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六十二歲的張春鬱與丈夫趙德文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張春鬱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叫張春鬱,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功,修煉不久身心受益,不但折磨我多年的多種疾病如婦科病、皮膚病、靜脈曲張、氣管炎、痔瘡、淋巴結腫大等疾病都好了,最關鍵的是以前我是個爭強好勝的強人,修煉後性格發生很大變化,處事能為別人著想,鄰里和睦,家庭祥和,親友都說我像換個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不顧廣大修煉者修煉後身心受益的事實,一意孤行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從此我的整個家庭便陷入無底的深淵中。
遭綁架、拘留、強制洗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因去黑龍江省政府上訪,被阿城區和平派出所扣押三天,又被勒索「罰款」二百元。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我又被和平派出所叫去,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六十多天後,由公安局法制科張林勒索五千元錢後放回。在看守所期間曾受非人待遇,用皮鞭、小白龍抽打,寒冬臘月零下二十多度往身上澆涼水,打開後窗凍,上吊環等肉體折磨,打人兇手為:呂奇、楊奇、張文禮、趙本官。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又被強行關進看守所,後因絕食有生命危險,他們把我扔到醫院就跑了。原來體重一百五十多斤的我,出來時不足八十斤。回來後派出所蹲坑,再次想抓我回去,我被迫流離失所近三個月。十二月三十一日我進京上訪被抓,被非法關押,一天半的時間裏不讓吃飯、睡覺,並在外面凍著。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單位、「六一零」、派出所、商業局向我保證只要我回來寫保證就不抓,可是取保才半個月又被騙至洗腦班強行洗腦。「六一零」成員吳達向我家屬勒索三百元做伙食費,其餘由單位支付。在洗腦班不論男女老少,一律每天跑步、踢正步、做俯臥撐、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強迫寫罵法輪功的揭批文章。
兩次被非法勞教
我拒絕罵大法,三月五日被非法勞教一年,不久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在那裏我經歷了殘酷的迫害。被警察逼迫蹲「小號」二十多天,被吊、被打、被罵、罰站等。由於小號陰森潮濕,我身上長滿了疥瘡,到處流膿淌水,奇癢難忍,晝夜無法睡眠,回家半年後才得以康復。萬家勞教所為了阻止家屬接見,規定家屬要想接見,必須罵法輪功師父、踩著大法師父的法像,在謗師謗法的條款上簽字才讓見面,否則就不讓見面。這樣一來,使很多明白真相的家屬因此長期見不到親人。
二零零二年二月一天,我正在和同學聚會,阿城區勝利派出所的四名警察當著同學的面把我綁架到勝利派出所,用手銬將我銬在暖氣管子上一夜,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不讓吃飯。第二天早上,我趁上廁所之機逃脫至大門口,結果被警察發現,一幫警察追上來將我打倒在地,拖到派出所的二樓,一名警察欲行惡之時,我丈夫趕到了,警察才住手。隨後勝利派出所的警察將我綁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關押,不久被阿城區公安局奚景龍簽字,將我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我再次被關入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酷刑折磨至左眼失明
二零零二年,是萬家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猖獗的時候,男獄警直接進入女隊,而且隨意迫害女學員。我去的那一天正好是週四,被稱為「黑色星期四」。剛一進去,獄警就讓我脫光衣服,名為檢查,實則是侮辱人格。進萬家勞教所不久就開始逼寫「三書」,強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強制寫污衊法輪功或謾罵大法師父的文章;強迫答卷、宣誓等。而且一個一個過篩子,他們認為不合格,就要重寫,不服從就拉出去酷刑折磨。對於一個在大法中受益的人,這種精神折磨簡直是生不如死。幾乎每天都有人因不宣誓、不罵大法而被拖到禁閉室用刑,禁閉室經常傳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在隊長霍某指使下,我兩次遭多名獄警毒打、上大掛,從這屋拽到另一屋。還有一次邪惡隊長郭秋麗領著打手獄警劉白冰和秋陽給我上大掛,將我的雙手倒背,用繩子拴住吊掛在鐵管子上,一掛就是半天,這還不夠,她們還在三九最寒冷的時候,晚上把我吊在走廊裏,那房子是新接的,窗戶上全是冰溜子,不准穿鞋,光腳站著掛,一掛就是一宿。
