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彥,男,五十多歲,雙城市韓甸鎮村民,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上午,他在自家門前幹活時,被突然闖來的韓甸鎮派出所副所長張銳、本村會計周村富等人綁架、抄家。惡徒們搶走打印機、電腦等私人物品,連同徐彥一起綁架到派出所,並於當天下午將徐彥劫持到雙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警察綁架徐彥後,企圖迫使其女兒交出家門鑰匙準備再次入室搜查,未得逞後,一警察爬到徐家大門上面,想強行入院,被徐彥的二姐阻攔,爭執中徐彥的姐姐心臟病復發送進醫院。警察還不罷休,再次迫使在醫院護理姑姑的徐彥女兒交出鑰匙,在強行逼迫恐嚇下,他們得到了鑰匙,再次入室搶劫,將所有他們認定的法輪功的東西全部抄走。當晚強迫其女兒在其所謂的清單上簽字,還揚言要抓徐彥的妻子,
五月十三日,家屬去派出所要人時,派出所警察曾說:交錢就放人。六月十七日,派出所警察拿一張逮捕證,強迫徐彥家人簽字。但不許家人探視。
六月二十五日,徐彥的身體被迫害嚴重,要送醫治療。看守所所長羅豔等人擔心被家屬看見,偷偷帶徐彥從醫院側門進去,恰巧被家屬發現。當時徐彥被戴著手銬和腳鐐,人瘦的幾乎認不出來,檢查完身體,獄警慌忙將徐彥帶回看守所。
家屬要求放人,看守所所長羅豔說:想要人去找辦案單位。家屬找本鎮派出所所長阮春鵬要人,阮春鵬說案子已經交上去了,不歸他管;家屬去國保大隊,國保大隊又推到檢察院,隊長王玉彪說要按法律程序走了。檢察院負責辦案的張振霆,於七月二十日將構陷的案卷送到法院。
直接參與的辦案單位和責任人;
郵政編碼:150100.電話區號:0451
韓甸派出所所長阮春鵬 電話13030071228 13351601228
副所長 張銳 電話13603623789
警員肖漢偉 電話 13936110511
警員杜玉廣 15045585188
警員郭』玉蘭 13796815288
國保大隊隊長王玉彪 電話 13836050988
看守所所長羅豔(男) 電話 13936116699 53115572
檢察院申訴科 張振霆 電話 13945122872
雙城法院刑事庭庭長 夏元祥 電話 13936166283 53168772 53168954 53168955
副庭長趙清玉 電話 18666870388 53168475
副庭長胡業林 電話13704841902 53168474
審判員鄭賀 電話 18904803939 53168473
審判員徐炳泉 電話 13936147438 53168471
法官助理張凱軍 電話 15045790542 53168473
法官助理湯麗娜 電話 13936314702 53168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