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之前,我的身體狀況很不好,患有腳痛(俗稱腳邊風)、腰背疼痛、頭暈、高血壓、矽肺病(常年咳)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六年修煉大法後,身上所有的疾病就不知不覺痊癒了,一個與我患有同樣病的人早就死了。現在我這個近八十的老人,耳聰目明,皮膚細嫩,臉色紅潤,精、氣、神十足,見了我的人都說我不像要滿八十歲的人。我知道都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的命運,是慈悲的師尊使我獲得了新生,我永遠感恩師父。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位送資料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綁架,我也因此受到了牽連。安居區刑警大隊三個警察強行將我和女兒綁架到了船山區北門收容所,警察又對我們大肆抄家,師父法像等個人物品被洗劫一空,後來又抄了一次。不久,我們父女倆又被劫持到了永興看守所。期間,我被警察非法提審兩次,我都沒有配合,零口供。被非法關押十個月後,我被安居區法院枉判四年,後又被送入德陽男子監獄一監區關押迫害,當時裏面關押著三十幾個大法弟子。
在監獄關押期間,劉獄警和任獄警來做我的轉化工作,叫我談對法輪功的認識,我就給他們講我對邪教的認識,不許他們談法輪功。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被邪惡鑽了思想空子,最後我被他們轉化了。後來,獄警叫我去守廁所,又去食堂打掃衛生。被非法關押三年半才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下旬,臨近黃昏,我一個人帶著不乾膠粘貼出去,正在一個小區附近貼真相粘貼,被經過的不明真相的世人電話舉報,南強鎮來了四個警察不由分說,將我綁架到了派出所,我也沒告訴他們自己的姓名,甚麼都沒說。過了兩天,警察又來到我家裏,不料被周所長認出了我,他們叫我在筆錄上按手印,還非法判我「看拘三天」。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南強鎮大石橋村村幹部梁崇權與社長袁生平騷擾我的家人,把我兒子叫到袁生平家裏,用謊言欺騙我兒子,叫兒子在不修煉的保證書上代我和老伴簽字。
七月八日,由南強鎮大石橋村婦女主任古素蘭和網格員領著南強鎮派出所的一個警察闖進我家,警察問我:甚麼時間煉?煉了多長時間了?怎麼煉的?怎麼說的?針對這些問題,我說了自己該說的。
七月十一日,婦女主任古素蘭和網格員領著一個警察再一次來到我家,又是盤問又是照相,連房屋客廳都照了相,警察還讓我孫女在筆錄上簽字,逼我老伴按了手印才離開。
時至今日,中共江氏的死黨餘孽還在不遺餘力地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致使這些善良的好人還在承受無名的磨難。迫害元凶江澤民及其死黨將面臨法律的審判和上天的嚴懲,希望所有仍在參與的迫害者及時醒悟,做一個明白人,不要再充當中共的替罪羊,棄惡從善,奔向光明,找準自己的人生坐標,擁有美好未來,如不思悔改,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之流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