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刑法》之規定,四十五歲的王改珍女士近期向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犯下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誹謗罪、誣告陷害罪、綁架罪、濫用職權罪等,請最高檢察院對被告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追究江澤民的一切罪行。
王改珍女士在控告書中說:「我被綁架後,不到三歲的孩子在托兒所,親人多方打聽兩個多月才找到,可憐七十多歲的婆婆抱著孩子放聲大哭,她哪能經受的了這彷彿天塌下來一樣的滅頂之災,一老一小整天以淚洗面,最終可憐的婆婆積鬱成疾,在我從勞教所回來後不久便離開了人世。」「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又因講真相遭到惡人舉報,被大同城區分局的警察從單位綁架被勞教兩年,……可憐不滿十二歲的兒子失去爸爸,又沒了媽媽,七天七夜呆在網吧不出來,親戚找到的時候孩子瘦的不成人樣了……」
下面是王改珍女士陳述的部份控告事實與理由:
我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份由我丈夫(郭紅日,原北京炮兵研究所少校)引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拜讀了《轉法輪》這本寶書後,人生中不解的謎團全解開了,心情豁然開朗。從此我按照「真、善、忍」這一準則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比好人更好的人。在我提升了道德品質的同時也健康了身體,以前我得過乙肝,修煉後化驗表面抗原奇蹟般的由陽性變為陰性,以前得過的人工性蕁麻疹在修煉後也好了,渾身輕快。那時我丈夫也修煉,我倆發生矛盾各自向內找,家庭和睦,其樂融融,心情非常愉悅,鄰里、同事都羨慕我有個好丈夫,有個幸福的家庭。
然而,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由於天津公安局非法抓了當地的法輪功學員,發生了四二五中南海大上訪事件。得到消息後,我也參加了中南海上訪,從那以後我家就被騷擾不斷,麻煩不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那天,我們一家三口從北京坐火車回老家,當時還不知道電視上已經開始誣蔑法輪功,到了婆婆家一看炮兵研究所的領導已經到那了。還沒一杯茶的功夫,我丈夫就被他們帶走審查去了,那時我還想是不是國家領導人不了解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我們一家三口準備到國家信訪局,以自身的變化向國家政府說明法輪功是好的,可是剛走到半路就被我丈夫的領導截住帶回單位,隨後他就被隔離審查,我和孩子被送到大同駐京辦事處,後又被接到單位,領導逼我寫下不煉功的保證後,才讓我回了我父親家。
一家三口被迫兩地分居,一直到第二年七月份,在我丈夫的再三懇求之下領導才讓我娘倆回到北京,回去後原來的家不讓住了,領導讓住在離哨兵最近的一間房子裏,以便監控我倆的行蹤。在這期間他的領導經常找他談話,並說:「你說法輪功不好,保證不煉了,就留在單位,如果說還煉就轉業回老家」。我們選擇了說真話,後來他被轉業到了大同市七零研究所。走的時候他的領導拉著他的手說:「說句心裏話,我真不想讓你走,處了這麼長時間了,你的人品好又是個難得的人才,所裏培養一個尖端人才多麼不容易呀,唉!沒辦法,上邊的命令,考慮你轉到地方沒有用武之地,我托私人關係讓你回了七零研究所,你學的東西還能用上,這樣對你或許會好一些。」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也就是他轉業回家的前一天,我們領孩子到天安門廣場遛彎,我看到一個大法弟子高喊「法輪大法好……」,隨後便被一群警察毆打,我喊:「郭紅日,你看」,他就被兩個便衣拽著胳膊推上了警車,他被帶走了。
我懷抱著兩歲的孩子不知該咋辦,一位好心的功友讓我到她家住了一晚,我走後她家就被抄了。(後來才知道我一直被便衣跟蹤回到大同),我不願意再連累任何人,抱著孩子輾轉回到了我婆婆家(大同縣養老窪村),一進門三嫂氣喘吁吁的跑來說:「呀!你回來了,聽說紅日被抓到大同市看守所了,(後來他在團河勞教所被勞教一年)三女(我小姑子,當時也煉,後來被綁架到勞教所受到嚴重迫害,回家後不敢煉了)也被抓起來了,現在派出所好多人正向咱們家來了,你趕快帶著孩子躲躲吧。」
拖著疲憊的身體,抱著熟睡的孩子我該到哪裏去呢?沒辦法只能流離失所。
大街小巷到處都能聽到誣蔑法輪功的聲音,我一聽就知道這是栽贓陷害,它能騙了不修煉的人,騙不了修煉人,那麼多世人被謊言欺騙了,我要向世人講明法輪功的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日我因發放真相資料而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大同縣派出所夥同大同市公安局強行把我綁架到大同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押了十個多月。
