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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關押折磨十多年 山東招遠楊文傑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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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招遠市五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文傑女士,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兩次被勞教、多次被關在洗腦班,被非法判刑,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十多年。楊文傑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控告元凶江澤民。

法輪功是一部祛病健身、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大法要求每位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首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別人著想,發生矛盾時,只找自己哪裏做得不好,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質,做一個無私無我的高境界的人。

對這樣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一意孤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這場令人神共憤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下,全國各地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受了各種各樣的殘酷折磨和迫害,楊文傑女士也是千千萬萬個受害者之一。

下面是楊文傑女士陳述她所遭受的部份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發生後,我到北京上訪,為大法鳴冤,每次都被警察抓捕,並關押在當地看守所,遭到警官的毒打,戴手銬腳鐐。每次到北京上訪,都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多月,我去六次,被非法關押八個月。嚴重的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上訪自由的權利。這些權利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二零零二年三月,因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淄博王村),因不轉化,惡警們把我關在禁閉室,以政委楊青為首的惡警,讓勞教所的隊長們輪班二十四小時不停的監視我。因我不寫保證書,獄警們把我捆綁銬在特製的床上,身上用繩子道道、緊緊的綁著,雙手用手銬勒的緊緊的,銬在床這頭,雙腳用腳銬(皮子做的)緊緊的勒著,銬在床那頭,一動動不了。就這樣折磨了我四十多天,獄警李英還在我臉上不停地抽打,不讓我喊,也不讓我哭。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警察們為了達到轉化我的目的,又把我從禁閉室弄到四樓沒有人的地方,以李英為首的三個警察,把我雙手一只用繩子加手銬,銬在窗鐵稜上,另一隻銬在鐵管上,一高一低,蹲不下,站不直。雙腿用繩子綁著,就這樣折磨我十五天。惡警李英不讓我上廁所。我兩手腕被手銬和繩子勒的腫的很高,失去知覺。左手腕被勒的皮開肉綻,一處沒法銬了再換一處(現在左手腕上還有疤痕)。

惡警晝夜不停的折磨我十五天以後,又讓我坐在地上,雙腿用繩子綁著,雙手用繩子綁在椅子背上。李英把大法師父的法像放在地上讓我坐著,不讓我上廁所,尿在地上。那時已經是十一月,我只穿著單衣,惡警們又把窗打開,我又冷又痛,惡警晝夜不停的放侮辱大法師父的光碟,用這種手段又折磨了十五天,我雙手雙腳都失去了知覺,也站不住了。兩個惡警架著我,把我關押在管教的廁所裏。

惡警們把我關押在禁閉室七個多月,沒有窗,冬天寒冷,夏天炎熱。所遭受的痛苦是很難承受的。

二零零五年正月勞教期滿,直接被610這個邪惡組織拉到本地洗腦班。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因拒不放棄信仰,我被洗腦班惡人頭目孫啟全指使幾個打手與邪悟者用棍子、繩子、皮鞋等大打出手,多次上背銬吊起來,身子成弓形,腳尖著地,惡徒宋少昌還用棍子狠狠地抽打,致使我身上紫黑,痛得不敢動彈。還僱用醉漢把我打得死去活來。還把我銬在鐵窗稜上,大冬天開著窗,多次不給飯吃,不讓喝水,又冷又餓。以孫啟全為首的惡徒,為了轉化我,用多種酷刑折磨我,曾四十多天沒讓我上床睡覺,所遭受的痛苦是難以形容的。

惡徒們關押折磨我八個月後,因我不轉化又非法批我三年勞教。二零零五年正月勞教期滿,我連家門都沒有進,就被關入洗腦班,當時我父親去世了,都沒讓我回家看一眼。

後在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關押迫害一年,又被釋放,惡徒的610組織又再次直接把我拉當地洗腦班,以杜維先為首的惡徒,又用酷刑過電等手段,逼迫我寫保證書,因我不放棄信仰,惡徒們又再次非法關押迫害我六個月。直到把我折磨的不成樣了,二零零七年三月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以李建光為首的惡徒,又非法闖入我家抄家,並把我綁架到煙台洗腦班,進行殘酷迫害,以王桂紅為首的惡徒,用手銬將我手後背,吊銬在二層高的床欄上,雙手被勒的鑽心的痛,腳尖著地,痛得我都昏過去了,惡徒們把我折磨了三十七天,我雙手麻木,腳和腿都腫了,那也是極其痛苦的折磨。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因信仰「真善忍」,講真相,我多次被招遠公安局、610綁架、關押、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邪惡的610組織,又綁架我,為抗議非法關押,我絕食,絕食期間,惡徒宋少昌等多人,多次對我用殘忍的手段野蠻灌食,雙手和雙腳用手銬銬在椅子上,惡徒們拽著我頭髮,用粗管子插入我鼻孔,幾次都插出血來。惡徒們變換著手段折磨我,把我折磨的皮包骨頭,脫了相。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關押折磨我四個月後,招遠市法院無視人權,公然踐踏法律,將我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四月份,被劫持到山東省濟南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監獄有個集訓隊,法輪功學員大多都是被關押在這個隊。集訓隊裏的值崗犯人都是從入監隊裏挑來的,然後由惡警薛彥勤、許玉梅、胡秀麗等把她們訓練成打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誰迫害法輪功學員,誰掙分多。

在監獄,我不轉化,也不寫保證書,以惡警薛彥勤為首的惡徒們,把我圍起來,拳打腳踢,身上各部位都有人打,不讓上廁所,不准睡覺,不讓洗漱。惡徒們還給我灌尿。後來經過一段時間的酷刑後,我還是不轉化,不寫保證書,惡警們就把我常年關入一處小黑屋(禁閉室),沒有窗,夏天濟南的高溫在三十八度以上,門只開一個小口(碗的大小),常年在裏面吃喝拉撒睡,惡警們還拿管子往裏澆水,往我身上澆水。常年不同程度的迫害,使我身心遭受嚴重的摧殘。

因信仰法輪功, 我蹲監坐牢十多年,遭受中共邪惡之徒的折磨和迫害,使我身心和精神都遭受了嚴重的摧殘,經濟上也嚴重的受到了損失。

我所遭受的這些磨難,都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所致造成的,因此江澤民應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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