還有一次我被綁架到監控室坐鐵椅子,一坐就是七天八宿,獄警把我雙手反背抬到最高後綁在鐵椅子上,用繩子勒的胳膊幾乎不過血,整夜不讓閤眼,獄警一個半小時換一次崗,專人監控。如發現閉眼,馬上揪著頭髮往後拽,還連踢帶打,一整夜不准方便。我因不背有辱大法的監規,遭受蹲方磚的迫害。強迫每天在一塊地磚上下蹲、不許出磚,兩腳緊貼一起,一動不許動,每晚要蹲三到七個小時。
有兩次,我明確表示不放棄信仰,五、六個獄警對我大打出手,致使我兩次昏倒在地,最殘忍的是,在昏迷的狀態下還被長時間上大掛,而且還戴著手銬上大掛,痛苦萬分。半夜時分,獄警將我帶到女獄警宿舍上大掛,一個獄警看著,其餘獄警都睡覺,獄警警告我不許動,動一動就說影響她們睡覺了,她們就開始打我。女獄警劉白冰薅著我的頭髮,將我的頭猛的往鐵櫃上撞,當時我眼冒金花,額頭撞出一雞蛋大的青包,接著獄警劉白冰照我後心又是一拳,當時我就昏倒、鼻口出血,獄警秋陽奸笑著乘機連抓帶撓的抓我的臉,導致臉部抓痕。我被打的鼻青眼腫,眼睛腫的都睜不開了,就在這麼淒慘的情況下,還給我上大掛一宿,肩膀已失去知覺。
這期間勞教所來過所謂幫教團、檢查團,勞教所為掩蓋罪惡,不讓我露面,把我關進儲藏室。儲藏室是勞教所儲藏物品的地方,無人居住。獄警為了不讓人看到被毒打的真相,就在儲藏室放了一把鐵椅子和一張床,派專人看著,我在鐵椅子上,惡人睡在床上。在那裏一關就是半個多月,直到我臉部的傷消失後,又被送到集訓隊迫害。
集訓隊氣氛更加陰森,每天都是男獄警監管,這些男獄警可隨意用刑。命令早晚必背監規,必須抄寫決裂書,否則會拉出任意打罵、用刑。夜晚不許關燈,有總監控,值宿人員在室內來回走動,發現睡覺姿勢不對等,立即報告獄警。
一次,我看經文被惡人徐鳳平發現並報告給獄警,立即被十來個男女獄警圍住,將我拽到女獄警宿舍(專門給法輪功學員用刑的房間),把我按在鐵椅子上,雙手反背過去後再戴上鐵銬子,兩個兇相十足的男獄警趙余慶和姚福昌一邊站一個,手拿一根大電棍,同時往我的臉上、嘴上、脖子上、手上、凡是露肉的地方上同時猛電,電棍發出劈劈啪啪的響聲,電棍所到之處,皮肉呈潰爛狀,散發出燒焦的味兒。在如此淒慘的情形下,獄警不但沒住手,反而接著就上大掛、反掛、腳尖沾地掛於鐵窗框上,戴著手銬上大掛,同時還用電棍電著,人被折磨得面目皆非。
經過這次摧殘,我的手腕多處被鐵銬卡破之後化膿出血,爛成大洞。可是迫害還沒有停止,每天,獄警趙余慶和姚福昌把所有的電棍充滿電,叫惡人扒去我的外衣,只剩內衣,然後掀起內衣在後背排著電。這還不夠,一次趙余慶掄圓了胳膊打我嘴巴子,正打在我的左眼處,頓覺眼冒金花,眼珠要掉出來似的疼痛難忍,眼睛又青又腫了很長時間(現左眼已失明)。我的大腿被獄警踢成紅紫色,一片片,「大」字掛長達七天七夜。由於長期不讓睡覺,我一下子暈厥過去,昏倒在地,手銬被拽開,手背上卡出血,就這樣還在鐵椅子上坐一宿,還不讓上廁所,監管我的刑事犯背著獄警,用塑料袋接一次尿。我怕給她找麻煩,就不吃也不喝了。此時我已傷痕累累,慘不忍睹,監管我的刑事犯整天扭著頭,不敢看我。
我幾次被非法關押、兩次無故被勞教,至今傷痕累累,左眼失明。這場迫害給我及家人造成的精神打擊更是無法言表。我丈夫趙德文被派出所非法扣留,恐嚇(兩次),逼他放棄信仰。我丈夫自己帶著孩子,照顧老岳父,還得上班,全家的重擔都落在他一個人身上,他心裏承受到了極限,我第二次被勞教後,他就得了嚴重的心梗,幸虧搶救及時,保住了性命。
我的兒子正上高中,心裏也承受很大壓力,學習成績都受到很大影響。我的老父親,整天為我擔驚受怕,致使老人過早離世。
我和我的家人所遭受的所有苦難都是因為江澤民一手發動的這場鎮壓法輪功的運動造成的,這是一場滅絕人性的殘酷運動,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只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就使數千萬法輪功學員慘遭不幸,也製造了無數個家庭的悲劇。老百姓都知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道理,在法律逐步完善的現在,江澤民所犯罪惡必須承擔後果,必須將其繩之以法,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依法治國,彰顯法律的公平、公正和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