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三次遭非法勞教 黑龍江鶴崗市劉鳳琴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黑龍江鶴崗市南山區現年四十五歲的劉鳳琴,因修煉法輪功,在過去十六年裏多次遭警察綁架,曾被非法勞教三次。劉鳳琴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劉鳳琴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修煉法輪功前,患有風濕、類風濕、胃病、便秘、腦供血不足。我生小孩後得產後風,春秋季復發,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煩惱、憂傷、成天以淚洗面。

就在我對生活失去信心的時候,一九九七年我有幸修煉法輪功,時間不長,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那時我成天地笑,幸福極了。

我靠收廢品為生,修煉法輪功後,我公平交易,不貪不佔,有好幾次,來買我廢品的人,多給我好幾十元錢,我發現後,如數返回,這些人都很感動,說:現在社會上像你這樣的人太少了。我告訴他: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師父告訴我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我於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八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警察劫持回鶴崗,在鹿林山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接著又被劫持到鶴崗看守所迫害三個月左右。這期間被打罵、侮辱,被迫害的發燒、雙腿腫的很粗。二零零零年七月,我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迫害期間被迫做奴工,每天被迫挑紅小豆。

二零零一年八月初,我又被富力礦派出所所長王雷等綁架,王雷拽我頭髮拳打腳踢、邊打邊罵:我悶死你。他把我關到警車後備箱裏,我身體縮著,當時正是三伏天,悶的喘不過氣。第二天我被劫持到鶴崗第二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我天天被逼碼坐至深夜、遭野蠻灌食、毆打,致使我頭暈、發燒,給我造成了劇烈的精神與肉體上的痛苦。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又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非法勞教非法勞教三年。我被逼著看誣陷法輪功的錄像、寫「三書」,我不寫所謂的保證書,就對我惡語相加、威脅,強行抓住我的手在她們提前編造的所謂「三書」上簽字。因被迫害嚴重,雙腿不能行走,提前一年半放我回家。我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迫害大約四、五個月後,得知王雷迫害好人遭惡報,突然間得腦出血離開人世,成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犧牲品。

我回家後,南山區「610」人員、派出所片警、街道人員常上門騷擾、恐嚇。我的丈夫和孩子一聽到警車聲、敲門聲、電話鈴聲,就嚇得心怦怦跳,再加上這些人不斷挑唆和欺騙,丈夫受不了了,以離婚相威脅,我被迫離開了家,帶著孩子在麓林山租了間房子。

沒想到在那裏才住了三個多月,我又遭綁架。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晚八時左右,南山分局、麓林山派出所、大陸派出所、南山區政府等八、九個人闖進我的住處,屋裏屋外亂翻一通後,強行把我抬到車上,劫持到鹿林山派出所,第二天被非法關押到第二看守所。我再次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被勞教所迫害致體重只剩下四十多斤,人脫相了,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勞教所不敢留了,我才死裏逃生被接回家。至今,我的身份證還被扣押在六號派出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