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報導:在牡丹江監獄一監區,「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初……孫榮孝在短短四天時間裏兩次慘遭毒打:第一次被打得滿臉開花,無法形容,時隔兩日又被拳打腳踢;五十多歲的孫榮孝被打得滿地直滾,慘不忍睹。」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孫榮孝一九五四年出生,今年六十三歲,現無固定住所。回想起在冤獄中的日子,孫榮孝說:就是沒死就是了,要心窄就死了。
下面是孫榮孝修煉法輪功和堅持修煉被迫害情況:
在修煉法輪功前,我喜歡算命的書、算卦的書和風水的書。算命的書和算卦的書我自己買的,風水的書我跟朋友借的。有一次算卦的說我那年那年有個檻,他沒說啥,從他表情上,我知道有個大檻,我也有那書啊,我一看是個大檻,不死也扒層皮,有這檻的人多數都死了,活的很少。俺們家老伴(妻子)一聽害怕了,找人想辦法給我破解,她左一趟樺南(老家)右一趟樺南的跑,用多少錢讓人給破,我倒沒在乎,我想死就死吧。
我想(按算命的推算)還能活兩年了,我還看這(風水的書)幹啥?我就給朋友送去了。他說你要不看這些,你就煉功吧。我當時也不懂甚麼功不功,就這樣朋友就把我領到一個法輪功學員家請了一本大法書,我就這麼得的法。我一看書都是告訴人如何做好人,對煉功的人還有要求,別的啥都行,就差一點,就是不能喝酒了,家裏要來客人了沒法招待,不給人家酒喝就不對勁,我覺得有難度以後就撂下了。
第二年(一九九七年六月份)朋友看見我,問我煉沒煉?我把難度跟他說了。朋友說,《大圓滿法》中不是說了嗎?:「人不煉功法煉人」。我一聽,是啊。就又撿起來了。那年是牛年,丁醜年,我正式學大法了。我原來買了一兜子算命的書、算卦的書,後來讓我都給人了。我學大法了,還要那些東西幹啥呀。
修煉大法後明白了人生的目的,淡漠名利,約束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因為思想境界的提升,身體狀況大有改善,肩周炎不見了,關節炎沒有了,臉色紅潤,在別人看來,我身體很好。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從好人做起,能夠為他人著想,一九九九年孩子考入大學時,我沒有預備酒席收受禮金。
沒想到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到中共江澤民曾慶紅集團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時,當地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公安局國保大隊(原政保科)不知道我修煉法輪功,但是它們不斷排查、摸底,鼓動縱容不明真相的民眾誣告陷害,知道了我修煉法輪功。
一、被綁架遭冤判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早八點鐘左右,七台河市安全局聯合勃利縣公安局白玉剛等四、五個人在我下班的路上綁架了我,用車把我劫持到縣四中北側一個居民樓的一個空住宅裏(可能是他們租的),非法對我進行審問,並要去我家的門鑰匙。他們一夥人用我的鑰匙私自打開我家大門(當時我妻子在家),沒有出示證件,亂翻抄家,搶走了我的大法經書和師父法像;搶走收錄機、錄音帶、複印機、謄影機、速印機兩台等多宗私人物品,氣急敗壞的砸碎我家的酸菜缸,同時綁架了我妻子辛淑榮。搶走的和損壞的物品拉了一車,白玉剛說價值有十萬。就這麼白白的搶走了,至今沒有說法。
這不在我家翻出四台機器嗎?他們說:在別人家抄家也沒有四台機器呀,頂多是兩台,一般都是一個,你這四個,你是全省第一大案。
後來就把我拉到縣刑警隊,七台河市安全局、勃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連續四天三夜審問我,逼我說出和誰聯繫?接受誰指使?印出的材料交給誰?他們企圖弄成甚麼個地下組織案件,擴大迫害,邀功請賞。我聽到有個警察(後來知道是縣城西派出所喬東雲)給甚麼個魏處長(不知道是哪個部門的)打電話,讓他到「黑龍江省財政專科學校」(我孩子上學的學校)拿走我孩子的學籍(後來被要回)。
酷刑演示:蹲馬步 |
在勃利縣非法審訊不算,七台河市公安局的人又把我拉到七台河公安局,對我又審問了一天一夜。辦案人是副科級偵查員陳祥、陳龍燦等。審問期間,他們長時間強迫我蹲馬步(一種酷刑),直至我堅持不住昏倒。他們在審訊室一個勁抽煙,用煙熏我,我是一個不抽煙的人,哪能受的了,我眼淚嘩嘩往下淌;我不配合他們,他們揚言打我;他們不給我飯吃,把我餓了好幾頓;他們還不讓我上廁所,不讓睡覺,弄得我頭暈腦脹,覺得滿屋子都在轉。審訊後,把我囚禁到原七台河第二看守所(地點在北山)刑事拘留十七天,
