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汪春珍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叫汪春珍,今年八十三歲。我修煉以前,患有腿痛病不能走路、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等病症,幾乎全身沒有沒病的地方,吃藥也不好使,出了名的藥簍子。通過煉法輪功後,這些病症都好了,藥簍子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讓我們學法煉功、做好人;不讓我們有個健康的身體,逼迫我們繳書、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對於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進行抓捕、勞教、判刑等酷刑折磨,有的被迫害的致殘、致死、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我女兒家就是被江澤民迫害的家破人亡的其中一例。
史洪傑年輕時照片 |
我的女婿史洪傑,四十四歲,萊西市武備鎮孫賈城村人。二零零二年秋,史洪傑被萊西市政保科警察沈濤及院上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被銬在鐵籠子上一天一夜後又被劫持到萊西看守所。為逼他說出真相資料的來源,時任「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頭目的於瑞珍和政保科科長沈濤指使幾名在押犯人,對史洪傑施以種種酷刑,把史洪傑折磨得死去活來。
酷刑演示:鐵籠子 |
在被迫害死的前幾天,奄奄一息的史洪傑曾見到惡警沈濤,對他說:你給我換個地方吧,再這樣下去我就要被他們打死了!可是沈濤說:我不管。還暗中唆使犯人繼續用刑。幾天後的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早晨,史洪傑被活活打死。其狀慘不忍睹:全身體無完膚,臉頰含大量沙子,太陽穴紫黑,十指黑紫,兩腳背布滿水泡,胸部攔腰被打,有一道長長的傷痕。
屍檢報告上寫著:史洪傑被打得腦子有瘀血、打斷四根肋骨、打斷手指一根、腳趾一根、全身上下體無完膚。致死原因:內臟出血,肝胃極度萎縮(打斷的肋骨刺入肺部致死)。
一個萊陽的犯人事後講,當時他就在史洪傑監室隔壁,隔壁放風的地方有兩米多高,頂上是鐵棍、露天的,雖然看不見卻能聽得見。那天,史洪傑本來就被惡人打得不能行走了,但他始終堅持打坐,被犯人們拖到外面的鐵籠子裏,讓他躺在地上,惡人們往上一跳,抓住上面的鐵棍,再往下跳跺在他身上,結果把他的肋骨跺斷,插到肺裏導致死亡。在送醫前人已死亡多時。
我女婿史洪傑被打死後,看到我那兩個未成人的外甥及可憐的女兒,傷心的我整天哭,整天提心吊膽的,由於我擔驚受怕的,嚇得我也不敢煉了。自從放棄修煉法輪功後,我的老毛病又翻出來了,現在腿痛得不敢走路,腰痛得也站不住了,連飯也不能做了。如果不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我不會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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