上,腳尖著地,中午不給飯吃,一直被吊銬兩個多小時,後又坐銬到晚上六點多鐘,警察向我兒子勒索了五千元,同修張成珍被勒索了三千元後三人才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上午十一點多鐘,協警吳家興、蘇建平、村幹部陳利倫、楊永生及辦事處的張銀等十幾個人闖到家裏欲將我二人綁架。丈夫說孫女上學要留人煮飯,他們才放過我丈夫。張銀過來拉住我的手,把我綁架到富源路派出所,下午又將我劫持到北門洗腦班,強迫我打掃清潔衛生和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每天晚上十點後才允許睡覺,他們還故意把電視的音量開到最大,每頓給一兩飯吃,兩個包夾我的女人,一個叫張蓉,一個吳姓女人,對我動輒就罵,我被關押了兩個月,被勒索了二千五百元生活費,於七月九日回家。
遭凱旋路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三月初的一天上午九點多鐘,我和張啟林(音)、陳翠華夫婦在油房街水果店門口聊天,被便衣盯梢並攔住不放,後打電話舉報,凱旋路派出所綁架來了四個警察將我們三人綁架。
在派出所時,我幾次想上廁所,一警察都把我拉回來,他惡毒的說:「就是不讓上。」讓我受憋,我給他講真相他也不讓講,一個多小時後我和同修張啟林就陸續回家了。同修陳翠華被非法拘留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