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五十五歲的魏得會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迫害的刑事罪責。以下是魏得會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是個右手殘疾的殘疾人,還曾患有心臟病、慢性腸炎、頭暈噁心、嘔吐、失眠、血壓低等疾病。一九九六年五月,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後不長時間,我過去所有的頑疾都痊癒了,我不但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還找到了生命的真正意義,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使自己道德回升,我感受到法輪大法的無比美好。
為大法討公道 多次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公開迫害法輪功。當天凌晨三點半,我像往常一樣出去煉功,小區的大院鐵門被鎖,而且還有居委會人員看守,目的是不讓我們出去煉功。我去單位上班,又看到單位大門口停著警車,從我家到單位處處都在他們的監控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我騎自行車獨自去北京上訪,因為我右手殘疾沒出過門,不知道往北京的路怎麼走,轉到濟南、過來黃河,經過千辛萬苦風雨酷暑,於七月二十八日終於到了北京。當我被警察綁架時,我對他說,我是一個殘疾人,從濰坊騎自行車來的,為了就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是正法,他聽到後感動地說:你快走吧,別讓我們再看到你。
我沒有回濰坊。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又去信訪辦上訪,被警察綁架到濰坊駐京辦,後由濰城區公安局「六一零」和街邊居委會的把我押送到南關派出所,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被非法關押在濰城區行政拘留所十五天。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我又被濰城區「六一零」和街辦非法拘禁在城區一家新世紀旅館內,大約兩個半月,直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才回家。
毆打、電擊、光腳單衣雪地罰站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為給法輪大法討回公道,我在濰坊中百大廈西側廣場煉功、打橫幅,被濰城區「六一零」和城關派出所人員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南關街辦和西市場居委會非法拘禁在一間小屋內,冷凍了三天三夜,沒吃沒喝。
一月二十日,我又被關押在一座舊樓樓底,被打手們摁在地上,用高壓電棍沒頭沒尾的電,那個難受的滋味無法形容,非常痛苦。電完後問我還煉不煉,我堅定的回答「煉」。他們把我的鞋扒下來電我的腳心,又把我摁在地上趴著用警棍打臀部,整個臀部被打成紫黑色,他們還不罷休,強行扒下我的棉衣,把我拖到院子裏,當時院子裏的雪很厚,他們又往院子裏倒髒水,那冰結的很厚,讓我光著腳站在冰地上,還要來回打耳光,因冰地太滑站不住,我摔倒他們就打,再倒再打,我被凍得沒知覺了,暈倒在地。這樣他們才把我拖進屋裏,直到臘月二十九才放我回家過年。
被開除、勞教 見證陳子秀被迫害致死
大年初六,我又被濰城區「六一零」南關街辦和西市場居委會弄回去,繼續對我迫害,初八那天,他們又綁架大法弟子陳子秀大姐。陳子秀大姐被迫害致死後,他們害怕我說出去,就又把我換了個地方關押,我抗議他們的暴行,進行絕食,他們仍不放我。
一天,居委會書記惡狠狠地說:有市委決定,你被開除了,以後不用上班了。就這樣,我幹了那麼多年,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他們一句話開除了。我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日才回到家中,但仍被監控。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設法避開了監控我的人,步行到壽光,從壽光坐汽車再次上北京上訪,在天安門打橫幅,被廣場警察抓去,又被濰城區「六一零」、南關街辦人員押回,劫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我在街上發神韻光盤,被南關派出所便衣非法抓捕,他們強行搜身,從中搜去鑰匙和手機,在我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闖入我家非法查抄,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交流資料、DVD、MP3,家中僅有的兩千八百元左右也被搶走,強行對我照相、印手印、逼口供,我被他們非法關押了三十二天,在看守所強迫勞動,每天十幾個小時,完不成不讓睡覺、罰站。
三月二十一日由國保大隊警察吳雪峰領著四個人又強行要把我送到濟南勞教所,因查體出現心臟不好,勞教所拒絕,這樣被放回家由居委會監控我,回家後發現家裏被非法抄家了。
我父母已九十高齡,經常遭到公安局、國保、「六一零」及街道人員上門騷擾、威脅、勒索;與我相依為命的兒子結婚時,我被迫害關押,兒媳生孩子時,我被非法勞教;十六年來,我的親人和家屬都遭受了極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