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踐踏憲法、法律和道德,不顧其他政府領導人的反對,一意孤行,於1999年7月20日親自計劃、組織、實施了對法輪功「文革式」的瘋狂鎮壓與迫害。十幾年來,在其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數以千萬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拘留、勞教、酷刑、判刑,甚至活摘器官等,無數的善良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流離失所;有多少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迫害也使全中國人民陷入謊言欺騙的洗腦宣傳中,喪失理智和道德標準,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經濟上的崩潰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亂和黑暗。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言論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破壞法律實施罪。根據國際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等罪行。
一、劉秀芹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和理由
我1998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我因身體有病,腰腿疼痛難忍,腦神經極度衰弱,天天無法入睡,肺炎咳嗽不止,胃炎不能吃飯,各種疾病纏身,使我痛苦不堪,聽說學法輪功對祛病有奇效,開始我是抱著治病的心來學功的,沒想到學功不到一個月,各種疾病不翼而飛,身輕如燕,感恩之心無以言表。法輪功神奇的祛病功效和真善忍的理念深入人心,人們奔走相告,法輪功迅速傳遍神州大地。
正當人們為能聽聞高德大法而高興的時候,江澤民小人妒嫉,喪失理智,1999年7月發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舉國上下,妖風四起,邪惡肆虐。警車不停的在城市居民區、山村來回穿梭,發出刺耳的鳴叫聲,令人膽戰心驚。村裏、鎮上、派出所的,輪番到我家,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搶走了我的大法書,派專人監視,跟蹤。
2000年正月初七,我懷著沉重的心情到北京上訪,希望政府尊重事實,還大法師父、法輪功清白,恢復煉功自由。在濰坊被警察截下,非法押返當地,在榮成拘留所關押15天,受盡酷刑折磨。那時,天氣異常寒冷,我被拖到沒有太陽並且迎著風的地方,長時間用一個姿勢:雙腿半蹲,雙臂伸直端平,如動一下,就用竹子棍猛打你的手,手被打得腫起很高,遍體鱗傷。天天遭受這樣的折磨,晚上強迫剝花生到深夜,十幾個人吃、住、拉、撒都在狹小的監室裏,隨時隨地辱罵你。
拘留期間還向家人勒索2000元錢,把我送回家時又勒索100元錢。當天下午他們就把我綁架到石島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由於我不轉化,他們把我關進地下室,地下室陰冷可怕,我凍得渾身發抖,每天大量吐痰、咳嗽不止,身體極度虛弱。他們堅決不放我回家,萬般無奈,我只能絕食來抗議,我被關在地下室20多天,最後逼迫家人寫保證書(事後我才知道)才把我放回家。
我丈夫常年出海作業,我被抓去,家裏只剩下10歲的女兒,星期天女兒去看我,費了好多周折才見到我,大冬天的,孩子穿著單薄的衣服,兩個小臉蛋凍得發紫,腳上穿著一雙乾淨的單鞋,我說,天這麼冷,怎麼不穿棉鞋,孩子懂事地說:棉鞋穿髒了,我來看你,換了一雙乾淨的鞋。不知背後孩子偷偷流過多少淚,度過多少個不眠之夜。我強忍著淚水,心在流血,這幼小的心靈是如何承受的了如此打擊與痛苦,那弱小的身軀又怎麼能承擔起這沉重的壓力。
2001年11月15日,警備區4個人拿著電棍到我家抄家,屋裏屋外翻個遍,搶走我的大法書,又一次強行把我綁架到拘留所,因為我從來沒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他們對我恨之入骨,對我實施更殘酷的迫害,一進拘留所,不由分說的給我銬上手銬吊了起來,腳剛觸地,從早上一直吊到晚上,從一開始就疼痛難忍一直到最後,痛得精疲力竭,奄奄一息,還不能動,一動手銬就往肉裏鑽,骨頭裏紮。
我痛苦地呻吟著,一分一秒地挨著,身體各個部位痛得直打顫,低著頭,彎著腰,手脖子的肉勒出血來,放下來時,腿、胳膊腫得很粗,腰不會動,全身僵硬, 癱倒在地。這樣的酷刑吊了我2次,我的雙手一年多沒有知覺。院子裏的積雪很厚,強迫我蹲在地上,雙手抱頭學蛤蟆跳,從早上跳到晚上,跳慢了或跳不動,就用警棍打、電棍電,等你起來時,兩腿根本不能行走。
有一天晚上,天氣非常寒冷,呼嘯的寒風夾著大雪,逼著我到院子裏彎著腰,兩腿挺直,雙手指尖放到腳面上,稍動,就拳打腳踢,還用膠皮棍狠命地抽打我的腰部,我被打得幾近絕氣。在這人間地獄,不分場合、不論時間,沒有理由、隨時隨地、沒輕沒重、劈頭蓋臉,一陣暴打。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