後來又把我弄回到勃利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前由縣拘留所轉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他們所謂的沒結案,加上二零零三年發生「非典」,他們超期關押我在縣看守所近一年,也不放也不判。
最後勃利縣法院以所謂的刑法三百條,走違法的法律過程迫害我,判了我四年刑。我按照法輪大法標準要求,做個好人,不違反國家法律,不做損害人民利益的事情,何罪之有?非法判決書說我印刷六百張宣傳品,沒有任何證據,對我判刑沒有引用刑事訴訟法,而是依據全國人大的解釋,那條解釋至今沒有寫進法律中。
從綁架到對我的冤判,參與對我迫害的責任人有七台河市安全局姓石的副局長、七台河市政法委梁副書記、勃利縣公安局宋國良副局長,以及國保大隊大隊長姜東春、副大隊長白玉剛,檢察院袁曉春,法院王昕、韓成國等。
縣法院對我冤判後,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我被劫持到七台河市監獄迫害。
二、兩次差點死在監獄裏
我在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就就逐漸瘦,成天在屋裏坐著,能不瘦嗎?我也沒經歷過這些事,做真善忍的好人怎麼被當成犯人坐牢呢?我上火。
在七台河監獄集訓隊十五天,後轉到監區被奴役是幹蜂窩煤的活。在七台河監獄就是拉肚,吃啥拉啥,比如說吃的菜吧,吃那個綠菜,吃進去了,不一會就拉出去了,就剛變點色就拉出去了,根本沒消化,僅僅幾天時間,我就瘦成一把骨頭,手背的血管處都是溝,沒有血了,身體虛弱無力,沒有勁,走路打晃,痰都咳不出來,咳痰的勁都沒有,兩手端空臉盆都端不動,在地上得兩手扶在地上才能蹲著,要不都蹲不住。我都不知道能活到哪天了,不知甚麼時候就死了,我都要寫遺書了。
我都這樣了,姓滕的刑事犯(班長)還強迫我幹體力活,幹活(推車)讓跑著幹活,要不就挨打,用三角皮帶打人,隨意打我,說不把我打死就行。我真切體會到中國人奴役迫害中國人的程度超過了中共所說的「日本鬼子」。
在七台河監獄兩個半月,當年九月末又把我劫持到牡丹江監獄迫害。在牡丹江監獄集訓隊後被分到一監區。牡丹江監獄一監區,是一個很邪惡的監區,對轉化法輪功學員很賣力。他們布置很多犯人監督法輪功學員,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有七、八個犯人負責看管轉化,專門有一個貼身犯人不離左右。
一開始剛冤判我時,我以為不就是(在監獄裏面)四年嗎?十年又能怎麼樣?結果到那裏不是這麼回事,監獄讓你寫「四書」(悔過書、揭批書、決裂書、保證書),不寫就折磨你,要不怎麼用那麼多刑事犯看著你呢。看管轉化,轉化啥呀,就讓你寫那玩意,假的也行,不管用甚麼辦法轉化就行,我們不轉化監獄不給刑事犯人減刑(叫做連保,一種株連方式)。因為我不轉化,雞西市殺人犯朱殿華,佳木斯市的殺人犯劉志軍,牡丹江市的任書偉毒打我二次。服刑犯人毒打與他沒有關係的人,監獄警察不管,說不知道,很顯然是監獄警察指使。
有一個法輪功學員不轉化,他們用甚麼辦法呢?就是犯人把他按住,用砂紙蹭他肉皮,直到蹭破出血,等蹭破部位結痂後,再把結痂處蹭破再出血,等這個部位好了後,肉皮是黑的,再也不是原肉皮色了。那個時候,為了不轉化,死的心情都有,寧可死,我也不寫。
我待那個監區是做高壓控制櫃,是電器零件,高壓控制櫃價值二百五十萬元,你說有多大,全是鐵家巴事,鐵案子、鐵機械、我就想跑過去一下子撞上去死了,他們雖然不離身的看著我,他不可能總拽著我,我就想跑幾步往鐵案子上一撞,就想死。這不是自殺嗎?師父告訴我不能自殺。我忍住了。
迫害我的監區教導員是李潔志,監區長閆善明,中隊長董玉江,指導員李偉,及獄警李玉宏、王和。
犯人包夾我們可以加分,可以減刑,犯人刑滿走出監獄大門可以直接到警察家做客,關係是在監獄建立的,在監獄警察給他們保管錢(因監獄不准存現金),給他們往裏運酒,還有別的其它生活用品,警察都給他們往裏弄,他們之間就這麼好。我被迫害到期出獄,一天沒少,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出獄,一天刑沒減,減刑得轉化,得掙分,沒有這些你用啥減?他們刑事犯都掙分。
我被迫害到期出獄,勃利縣城西街道派出所把我當作重點人物對待,補辦身份證要寫保證書,他們直接違反《身份證管理條例》。
我被非法判刑,親屬們不理解,以為我做了甚麼大錯事,犯了甚麼政治錯誤,與我保持很大距離,和我幾乎沒有聯繫,我深切感到:做件好事難,做好人難。
現在我們一家無法在本地住,只能流落在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