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毒打、鐐銬折磨 秦皇島村民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王文臣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在過去的十六年中,王文臣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拘禁在密雲監獄、石景山監獄、當地看守所,曾被毒打、鐐銬、雪天冷凍、灌食等迫害,家人也在這場迫害中,精神上受到深深的傷害。

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 無病一身輕

王文臣,男,五十三歲,農民,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木頭凳鎮謝莊村人。修煉法輪大法前,我患多年的肺病、心臟病,時常暈倒,胃病等吃藥不管用,越治越嚴重,身體沒力氣,幹不了活,痛苦不堪。

一九九六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匪淺,這些病症不治而癒,而且,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改變許多壞習慣,我不再抽煙、不再喝酒了,不賭了,還去掉了很多不好的心,如爭鬥心,利益心,貪便宜的心等。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得到淨化,現在走路一身輕,精力充沛。

非法關押青龍縣看守所:毒打、鐐銬

大法弘傳上億人身心受益,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妒嫉之心及對修煉人數眾多的恐懼,於一九九九年七月濫用手中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和妻子呂豔傑進京上訪,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料,天安門廣場到處都是警車、警察,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信訪局也成了公安局,他們不反映人民的心聲,將我們非法關押一天,後來,我們被青龍縣木頭凳鎮政法委書記周子秋、派出所韓敏等人非法拘禁在青龍縣看守所。

看守所所長王金指使犯人用皮條打我們大腿,並強行蹲馬步,副所長趙財親自用皮條打臀部,將褲子扒下,打的臀部呈紫黑色,腫的老高很痛苦,指使犯人套鏈子(就是一個三十~四十斤重的鐵鏈子將人按下,把雙手從大腿內側拉出來,蹲下,手和腳連在一起,不能站立和行走,坐不穩,躺不下,非常痛苦)。我被套上一天就痛苦得受不了,我妻子被套了三天,手銬勒進肉裏,疼痛難忍,至今還有傷疤。我的姐夫、妹夫到看守所要人,青龍縣政工組勒索二千元錢,外加伙食費三百元,非法拘禁十三天。

非法押送密雲監獄:毆打、灌食、雪天在外冷凍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依法進京上訪,被北京天安門警察把我們幾車人非法押送密雲監獄。到密雲監獄搜身,把錢物都搜光。獄警指使犯人用皮鞋打臀部,強行做「飛著」的動作。大法學員絕食反迫害,卻遭到野蠻灌食迫害,非法拘禁九天。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依法進京上訪,警察把幾車法輪功學員非法押送石景山監獄。獄警非法搜身,用電棍電,強行逼供,用小板凳腿打手心,打紫黑腫的疼痛,我把手拿回來,他說:「沒打夠數呢。」還接著打,強行洗冷水澡。

第二天,獄警又用大板凳腿打我兩下子,打完後,獄警還說:「沒甚麼事兒,大法學員開始絕食反迫害,強行灌食(鹽水)」指使犯人按著,給我灌一天胃插管,口乾舌燥難受。

大雪天在外面扒光外衣服,只穿褲頭,往身上潑冷水,手銬打不開。我心想,就此煉功吧,手銬在欄杆上,正好是小腹抱輪姿勢,是法輪大法的威力,不覺得身上寒冷。那一夜,石景山監獄到處都是撕心裂肺的慘叫聲。我被強行逼供說出地址,非法拘禁十三天。後被青龍縣木頭凳鎮政法委書記周子秋,派出所警察等人將我非法押至青龍縣看守所,非法超期關押一百二十天。

青龍縣看守所: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青龍縣木頭凳鎮政府官員政法委書記周子秋派出所警察等人讓村幹部帶領,非法闖入我家,搶走全部大法書,將我拉上警車,非法拘禁青龍縣看守所,拘留十五天,伙食費勒索一百五十元。

多次綁架、騷擾、勒索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他們又非法闖入我家,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不放棄,我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他們非要綁架我,我年邁母親橫加阻攔,要我母親拿出五百元錢做押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他們再次騷擾,勒索現金五百元。

二零一三年陰曆一月,我給木頭凳鎮政府官員黃傑等人打電話,告訴他們法輪功真相,「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要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信仰無罪,迫害有罪。他們不但不聽,還讓派出所警察綁架我到木頭凳鎮派出所,逼迫我放棄信仰,警察打我嘴巴。我兒子找村幹部於洪去派出所要人,被勒索二千五百元現金。

二零一四年十月,我和妻子正在自家前院摘枸杞,木頭凳鎮綜治辦人員三個人讓村幹部帶人闖入我家,逼迫我放棄信仰。我和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又打電話叫派出所來。我從自家跳牆走脫。

這時,正好鄰居弟妹上我家借凳子摘枸杞,派出所警察要綁架我弟妹,我弟妹說:「我不是煉法輪功的,又沒犯法,你們為甚麼抓我?」他們對我弟妹很蠻橫,無禮,和我弟妹罵了起來,還要打我弟妹,僵持半天,被我弟妹罵得灰溜溜的走了。

家人被深深的傷害

我家曾遭到青龍縣木頭凳鎮政府官員及警察的多次騷擾、恐嚇、非法抄家、綁架。嚇得兩個兒子在精神上受到傷害。年邁的母親因有肺心病、胃病、喘病等,於一九九七年,煉法輪功不治而癒,迫害發生後,由於騷擾,恐嚇,再加上惡人非法拘禁、綁架我,母親承受不了這種壓力,擔驚受怕,嚇得不敢煉了,舊病復發,於二零零六年離世,終年七十二歲。我兒媳婦曾嚇暈過去,我的小孫女看見警察就害怕,嚇得直哭。

綜上所述,這些參與迫害者,他們的不法行為都是在江澤民直接指使和指揮下所做的,他們是更大的受害者,對基層警察及政府官員暫不追究,只起訴、控告惡首江澤民。所以,請最高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