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學敏女士的先生張文德,原繫齊齊哈爾市檢察院一名處長,患有腦出血後遺症等其它疾病,面對崔女士多次在家被野蠻綁架,他承受不了這無恥的虐待,病情不斷加重。二零零七年大年初十晚六點,青雲街派出所三名警察闖入家中,崔學敏被他們強行抬下樓。從那開始他的精神與身體狀況每況愈下,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去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後,崔學敏女士遭非法拘禁、強制洗腦。在二零零零年七月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為期三年。以下是崔學敏女士在控告書提及遭迫害的一些經歷。
遭勞教所小號酷刑
二零零零年八月到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被關在勞教所的小號長達九個月時間。小號是廢棄多年的雞舍,因我煉功、背法,被關禁閉近一個月。禁閉室是寬一米,長一米五大小的黑屋。地上鋪的是木板,在木板上有一個鐵環,我坐在木板上,雙手背銬在串在鐵環上的手銬裏,直不起腰,伸不開腿,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就這樣坐著,每天放便二、三次,上完立即扣上,吃飯都不給打開,是普教人員餵飯。一個星期後我的雙臂腫脹的很粗,手腫得像饅頭一樣,換大號手銬都剎到肉裏去,雙臂痛得撕心裂肺。八月天氣很熱,而禁閉室的門關著,黑黑的悶熱得我渾身的汗像水洗了一樣,因不許洗漱,身體氣味難聞。半個月一天洪正權所長帶著隊長王岩等幾人到禁閉室門口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煉。洪說:那就銬著,就走了。還有一次李威傑教育科長帶了幾個轉化人員對我說教,我與其論理,也就是兩、三分鐘的時間,李就把那幾個說教的人帶走了。等我被放出來後雙手很長時間不聽使喚,臀部被磨出厚厚的繭子,半年才恢復正常。
小號的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是常事,暴打,上大掛等,經常安檢(搶經文)。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掛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天,我們圍坐著學法,楊穎手裏拿一個紙條給我們念,被新來的小警察發現,闖進來就搶。我們索要她不給,年齡最小的許金鳳帶著哭腔大喊:那是法啊!我們監室五人集體絕食抗議。隊長付雙豔和陳大夫, 李大夫用灌牲口的鼻飼管給我們灌食,每次灌完食,我都是眼睛充血,鼻子流血不止。
兩次遭到單關嚴管
二零零一年大年後我所在的二大隊,把我們十八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關在一間約二十多平米的房間裏,一半地方擺上書桌,每天早八點半到晚四點半由警察看著強制我們糊藥盒。室內擁擠不堪,洗漱也在室內,我們的飲水桶,飯桶,漿糊桶,垃圾桶和便桶五桶並排擺放在靠門的牆邊,室內氣味難聞。我多次找隊長王岩和白所長談話,要求改善生存條件,撤出書桌。遭到隔離關押,我被單關,而且被副隊長趙麗娟兩次銬在床頭上。當我與隊長王岩理論時她說:雖然你不說話,可你的一個眼神就能影響其他人。白所長說:這是對你的照顧,你住的是高間。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又被單關嚴管,由兩個犯人和三個轉化人員看著。二大隊副隊長趙麗娟下令不准轉化人員與我說話,而且是一個星期換一次人。
野蠻灌食和藥物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次絕食,勞教所陳大夫在食物裏加了藥,灌食後,我處於二十四小時瞪大眼睛不能入睡,而後身心疲憊。
二零零一年十月開始,被超期關押十個月的法輪功學員陸續獲釋,到十二月時,一九九九年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就剩我一個人了,因為我是唯一的三年期限,而且還加期一年,一共是四年。面對非法關押,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我於二零零二年一月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要求無條件釋放,遭到野蠻灌食和藥物迫害,長達五個半月。