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謝明玉女士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下午三點左右,我剛午睡起來,看見五、六個年輕的男警察(後來才知是保升鄉被調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人)徑直闖到我家裏,既不出示搜查證件,也不報單位,開口就盛氣凌人地問:你是不是在煉法輪功?還在煉沒有?多久開始煉的?我都一一回答了。接著,他們就開始在我家裏翻箱倒櫃的搜查 ,東西扔了一地,三個房間都搜遍了,捜走了我天天必讀的《轉法輪》書兩本、手抄《洪吟》一本、所有大法師父的經文、《九評》一本、《明慧週刊》十幾本及改字的紙等私人物品,都被搶走。
我見他們在我家折騰,就想趁機離開,當時我赤腳向外跑,還沒等我跑出大門,就被他們發現了,只聽見一聲斷喝:你要想跑啊?然後出來兩個人緊追幾步抓住我,一左一右拽住我的兩手,把我弄到警車上,用手銬銬住我的手,女兒見我腳上無鞋,趕緊提了一雙鞋子過來給我穿上,隨後這夥人就將我帶到了富源路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就非法審訊我,問我這些捜出的東西是從哪兒來的?還接觸了哪些人?說出來我們就去找他們,可以放你回家。我堅決不配合,說一個都不認識。他們見問不出甚麼結果,就不再問我了。晚上,我被警察劫持到了北門收容所,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又把我轉押到永興看守所,非法拘留我二十七天,八月七日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開善路中段社區居委會的劉志富給隊長唐立忠打電話,問我是否在家,唐立忠叫我接電話,劉志富聽見我的聲音,確信我沒外出,才掛了電話。
二零一五年,一天上午我沒在家,據說富源路派出所又來了兩個警察,在我家門口看了一下,說等兩天還要來。
十八年來,中共人員對一個修心向善、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的無理迫害,我不希望這樣的悲劇在我熱愛的土地上繼續發生,更不希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同胞被中共置於萬劫不復的深淵。真心希望所有仍受中共謊言欺騙的人,趕快找救人的真相資料,抹去獸印,三退保平安,這是你僅有的能躲過大劫難的金鑰匙,時間可是不等人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