我被綁架後,不到三歲的孩子在托兒所,親人多方打聽兩個多月才找到,可憐七十多歲的婆婆抱著孩子放聲大哭,她哪能經受的了這彷彿天塌下來一樣的滅頂之災,一老一小整天以淚洗面,最終可憐的婆婆積鬱成疾,在我從勞教所回來後不久便離開了人世。
在看守所期間我因堅持修煉,被戴上了五十公斤重的穿心鏈,戴背銬,被野蠻灌食。為了轉化我,所長把我不到三歲的兒子和我的親人以及電視台的記者、六一零的、婦聯的、市局的大約二十多人帶到看守所會議室並對我說:「你說法輪功不好,不煉了,就放你回家」,兒子拉著我的手哭喊著「媽媽回家,媽媽回家」。我懷抱著兒子心都碎了,怎麼辦呢?說真話就進一步受迫害,說假話就回家,我流著淚對兒子說「我們不說假話,不做昧良心的事,兒子我們要堅強」。就這樣我又被送到太原新店勞教所被勞教三年進一步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我丈夫和大同市國安的人接我回家,下車的時候,國安的人(名字不詳)塞給我一大把錢,嚇了我一跳,我推脫了,回家後我問我丈夫:「他為啥平白無故給咱們錢」,再三追問下,我丈夫才說:「國安的人讓他當特務監控國外一個同修」。我急忙說:「我們不能做沒良心的事,他們是做好人,如果他們是做壞事,你監控他行」。我丈夫說:「我沒做,為這事他們常找我」。過了幾天,我丈夫下班回家,看他心情很不高興,我問:「怎麼了?」他說國安的人又找他了。過了幾天我家電話又響了,我丈夫說又是國安的人找他,我接起電話問:「你們是國安嗎」?對方說:「嗯」我說:「你們以後不要找他了,他不願意做那事,你們這樣糾纏他,會影響他工作」。對方聽後很不高興並且罵罵咧咧地把電話扣了。
在那之後一到敏感日,居委的人、派出所的人或者單位領導就會到家騷擾,要麼就是跟蹤,就連到北京走親戚都不讓,我丈夫為這事心情很煩悶。二零零六年的十月三日他不幸出車禍走了,走之前他還和我議論這個事說:「我們好像活在幾千雙眼睛下,啥都是透明的,這叫啥世道啊。唉!」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晚,我還在為失去丈夫而悲痛時,大同市雲泉分局的高錦峰帶領好多人到我家大搜捕,我家的電腦、打印機、手機、孩子的復讀機、皮箱等凡是值錢的東西都被搶劫一空,我和孩子被帶到二機廠保衛室待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單位出面,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又因講真相遭到惡人舉報,被大同城區分局的警察從單位綁架被勞教兩年,市局和城區的七、八個警察領著配鑰匙的人撬開我家的門抄了家,我家電腦、打印機等值錢的東西又被搶劫一空。兒子正在上初中,可憐不滿十二歲的兒子失去爸爸,又沒了媽媽,七天七夜呆在網吧不出來,親戚找到的時候孩子瘦的不成人樣了,眾人看到都覺的可憐,忍不住掉下了眼淚。
我在勞教所裏被強制轉化,他們讓其他犯人二十四小時把我包夾著,不讓我睡覺,強迫我聽誣蔑法輪功的焦點訪談,隊長找我談話說:「來了這兒就由不得你了,你必須轉化,不轉化就強制你轉化」,我說:「共產黨從小教育我實事求是,勞教所的標語是誠信做人,我從小都沒做到,學了法輪功後做到了,你為啥要強迫我說假話,最終在我強力抗爭下,隊長停止轉化迫害,把我放到吸毒隊做苦役。
以上所說全是事實,我也只是訴說了我受迫害的部份事實,其中精神上受到的迫害我用筆墨難以述說,我所承受的迫害在法輪功學員當中只是冰山一角,有多少大法弟子被活摘器官,有多少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有多少大法弟子家破人亡,有多少大法弟子妻離子散,有多少大法弟子被迫失業,有多少大法弟子流離失所,又有多少投入監獄勞教所打傷至打殘,殘忍程度令人髮指。江澤民對全世界、全人類犯下的滔天大罪,罄竹難書,令人神共憤。
作為幾次從生離死別中走過來的我,起訴江澤民不是為了個人恩怨、不是出於仇恨、更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讓真相彰顯於天下,讓正義暢行於世間,讓做惡者成為後世永遠的警示。在這期間參與迫害大法的各級人員有很多人明知大法好,但是迫於上面的壓力,為了自保、為了飯碗、為了生存,被迫助紂為虐,致使這場迫害持續到現在,這場浩劫不僅使法輪功學員的身心慘遭虐殺,還通過煽動、欺騙、脅迫中國民眾參與這場迫害中,使人陷於不義之中,從而摧毀了整個社會的道義良知,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水準極速下滑。而被告人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佣者,我今天只把他告到審判台,是給還有良知善念的人一個改過的機會,作為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國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使命。在此,我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能夠真正以國家、民族、人民利益和前途為重,行使國家、人民和憲法賦予你們的權力,對被告人江澤民犯下的滔天罪行立案偵查,追究被告人的一切法律責任,結束這場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