我被折磨了40多天,又把我送進精神病院藥物摧殘40多天。精神病院更是一座魔窟,每天好幾次強迫吃大量破壞中樞神經的毒藥,不吃就按倒灌你。吃藥後,整個人都快要爆炸了,難受至極,不能自控,白天只有不停的在外面蹦、跳,在石頭上蹬、踢,東撞西撞來緩解身心的痛苦。晚上我被關在一間小鐵屋裏,我盤腿打坐,上牙用力緊緊咬住下嘴唇,用強大的正念控制自己,絲毫不敢放鬆,如不這樣,我人能騰空,頭能撞到鐵屋的頂棚上。
最後我被迫害的全身浮腫、兩眼呆滯看不清東西、行動遲緩、頭腦脹痛昏旋、面目皆非。還經常強迫做這樣、那樣的檢查,拍照等,結果勒索我8000元錢。如不是對宇宙真理堅不可摧的正念支撐著,不被整死,也被整瘋。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窮盡人類的語言也無法描述它的慘烈程度。
由於媒體造謠、污衊,把法輪功妖魔化,人們都像躲瘟疫一樣避而遠之,再加上株連迫害政策,即使親朋好友也遠離你,怕受牽連。我丈夫和他家人深受謊言欺騙,很長一段時間歧視我、把我視為異類,我丈夫甚至對我大打出手,逼我離婚、罵我去死,這場迫害脅迫全民犯罪。
2002年8月的一天大清早,一幫警察穿著便裝就闖進我家,再次綁架我到洗腦班轉化。其實,事先我知道到處在抓法輪功學員去辦洗腦班,我已在外面躲了好幾天,剛回家,就被守在哪裏的便衣警察看見。
洗腦班設在一片隱蔽的樹林裏,全封閉。一進去,電視、廣播、報紙全是誹謗、污衊大法的文章,天天灌輸,強迫接受。還強迫一遍一遍地逼寫揭批文章。一個月的邪惡灌輸,大腦麻木了,不會思考,叫罵人就罵人,叫打人就打人,表現的越壞越惡,才算「轉化」、「達標」。如此荒唐,邪惡無恥之極,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大張旗鼓地逼迫不許做好人,使整個社會導向邪惡。
有一次,我在街上走著,我們村一個人迎面走來,本來挺好的一個人,我和她無冤無仇,走近我,我還沒來得及打招呼,無緣無故朝我:呸!神經病。在當今的中國,很多人罵法輪功精神病,如果做好人與精神病劃等號,我們甘願當精神病。
2013年我們村舊村改造,我家前面正在蓋樓,從此,我家成了建築隊的倉庫、辦公室,每天收工,院子裏放滿了幹活的工具,中午桌子、凳子擺了一院子,我家又成了他們的餐廳,吃完飯,我再幫他們收拾、洗、刷等,有時還得幫他們做飯。寫字檯就放在院子的過道,成了他們的臨時辦公室,家裏堆放一摞摞的圖紙,我們家有甚麼,他們用甚麼,不分你我,無論我在家不在家,我家的門始終都是大敞著,他們隨時到我家取工具、喝水等,成天往工地送沙子、石子物料的大卡車、拖拉機川流不息,司機也到我家來歇腳,我家成了名副其實的便民服務站,這種狀況一直到工程竣工,大約一年半多長。他們不知怎麼表達對我的感激,一個勁地說:大姐真好,法輪功真好。
在當今物慾橫流、世風日下、唯利是圖的濁世中,更突顯法輪功學員的與眾不同。是啊,有誰能面對酷刑冤獄,依然滿懷慈悲,笑對世人的譏諷辱罵;法輪功學員是宇宙真理「真善忍」的踐行者、捍衛者,浩然正氣,是中華民族最優秀的兒女。
二、被控告人江澤民所犯的罪行
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多少個原本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這場迫害,絕不僅僅是幾千萬法輪功學員,他們的親人更是一個數量龐大的人群,法輪功學員及其親人所承受的苦難,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漫長的16年。停止迫害,再也不能拖下去了!江澤民累累罪惡。
被控告人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濫用職權和國家資源,綁架政府,踐踏法制,將中國人民拖入罪惡的深淵,罪惡累累,列舉如下:
1、 反人類罪
2、 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3、 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
4、 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
5、 非法搜查罪
6、 非法超期羈押拘禁罪
7、 刑訊逼供罪
8、 故意傷害罪、
9、 酷刑罪
10、 侮辱罪、
11、 誹謗罪
12、 綁架罪
13、 虐待被監管人罪
14、 徇私枉法罪
15、 侵犯通訊自由罪
16、 濫用法律罪
17、 破壞法律實施罪
劉秀芹女士說:根據《憲法》第41條的規定,現提起訴訟,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鑑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以上罪責,皆因江澤民一手造成,本人對他們暫不起訴,一切由江澤民負全部責任。
現在全世界正義的聲音都在呼籲:停止迫害,法辦江澤民。我們的政府還能充耳不聞,視而不見,坐而不管嗎?懇請法官站在正義的一邊,維護法律尊嚴,撥亂反正,將這亙古冤案昭雪天下,將禍國殃民、千古罪人江澤民送上歷史審判台,還法輪功清白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