每天兩次灌食,頭一個星期,強行灌食都由護衛隊的幾個男警察按著,大夫插管有時要反覆幾次,幾乎每次灌食後都是鼻孔流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一個多月後,每天要點四大瓶藥水,由犯人輪流看著。尤其是陳大夫每次灌食都是濃濃的鹹鹽水似的淡奶粉,使得我口乾得張不開嘴。一次星期天她值班到監室給我灌食,因衝的奶太熱,放在桌子上涼著,大約五分鐘後,她讓犯人歷桂英摸摸熱不熱,回答熱。摸了兩次後她不耐煩的要歷桂英(大興安嶺的犯人)嘗嘗,她喝了一口,半天沒咽。過後她告訴我:那個奶比我家腌鹹菜的鹹鹽水還要咸。她看我極度痛苦的狀態,甚為同情,每天她是多次左手端著臉盆,右手拿著一杯涼水勸我漱口。一天她非搶著給我洗衣服,被陳大夫發現了,於是她大叫大喊的訓斥歷桂英:你到勞教所幹啥來了?還想在勞教所找個媽呀?六月初一天又是陳大夫值班,灌完食後,我開始腹瀉,大約五次我就脫水昏迷了。身體癱軟無力,氣短,天旋地轉,身體動彈不得。就這樣一個星期後,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回家。當時我已是滿頭白髮,皮包骨頭,已經脫像了。當時親人看到我時是失聲大哭,就連看管我的小警察都在抹眼睛。我也記不清是哪位小警察走到我身邊關照的說:怎麼要絕食哪,看你……
遭曙光派出所綁架、搜查和酷刑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被迫流離失所五個月後回到齊市,居住在建華區西園小區沈子力家(租用)。二零零六年五月被齊市鐵峰區曙光派出所綁架,兩天後被非法抄家,搶走了所有的資料和物品,包括電腦、兩台打印機、塑封機、切刀、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等,還有許多耗材。我被關在所長初春辦公室坐鐵椅子,就是雙腳銬住,兩手伸進椅背的兩個圓孔中,再用手銬銬住,整個身體不能動彈,背銬時間長了雙臂劇烈疼痛,就這樣我被銬了四天四夜。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
每天都換警察看守,而每次都是重複一樣的動作與程序。看管警察坐在我對面,翹著二郎腿,右腳蹬著我的膝蓋,兇巴巴的看著我,說一些誹謗的話。參與人中最兇惡的就是警長盛濤。就這樣公式似的重複四天後將我送齊市鐵路看守所。一個月後送回齊市看守所。到齊市看守所的第四天,我身體出現不適,經檢查確認是心臟病,甲肝和沒有血壓。開始我還能自己上廁所,後來醫務室的劉護士以給我打針為由在我手和胳膊上亂扎,還說自己完成任務了。一天當她給我打了升壓針後,我就起不來了,頭暈得厲害,心跳加快,氣短,身體鬆軟無力,陷入了死亡狀態。在齊市第二醫院搶救,一個星期後回家。
長年被公安扣押身份證 被單位除名
自從我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進京,一星期後被齊市龍沙分局局長李政,片警王學接回,身份證就被非法扣押在公安手裏,甚至二零零四年我在與單位或哈爾濱省行索要退休金時,去彩虹派出所索要身份證,派出所所長王曉峰蠻橫不給,並大叫隨時再送我勞教。片警劉明說:不能給你身份證,如果你上北京,所長的寶座就泡湯了,十多萬的錢就白花了。後來換了所長辦第二代身份證時同樣。一次姓郭的片警要我辦身份證的,原因是因為照片不清。我明確的說:身份證是證明我身份的,放在你們手裏算甚麼?他二話沒說就走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進京,於十月十一日被齊市農行鐵峰支行除名,當時行長是李永軍。我被單位除名這個決定,從來沒有人通知我和我的家人。我是二零零零年八月份是勞教所的警察告訴我的。
我於二零零四年七月至十月向齊市農行,鐵峰支行索要退休金期間,行領導互相推諉,不予辦理。當時市行行長孫憲臣,人事科長孫洪斌,支行行長韓雪松。於是我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向齊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劉處長受理了此案。一個星期就將起訴書送達到鐵峰支行,準備開庭。
在十月二十一日早九點,我接到劉處長電話約我到他單位,我去後看到劉處長臉色很不好,在場的還有孫力仁和付佳民副處長。劉處長對我說:我和市610的李志強吵了一架,他讓我撤訴,因為你是市法輪功站長,對法輪功沒有認識。我說我不管她是煉甚麼的,只要是不符合《勞動法》的,我就糾正,我就是幹這個的。後來市委書記楊信給勞動局局長施壓,才不得不撤訴。他還破例將三佰玖拾元的訴訟費還給我。
我老伴去世後,我的生活費就是在齊市檢察院領取的四百五十元遺屬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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