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王偉能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一九九六年三月,我在大學期間,親身見證了一位老師絕症逢生的奇蹟後,開始修煉法輪功,嚴重的神經衰弱症迅速康復,從此身輕體健,道德境界不斷提升。
畢業後,我分配在湖南省攸縣第二醫院辦公室工作。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我時刻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大法的標準做人做事,對領導安排的工作,我從來不挑,總是全力以赴地完成,同事、病人、來訪客人有甚麼困難和需要,我總是竭盡全力去幫助,成為了眾口交讚、有口皆碑的好人。在醫院辦公室工作期間,我每天以院為家,不分日夜,隨時有事隨時處理,從不推諉拖延,在個人利益上從不計較,每天心態開朗豁達、生活樂觀積極,心中充滿了光明和快樂,在人間處處散發著善的光芒。父母、親人對我都非常放心。
可是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和家人的生活一夜之間忽然跌入了痛苦的深淵,從此陷入了一場無休無止的噩夢。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中午,攸縣城關派出所兩名警察將我從家中綁架到攸縣公安局,先後在二樓、三樓的辦公室對我進行逼供和恐嚇,逼我承認到了北京上訪,是違反了社會治安。到晚上十一點鐘左右,把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攸縣文化局副局長陳新奇非法關押到攸縣拘留所,黑夜裏不開燈將我們投進黑咕隆咚、寒風呼嘯的男1號監室,還不給被褥。第二天傍晚,我們被投進攸縣看守所,在獄警的放縱下被犯人毆打,後被非法關押二十二天。
回單位後,我被撤銷醫院辦公室主任等一切職務,降薪兩級,不許晉級,調離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並被二十四小時監視,不許出醫院大門,強制每月全勤上班,但不發工資,只發生活費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底,攸縣「610」辦官員執行江澤民「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惡令,對我進行重重迫害,其手段邪惡至極,無以復加。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攸縣「610」辦下令攸縣第二醫院將我停薪停崗,並派人押我到攸縣邪黨校洗腦班。
我原定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舉行婚禮,在張燈結彩、一切籌備妥當的情況下,攸縣「610」辦副主任董珠武等人不許我正常舉行婚禮,最後婚禮不得不臨時取消,家人悲憤交加,妻子痛不欲生。而且攸縣「610」人員在我新婚前夜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將我綁架到攸縣公安局,徹夜洗腦,妄圖逼迫我上電視誣陷法輪功,但未得逞。
此後,攸縣「610」辦官員一直恫嚇我,要將我流放到攸縣最偏遠最貧困的鄉鎮衛生院──漕泊衛生院,並喪盡天良地鼓動妻子與我離婚,給家屬、親人造成極其嚴重的精神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晚(除夕前夜),在本該天下人共迎新春的喜慶時節,攸縣「610」辦官員為自己安心過年,把我和陳新奇、陳玉蘭、劉元英等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到攸縣拘留所,共關押十五天。
出拘留所後,攸縣「610」辦官員逼迫我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進一步恫嚇我要將我流放,因未得逞,惱羞成怒,隔一天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再將我非法關押到攸縣拘留所,再次非法關押十五天。
出來後,攸縣「610」辦官員告訴妻子,要將我非法勞教,並株連家屬,指使單位將我妻子停崗,並不許妻子到上級醫院進修深造,時任攸縣「610」辦主任的縣委副書記謝清純在縣委辦公樓一樓「610」辦公室公開叫囂:「我們會叫你妻子不要執迷於你,跟你離婚。」在他們的逼迫下,最後我不得不與恩愛的妻子含淚離婚。
攸縣「610」辦要求轉變形式,我們被要求重回單位上班,但是每週要統一到「610」辦報到,同時工資被扣押,共達數年之久,到各級部門反映情況一百二十餘次方才答應未予解決。但是答應後不幾天,大約是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左右,攸縣城關派出所一夥便衣利用其同事──我的高中同學陳基群騙取我的信任,將我騙上警車,綁架到攸縣拘留所關押八天,理由竟然是 「中共要開十六大」。同時被綁架的還有陳新奇、謝武松、劉愛姬、劉元英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天下午,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劉旭強等人將我騙至攸縣城關派出所,派出所幾名警察對我進行逼供幾小時,其中一名五六十歲的周姓警察對我雷霆咆哮,辱罵恐嚇不止,直到黑夜,然後毫無理由將我非法關押到攸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株洲市「610」辦多名便衣在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帶領下,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轉法輪》等書籍、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大師講法錄音磁帶以及我家門上春聯,然後將我綁架到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逼供,無理取鬧,強迫我承認參與了我根本不知情的甚麼皇曆五月初四日晚的縣城沿江路發放傳單事件,逼供未果,株洲市「610」賀姓警察叫囂:下次到了我那裏看我怎麼整死你。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攸縣公安局法制股要將我非法勞教一年半,當我家人問他們是甚麼理由時,得到的答案竟然是「要完成上面的指標」,真是荒唐至極!
為抵制非法勞教,我趁機走脫,株洲市「610」辦到處對我進行非法搜捕,並登報非法通緝,還經常不斷地對我的家人、親戚進行騷擾、恐嚇,致使我八年流落他鄉,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歸,有親不能養,有子不能教,母親常年以淚洗臉,氣得高血壓中風,急得一頭頭髮花白並掉光。整個家庭遭受窮盡言語難以訴說的精神重創。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我在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住處被無錫市「610」人員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到無錫市第一看守所。被馬姓副所長和獄警朱趙涵使用包夾、逼迫奴役勞工、上手銬、上腳鐐、不許上廁所等方式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我被無錫市法院非法冤判有期徒刑兩年半,被非法關押到無錫監獄進行迫害,在這裏受盡了非人道的折磨,被殺人犯李浩等犯人二十四小時嚴密包夾,被強迫觀看誣蔑法輪功的影視、書籍,經受長期坐板凳、長期罰站、長期剝奪睡眠、搧耳光、站馬步、開飛機、暴打等酷刑折磨。無錫監獄警察吳建敏、梁勇指使包夾對我進行暴打折磨,有一次南京籍的經濟犯包夾猛擊我右脅,致使我右側兩根肋骨骨折,疼痛難忍,吸氣都痛,痛了五十多天。被折磨得高血壓達187/130mmHg,出現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律達120多次/分鐘,走幾步都喘不上氣,身體極度虛弱,而警察、包夾仍迫害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