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蘭(左側)六歲 | 王文蘭(左側)十四歲 |
文蘭小的時候體弱多病,經常發燒,爸爸媽媽竭盡全力呵護著這個小生命,卻沒有更多的辦法使她好起來,一九九六年文蘭和爸爸媽媽一起修煉,疾病很快好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爸爸因被學校的人看了起來不能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十九日文蘭和媽媽、姐姐、雙胞胎妹妹一起去北京上訪,她們到信訪辦,那裏有人把著門不讓進。她們又到了天安門,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抓捕送到雙城駐北京辦事處,被關押兩天後又送回雙城看守所關押兩天後釋放。雙城市警察勒索她們母女回來的車旅、用餐費二千五百九十三元,都是從文蘭媽媽的工資裏強行逐月扣除。加上爸爸被強行扣除的「罰款」,總計有一萬元之多。
小小年紀的文蘭,學法後也學會了守心性,用「真善忍」的標準去衡量。一次她和雙胞胎的妹妹在路上走,妹妹文紅看到地上有錢,就問姐姐:這有錢撿不撿?文蘭對妹妹說:咱是修煉人,不撿別人的錢。回家後小姐妹跟爸爸媽媽說了這個事,爸媽鼓勵她們說:你們做的對。
小文蘭很善良,性格比較內向,從來不發脾氣。一次在上學的路上,碰到一個騎自行車的阿姨在後面罵文蘭,文蘭回家跟爸爸說:我在右側走沒有錯呀,那個阿姨罵了我,我沒吱聲。孩子把自己心裏生氣的事說給爸爸聽。爸爸告訴她:這不是好事嗎,你咋生氣呢?不管你對還是錯,她罵你你就說:對不起阿姨。這心性關不就過去了?文蘭很後悔自己沒守住心性。
在第八小學任教的爸爸被學校的人看了起來。文蘭在學校上學,班主任老師搞誣蔑大法的宣傳,文蘭聽後痛心的趴在書桌上哭了。爸爸知道了就告訴她:你怎麼不站出來證實法呢?
文蘭從北京回來後,610和派出所的包片警察王勇多次到第八小學騷擾過她,使文蘭的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
王文蘭親歷了這場邪惡的迫害,那些恐怖的日子經常在眼前浮現:爸爸在學校被看起來三十四天;媽媽有時也離家在外暫避迫害;姐姐因拒絕寫污衊法輪功的文字兩次被學校開除送回家;雙胞胎的妹妹文紅和自己一樣生活在經常被監視和歧視的氛圍中。一個只有十幾歲的孩子失去了正常的修煉環境和父母的呵護;和親人的一次次的生離死別終於壓倒了她弱小的身軀。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她離開了這個悲慘的世界。
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及個人:
雙城市公安局局長張國富
雙城市610辦公室
雙城市駐北京辦事處
雙城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警察王勇
雙城市第八中學保幹:宋文鬥(已遭報死亡)